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阮玉鹃,鹃是口月鸟的鹃,不是女子旁的娟。二十年前,路途把我的名字写错了,在他衣柜的镜子上,我郑重的告诉他,就是杜鹃的鹃,他们都叫我阿鹃——我忘了说,路途是我曾经的男朋友,又或者不是,我记不大得了。
我们第一次见是在Golden Hotel,那是全上海数一数二的酒店,一般像我这种出身的基本上是走不进去的。路途是Golden Hotel的领班,红色的侍者,高高的礼帽,白色的手套,却永远都是搬行李,拉门,“欢迎光临”,“欢迎下次再来”,永远不变的笑容,路途那会20出头,很年轻,很帅气,脸上的笑容带着一些痞气,一丝不傲,还有与高登酒店相匹配的骄傲感。
那天,我穿着母亲乳白色的大衣,却不巧刮到了墙上的灰,这种衣服很难清洗,据说,这是父亲送给母亲的国外货,而我之所以穿着这件衣服,是因为我刚刚又见了一个40岁的老男人,一个可以让我的处境瞬间扭转的老男人——这是母亲这么认为的——这是我这周见到的第四个了。第一个30岁,浦东银行的副行长,结果一次婚,后来夫人早逝,他人不错,但是好抽烟,满嘴的黄牙;第二个黄先生,50岁,真不知道母亲是怎么想的,我们约在咖啡厅,我从窗户外远远的看着他,然后转身离开;第三个是易先生,据说祖上是前清后臣,都什么年代了,还前清,真亏他说的出口;第四个,赖先生,已经结婚了,却在物色更好的人选,母亲说,他最近在办移民签证,如果成功了,就可以带我去纽约生活,赖先生相对前几位来说,算是不错的了,我们喝了茶,然后我选择离开,我不知道今年上海的冬天为什么会这么冷,尽管我还穿着母亲的这件大衣。
你要是问我,为什么这么频繁的相亲,我只能先告诉你我的母亲。
我老家原是河南,母亲20岁来上海,见到了她眼中的那个所谓的Mr.right,一个帅气的男人,梳着大背头,黑色的呢绒大衣,黑的发亮的皮手套,还有灰色的围巾,也就是我父亲。他是做皮衣生意的,母亲来到上海后,无依无靠,意外遇到了他,好景不长,我7岁那年,他离开了上海,去了美利坚,从此杳无音讯,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母亲动了念头,请先生教我英文,想着学好英文,可以去大洋彼岸找他,后来才发现,这是完全不现实的,一则办理签证需要太多的费用,那是我们承担不起的,二是美国那么大,又去哪里能找到呢?我长大后,母亲决定改变她的策略,帮我相亲,找到一个比他靠谱的男人,这样我们母女俩就有依靠了。这就是为什么我频繁相亲的原因。
当然,之前我名字中的鹃确是女子旁的娟,我自己改成了口月鸟的鹃,我不明白,一个女人为什么非要依靠男人,我靠自己一样可以像一只鸟一样,飞向自己想去的地方。
如果母亲看到我大衣上的污渍,一定又会臭骂我一顿,我就像是她的商品,摆上货架,如果有了损坏,就卖不了大价钱了。我不怨她,她一直感觉自己被人骗了,觉得世界亏欠了她,这是她的悲哀,我不会允许这种悲哀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决不允许。
我走到了高登酒店的门口,深呼吸,空气好凉,推开旋转的玻璃门,径直走向清洗间,洗衣师傅带着眼镜,黑色的燕尾服,白衬衫,黑领结,酒店真是奇怪的地方,服务生穿的跟客人一般华丽。
“这个清理要多少钱?”
他推了推眼镜,“100”
“好,我来取时交钱”
“不行,酒店规矩,你不是酒店客人,必须得先交钱”
我懂这个规矩,但我的确没钱,如果现在把衣服带回家,母亲一定会看的到,除了这里,上海再也没有其它地方可以清理这件衣服,我一时语塞。
“我知道你路途钱多”
洗衣师傅说话了,桌上摊着一百块,旁边站着一个服务生,他就是路途,这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场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帮我,但他给我的感觉不差,高高的个头,帅气的脸庞。
“后天来取。”
我接过师傅递过来的收据单,放进包里。
“我后天把钱给你”我转身离开,我庆幸有他替我解了围,意外知道他的名字,他叫路途,跟我年龄应该是相仿的,他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不讨厌他,至少跟相亲的那几位相比,感觉要好的多。
我出了酒店,在门口等候公交车,我看了看远处的时钟,已经11点了,我很少来这边,不知道是否还有最后一班车,但我只能等。
我听到有人跨过栏杆,从我背后走了过来,那是路途。
“11点15最后一班车。”
“你怎么知道?”
