今天晚上去参加头马的会议,即兴环节,主持人抛出一个问题:也许你曾经爱过一个人,可是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他,谁来分享一下?
当时,我立刻就想举手,可是羞涩感浇灭了我的冲动,后来这个问题我再也没机会分享了。生憋下去,我怕憋出内伤,就在今天的作业里回忆一下青葱往事吧。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里转来一个男孩,皮肤很白,带着眼镜,嗯,就像哈利·波特那样的长相与气质。而且这男孩就与我家住在同一栋家属楼的同一个单元,我家住三楼,他家住一楼。
我上的是单位的子弟小学,与我们那个家属院仅有一墙之隔。因为都是同一个单位的,所以家家都认识,我们的父母与老师也熟悉得很。这件事本来挺可怕,但是我学习好啊,常年占据班里的第一名,所以也没有什么感觉。
其实我们那个单元里,除了他还有两个男孩与我同级,一个住我家对门,一个住他家对门,他们三个性格各异,住我对门的男孩十分白净,跟我一样不大爱说话,一楼的两个都话很多,而且颇有见地,他们三个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成绩差。每次考试结束,住哈利波特对门的男孩哀嚎的声音整栋楼的人都能听得到,他妈妈十分凶残,一定是又挨揍了。
虽然住得近在咫尺,但是那个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女生只与女生玩,我们是不怎么搭理男生的,所以对他们三个也没多少了解。。。可以想见我那时候是多么的羞涩。
我对哈利波特的态度发生改观,是在一天夜里。那天我回家找不到妈妈,又没有钥匙,怎么办?就跑去他家找,因为我妈偶尔会在他家打麻将。可是并不在,于是他的妈妈很热心地让我留在他家等。我就去了他的房间,我惊讶地发现,他竟然有一个小书架!书架上竟然真的有几本厚厚的世界名著!那一刻我绝对是两眼放光。
要知道,我们的父母都不算读书人,家里能找到的书只有我的课本和我哥哥的武侠小说了。能看到一本传说中的名著简直就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那天晚上,我们一直聊到12点多,我才被妈妈领走,走的时候我借了他一本书,至今我还对那本书记忆犹新,是巴尔扎克的《贝姨》,精装,白色的封面。从此,一个新世界对我敞开了大门,我开始疯狂地爱上了读书,能找到的有字的都不放过,我之所以会读中文系,会做编辑,根源也许都在这里。
从那天起,我开始关注他的一举一动。我知道他喜欢在语文课上写数学作业,在数学课上写语文作业;知道他的字写得很难看;知道他每天傍晚都会在楼下的院子里下象棋;记住了他们全家人的名字。哎。。。好像我喜欢过的男生都是很博学的奇葩。。。
但是那会儿我太怂了,除了在楼上透过法国梧桐密密匝匝的叶子偷看他,我什么都没说。
上了初中,我俩是邻班,不知道怎么回事,女生里面突然都传说我俩是一对,她们都叫他-2y,所以数学老师一提起计算公式里的-2y,她们就会哄堂大笑,我立刻红了脸。
面对这种流言蜚语,我又着急又窃喜,总是佯装很生气,心里却荡起许多层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然而,我太太太太怂了。上学和回家的路要走15~20分钟,而又住在一栋楼上,自然难免会遇到。如果我走在后面,通常我会故意与他保持一点距离,可以假装没看到的距离。就这么同路走了三年,我们几乎没有说过一次话。现在想想,那会儿是多么的不自信啊,好成绩也改变不了这一点。他是怎么想的,我从来也没问过,不敢问。
后来,我听说他与同班一个睫毛超浓密的漂亮女孩在一起了,突然感觉好心痛好心痛。
再后来,他们分手了。
上了高中,我们不在一所学校,但是两所学校对面而立。
我听说,他又有了新的女朋友。
我听说,他高考失败了。
我听说,他复读了。
我听说,他去上了一个大专学法学。
我听说,他订婚了。
如今,已经十几年没见过了,不知道你过得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