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买了咪蒙的《我喜欢这个功利的世界》这本书,翻开第一页,就读到根本停不下来。
心想,我次奥,怎么可以有人活得这么洒脱?
虽然她一直自黑,自己人丑,体胖,脾气臭,可是,她的文字,就是让人感觉到莫名的温暖和戳心。
第一篇文章《我的爸爸要结婚了》,真心想不到,如此洒脱的女子,竟然有如此狗血的身世!她爸为了讨好情人,嫌她剥蒜慢,毫不犹豫给了她一耳光,咱暂且不评论他爸有多渣,就摊上这么个爸,任谁都觉得丢脸吧!
可是,她就跟个外星人一样,脑回路结构跟人类不一样啊!
她内心强大到地球吸引力都hold不住!
马丹,她那么惨,活得就跟tm的向日葵一样,每天围着太阳转,露着个大脸盘子,傻呵呵的做自己!这样的人,不是傻逼,就是牛逼,不,是人很牛逼!
这样的人生,真特么酷炫!
说实话,我的家庭没什么波兰曲折,很普通平常的三口之家,爷爷奶奶也还健在,倒也很幸福。
可是,有时候,内心还是有过傻逼似的想法:如果我家出了什么事,一无所有,说不定我可以放下一切,豁出性命去做一回自己。
人家有悲惨的身世,有“丰富”的人生经历,人家吃的苦比我多,人家理所当然比我牛逼。
可现在转念一想,真特么想抽自己两耳光!我特么真的是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
我们终其一生,所追求的,不就是自己和身边的人过的更好吗?
现在我已经有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身边的人。我特么还东想西想,想家里出些意外,来增加我写作的素材?!
没了家人,没了朋友,我他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难道追求自己?去森林里裸奔?当个原始人?
我之所以喜欢上咪蒙,是因为,她让我看清了这个世界的功利性,也让我明白,这个世界承认每一个人的努力。
生活每天都需要点滴的前进方向,同时也不要忘记对惬意自然的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