“这里只有这一班。”
不一会,车来了,我上车,听到后面路途喊“月票”,高登酒店就是不一样,连一个开门的小弟都可以有月票,路途坐到我旁边,他很健谈,也很幽默,他跟我说了好多,连美国的见闻他都知道,他说那是因为他朋友在美国。连一个小弟都知道美国,上海人真是疯了。
两天后,我如约来到高登酒店取回我的衣服,却没有见到路途。
“等路途吗?他今天晋升领班,去庆祝了,今天不回来。”“我没有等他。”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在等他,只知道就像这上海的雪,静谧中透着不安。
我第三次见到路途,是在一间酒吧,我又一次被母亲带着相亲,相亲的人叫托马斯,我很是看不惯这种人, 明明是中国人,为什么非要叫一个英文名,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高登酒店的领班,在这种外资酒店的人一般都会取一个英文名,一来客人大多是外国人,叫起来方便;二来,这帮小弟,见过了从美国来的人,他们都希望某一天,可以去到美国,仿佛有了个英文名,就已经成功了第一步。可是美国代表着什么呢?谁也不知道,而托马斯却有了绿色的本子,全是英文,我是能懂的,可是其他小弟却不一定能懂,就算他们看不懂那上面写着什么,也知道,那就是签证,通往美国的签证,仿佛圣经一搬,带给他们无限希望和向往。
他们一帮人开着欢送会,给托马斯送行,路途是后来的,他不像其他人一样开心,一直板着脸,我走过去,跟他打招呼,
“我今天身上只有50,剩下的下次会给你。”我递过去给他,他笑了。
“这就算今天的酒钱了”说着,随手给到旁边的一个小弟,后来我知道,这个小弟叫阿坤,路途升上领班后,就带着阿坤进了高登,阿坤看起来比他们都小。
“你看起来不是很高兴,”
“有什么好高兴的?”
“你兄弟就要去美国了。”
“去美国一样是拉门,有什么区别?”
“美国不一样,美国有各种可能,充满了无限的财富。”
“你没去过美国,你怎么知道?”
“都这么说,我的外文老师也是这么说。”
“不过是两个地方,同样是拉门,在上海和纽约有什么不一样?”
“嗯哼,也许吧。”
我发现我无法跟眼前的这个帅哥聊下去,我或许对他有好感,但我不喜欢他这种什么都理所当然的样子。
在上海,他永远都只会是服务生,我永远都在被母亲安排相亲,再这么下去,我就要跟母亲一样,最后被抛弃,最后的最后,沦落到母亲这般田地,我绝不会允许此事在我身上发生,绝对不允许。
“米先生”我看到路途站起来,跟一个40多岁的男人打招呼,他带着一款劳力士的金表,一身西服,还有米色格子的围巾,他的气质跟别人完全不一样,所有人都站起来跟他打招呼,毕恭毕敬的跟他握手,仿佛是他们的老板一样。
“米先生?他是做什么的?”
“米先生是高登酒店的贵宾,每年都会过来,每次住的都是豪华套房。”
“你们跟他很熟吗?”
“当然,他是高登的老板之一,但他不负责任何事务,只是投钱,这次回来,他是要再建一座酒店。”
“难怪,你们对他这么客气。”
“你错了,对他客气不是因为他是老板之一,而是,他可以帮人办理签证。”
“办理签证?”
“是啊,托马斯就是他帮忙解决的,只要一点手续费,就可以搞定。”
要问我为什么不跟托马斯说话,却只跟路途聊天,其实很简单,托马斯就像是母亲的任务,这个任务现在是过期的,而路途却是我不讨厌的,唯一的是,他似乎只愿意做一个服务生,就像他的名字,路途,路途,听着都是普普通通的。
晚上玩到很晚,最后,在托马斯的一首红尘滚滚中结束,我们都在红尘之中,但我知道,要想不是红尘,就必须出去,去往传说中的纽约,那是红尘之外。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和路途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身边的那些小弟都会称我为路嫂,我也不介意,我不确定我是否要跟这个我不讨厌的男人确定这种关系,我们都没有点破,没有说明。
某天,路途问我是否需要做一份稳定的工作,我说当然好,但麻烦你不要像在照顾我一样,帮我找一份工作,他笑了,说,你总是要靠自己的嘛,路子我帮你探,成不成看你自己。
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冯姐,她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穿着旗袍,浓妆,我不习惯她仿佛要出血的嘴唇,我们远远的看着她,看她训着手下的小姐——别误会,她们只是陪喝陪玩——这是冯姐给我的解释——表演节目,仅此而已,而我的工作,则是她的助理,我欣然接受,我穿上了所谓的职业装,宽大的西服外套,装腔作势的文件档,我知道,有了一份工作,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对我来说,离我的American Dream 就更近一步了。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每天忙到晚,奥,不,应该是从晚忙到早。冯姐的店铺在上海最繁华的地段,有不错的客源,每天都是催促小姐换装,出台,统计缺席人员,核算每天的营收,恰恰是这个过程,让我意识到,原来表面的繁华都是假象,冯姐的店铺一直处于亏损,昂贵的店铺租金,人员开支,还有老客户的日渐衰落,都代表着,这家店正在走向它最后的日子。
