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文字象一串串精致小巧古铜质地的钥匙,冬日的斜阳下,缓缓地在你面前打开尘封的抽屉。
时光微尘中的活色生香、恩怨情仇动起来了。
我这样描述,或许还不能让你明白。
那么,让我来念一段她的小说《扶桑》中的开篇文字:
“这就是你。
这个款款从喃呢的竹床上站起,穿猩红大缎的就是你了。缎袄上有十斤重的刺绣,绣的最密的部位坚硬冰冷,如铮铮盔甲。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的夏天,圣弗朗西斯科那条六尺宽的唐人巷里,某个笼格般的窗内站着个不小巧的女子,就是你。”
文字中的“你”就是小说《扶桑》的主人公扶桑,华裔女作家严歌苓笔下的一个烟花女子。
严歌苓的文字画面感极强,从扶桑的出场可以窥见一斑。
而她文字的魅力更在于穿透力。
她不慌不忙地扬起刀,庖丁解牛似的把人性的肌理、脉动抖漏在你面前,她游刃有余。
人性象流淌的河,有来龙有去脉
肌肤有纹理结构,人性有来龙去脉。
阳光、阴郁的背后是岁月的手在撩拨翻弄。
你的父母、你的家庭、你童年遭遇的一切不仅仅存在于来时的路上,他们像打点滴一样融进你的血脉,和本真的你接连不断地发生化学反应。
当下的每一个自己,都是长期化学反应的结果,有些人边走边悟,有些人执迷不悟。
现在我们不谈《扶桑》,我们来看严歌苓的《芳华》。
电影里的何小萍,在书里叫何小曼。
何小曼在文工团里不招待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
作者说,诸如此类的毛病其实没被那时的她们看成毛病,女兵里这样的小毛病太普遍。
那个年代,人们太穷。
但是何小曼不同,她的童年穷且阴郁。
假如没有那场人人讲别人坏话的大运动,她那温顺软弱的文人父亲不会服安眠药自杀,那她就不会像拖油瓶一样跟随母亲来到继父家里。
何小曼的母亲,书中这样描写:她的母亲呢,长相是好看的,剧团里打扬琴弹古筝,像所有可爱女人有着一点恰到好处的俗,也像她们一样略缺一点脑筋,因而过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都绝对随大流。
何小曼的继父,作者给了他这样的人设:一个南下老干部,几年鳏居,家不成家,年纪长上来,头发少下去。高不成低不就,最后就一个指示,一定要娶一个上海女人。媒人问要先拿小照看不,他摇摇手,上海女人,会丑到哪里去?
在邻居眼里,这对娘儿俩就是大小一对无壳的蜗牛,爬进弄堂,爬进何厅长的屋里,在何厅长坚实的硬壳下寄生。
母亲都寄人篱下了,拖油瓶更要识相。
何家保姆是太行山老区的妇救会员,厅长的远房侄女。一盘水饺端上桌,破了皮露了馅的饺子必定堆放在小曼面前。
有时母亲给她夹一块红烧肉,她会马上将她放到碗底,用米饭盖住,等大家吃完离开,她再把肉挖出来一点点的啃。
保姆说,小曼就像他们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不易,舍不得下口,怕别的狗跟他抢,就挖个坑把骨头埋起来撒泡尿,谁也不跟她抢的时候再跑出来,笃笃定定的啃。
人穷志不短是有零界点的。
这样的一个她,顾不得考虑太多。
对她来说,什么都是高攀,连完全放松地在别人面前吃一块肉的自信也没有;
这样的她又极度缺乏安全感,父亲自杀、母亲改嫁的她随时有着被别人夺走一切的恐惧。
有些缺,很难补
对孩子来说,穷不可怕,怕的是成长的路上,爱缺席。爱,是构建孩子精神骨骼的食粮。
母亲为维护那样一个家庭格局而必须行驶的一套心术使何小曼渐渐变形。
为了争回一点母爱,她会在春寒料峭的夜里,把自己泡进冷水足足一个小时。因为曾经一场高烧让母亲长久地抱了她。
当她看到几年前母亲许诺给她的旧红毛衣在同母异父的妹妹房间出现的时候,她会把毛衣拆成毛线,夜色下,把它染成黑色,再让它脱胎换骨成一件黑毛衣。
当正常的得到方式统统关闭的时候,她为欲望打开一扇变形的门,可其实门里门外一样的狰狞。
长大了,她以为可以和过去说拜拜了,但是童年的烙印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电影《芳华》无暇讲述来龙去脉,改编的军装环节就算是和过去的一个链接,可是那需要大把的想象力。
