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六岁时曾喜欢过一个男孩子,青春年少时的感情总是来得悄然又迅速。对他的喜欢,开始于他有个好看的后脑勺。
那个时候啊我就坐在他后面,每天上课盯着他的后脑勺,脸的轮廓,甚至那层白色的绒毛我都看的一清二楚。
他喝起水来总是仰着头,手拿在杯子的三分之一处。他有时会把我的杯子抢去,偷偷藏起来,最后仍然会被我找到。虽然现在我已经忘记那个杯子现在在哪了。
他总喜欢转过头来跟我说话,眉眼有神。当我说话的时候,他总是耐心的听着,眼角吹下来,睫毛忽闪忽闪的。那个时候呀,我真想亲他一口。
他有次说做梦梦到我了,梦到我在骂他。我只听见了前半句,也够我欢喜很多天了。
我朋友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当教室的某个角落发生了什么事时,你的第一反应不是去看那个地方,而是先找他在看什么地方。
这就是暗恋,大部分年少时的暗恋都是无疾而终的,我也不例外。后来,这个少年又找到了他爱的女孩,应该很幸福吧。当过了几年之后我又想起这段时间,我仍能回想起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可惜再没有一个人可以让我像当初那般欢喜。
后来,我十九岁,二十岁,终归找不到一种恋爱的感觉。我觉得我可能是病了,又重新不断去回忆当初的时光,才发现,当初的那个我,已经走了很远很远。
每个人都是既特别又可爱的存在,总会有个人在恰当或者不恰当的时机遇到你,发自内心的深爱你。
别怕,你从来都不是孤单一人。你也永远不会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