一位老主顾,董先生,每天都会来,冯姐每天都会跟他谈到很晚,现在我知道了,冯姐在盘店,董先生是做字画生意的,想搞投资,看中了这家店面,因此天天来考察,而那些客人,我猜八九成是冯姐找过来的托。
今晚8点,董先生像往常一样坐在了头排,我们的头排姑娘却赶上了胃病,不得已,冯姐让我顶上,我从来没有走上这样的舞台,不是不会,而是觉得一个女人依靠外表去做事,是我所无法接受的。
冯姐很着急,她走过来时仿佛都带着风,那风像刀子一样。
“阿鹃,出来混呢,要放开点,我只说一次,这次你顶,我不说第二遍。”说完,她转身去前台陪董先生。
我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说过一次,就只是一次机会,拒绝了,今天就可以走人。今天我要是离开了,就少了今天的收入,离那条路就会远一点,久一点,也许,母亲又有更多合适的人选来找我,不行!绝对不行!我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我心里的那个安乐园。
原来,很多事情没有那么复杂,我换上简单衣服,走上台,原来没有人会过多的评论你,他们要的只是这个气氛,没有人会真的被你所惊艳,就如这世界,惊艳的机会太少。只是,我被惊到了。
我在台上转身的那一刻,看到了路途,看到他那张脸,那是我从没有看到的——不,仅仅有一次,在他小弟阿东去世的葬礼上。
阿东是路途的老乡,小时候就经常跟着路途,后来路途离开老家,来到上海,阿东在几年后来到上海找工作,路途帮他带进了高登酒店,带着他,照顾他,像自己的亲弟弟一样。阿东像每一个孩子一样,进入了上海这个花花世界,满眼都是他在乡下所没有看到的,干净的大理石,透亮的玻璃,穿着旗袍高叉腿,烫着波浪头的女生,阿东,也不例外,他太年轻,他身上的乡土气息孕育了他单纯的天性,人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这些事物太过美好,诱惑如影随形,无法拒绝。阿东喜欢上了一个姑娘,阿美,人如其名,阿美是那种任何一种男人都招架不住的女人,这种女人注定是不适合生活的,阿美在地下进行着小偷小摸的事情,有一次,阿美刚拿得手一个护照,就把抓了现行,阿东为了救他,被废掉了一条腿,但阿东以为,生活可以这样平静的继续下去,但可惜,仅仅几年后,阿美说,她考上了,她有资格去了美国了。就在阿美去美国的第二天,阿东死在了他们自己的合租房里,尸体旁边是十个存钱罐子,阿东知道阿美想去美国,去美国需要很多钱,阿东一直攒着,只是这次,没有攒够。
只是,阿东离开时都不知道,其实,阿美不是考上的,去美国,不是什么都需要考的,阿东也不知道,他存了那么多罐子的钱,可能连去美国的船票都买不起,因为他不知道,还需要兑换。
我替阿东惋惜,替他不值,路途却说,这是他的命,是他傻。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熟悉的路途会对自己兄弟说这样绝情的话,当然我不能怪他,我跟他一样,做了绝情的事。
某种机遇巧合下,米先生告诉我,美国有百老汇,有传说中的舞台,他可以带我去工作,因为我的英语水平听起来已经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了,我万分欣喜的告诉路途,我告诉他,我终于可以American了,我终于可以去他们梦寐以求的国度了,我激动的不能自已的时候,看到的却是路途皱褶的眉头。
“美国必须要去吗?”
“是,你不是第一次认识我。”我有些不爽,为什么不提我高兴?
“美国有什么好的?”
“你又没去过,你有什么资格说它不好?”我知道这句话有些过了,路途没有说话。
“我帮你收拾东西,明天如果你犹豫了可以来找我,我在高登等你。”
我怎么会去找你?今晚就是我对你的告别,路途,你记得等我,等我在美国站稳了,你来找我。
今天,当路途真的来找我,真的躺在我的怀里,我才发现,原来,美国也有雪,原来,这里的雪也是如此寒冷,如此静谧,只是,路途不再像以往那般火热,他躺在地上,躺在雪里,身体如雪一般寒冷。
我知道,我唤不醒他了,他原本是来带我回家的,只是,我回不去了,却也把他留在了这里,这座叫纽约的城市,和远方叫上海的城市,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穷尽所有,换了地方,才真正发现,一样有雪,一样有冬天,一样,有逃不了的命运安排,我的眼睛渐渐发黑,我想我有些困了,我的身子有些沉了,有些冷,好在路途就在旁边,我们的故事,有时间了再讲给你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