电影中林丁丁说,其实她若开口借军装一用,我也是会同意的。
可是何小曼偏偏选择偷偷地拿。
她不是不怕被发觉,只是童年里无数次请求被驳回之后,她认为那个被别人叫作门的地方对她而言不是门,她只能去敲那扇被别人所不耻的门,因为她太想出去了。
“高烧”,那个童年时让她感受到母爱的高烧,在她成年后又鬼使神差地来找她了。
她喜欢高烧带给她的被重视感、被珍视感。那是她生命里的奇缺。
她又不惜代价地去刀口嗜血了。
在高原为骑兵连的演出中,她的“假发烧”本来是拒演,因为她在心中已经对这个“放逐”刘峰的集体彻底失望。
但是当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响成一片时,何小曼霎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2000人的掌上明珠。
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
她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
人一辈子总要当一回掌上明珠吧,哪怕一回也好过永远没有。
童年的何小曼始终盘踞在她内心,她在自己的梦里甘之如饴。
可梦醒时分很快到来。
当团长跟野战医院打招呼说,把小何同志分配到洗衣班去,她需要艰苦锻炼的时候,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她明白“掌上明珠”自始至终只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文字在严歌苓手下如一把手术刀,毫不留情地刺开一个个隐隐作痛的伤口,寻找着淤积的源头。
这样的一个何小曼,有人怜惜有人嫌弃。
在书中呈现的是一种理解。理解她,就等于在理解人性。
人性,在善恶间游走
在时间的舞台上,人性是最光怪陆离的存在,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交织幻化出无数种可能,那不是好人和坏人两个标签可以包揽的。
现代人性观认为,人的身上同时具备善恶两种力量,这两种力量一直在配合、一直在摇摆,构成了真实的人性。
打破好人坏人的定规,呈现善恶之间的人性的游离关系,文学扮演了这个角色。
比如书中的郝淑雯,在刘峰遭遇不公时,仗义出手。
同样是她,在看到萧穗子和那个排长情深意浓时,心生妒意,横刀夺爱不算,还怂恿那个排长上交情书出卖萧穗子。
之后,萧穗子的一系列惨痛经历触及了她的良知。在刘峰拥抱事件之后,面对惊慌失措的林丁丁,她郑重地要求她不要声张,因为她看到过被出卖的痛苦。
人性中有对善的向往,也有对恶的沉沦的吸引,特别是当人人自危又矇昧闭塞的时候,恶的引力愈发嚣张。
刘峰被批叛的时候,几乎所有周围的人都痛斥他,象痛打落水狗一样。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
严歌苓书中说,“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何小曼没有站出来批判他,不是因为她强大,只是“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一个从来都与任何光环无缘的人也无所谓失去一丝光芒。
在书中,作者是另一个没有参与迫害的人。
她说,一是因为她也是被所有人批判过的人,批判别人的资格不够。
二是因为那时的她已心不在焉。1977年,红楼外许多大事新事发生,大学招生,私授英语,第一批海外留学的人悄悄走了,街上出现了布拉吉,她的恋爱视野,早就越过红楼老远老远······
有人问严歌苓,为何热衷于塑造女性人物?
她答:“因为在男性为主流的社会里,女性更边缘,她的情感一定有爆发点,比较有爆发力。”
而象何小曼这样的,应该属于边缘中的边缘了吧。
极端边缘地带激发的人性,就像极端自然条件催生出的极端景象。惊叹的是眼,震撼的是心,
严歌苓,她不是在写小说,她是在时间的荒野里找寻人物的魂。
她兜兜转转找着了一丝一缕,你读着读着就进去了。
合上她的书,但合不上她在你面前打开的那个久远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