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喜欢走路。
每天早上5公里,走去上班的地方,沿途风光无限好,河边都是散步锻炼的人,神情悠然。旭日东升,洒在河面,甚是美丽。
海明威曾说:“在我写作余暇或思考什么问题的时候,我就会沿着塞纳河边的码头漫步。如果我散着步,有些事干或者看别人在干着一些他们熟悉的事,我思考起来就比较容易。”
我甚至叫不出这条河的名字,但我却喜欢上了它,喜欢它两边宽阔的步道,喜欢它上面的两个河闸。
下完班,走大约3.5公里,这时候天已快全黑。赶紧扫个自行车,一路骑行回家。老婆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到家就可以大快朵颐。
妹妹从老家寄过来了很多菜,很开心在异乡吃到正宗的家乡口味,满嘴的幸福。
感谢快捷的物流,天堑变通途。妹妹说好吃的话下次还给你寄。辛苦劳作在乡土上面的我的父老乡亲们。
(二)
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了下去。
——林海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