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深垂之时,整个世界都在你的案头

在我入伍以前,我的一位大学好友曾不乏羡慕嫉妒恨地向我叫苦不迭:你为何会文笔如此之好?我向他打趣道:因为我的眼里常含泪水!而更让他受挫的是,我大学的主修专业并非文史一类,反倒他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这一度令科班出身的他心里多少都有些不太舒坦,毕竟人家才是将来要成为文学家的人呐,我怎么能如此厚颜无耻地抢他的饭碗呢?

不过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果真是经验之谈。

在我二十多年的人生光景中,我自小即遍览群书,涉猎深广,初中的时候便读完了高中的书,高中的时候便有了自己的书橱,文学造诣自是非同辈所能企及,以致大家很是慷慨地给我起了个绰号“小文豪”。我自是知晓这绰号里多少有些许戏谑的味道,但我依然执着于“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高贵,于是总不免忍不住要凑出个真相来告慰自己业已逝去的年华——四大名著是我的盘中餐,圣经故事和古希腊罗马神话信手拈来,世界文学史早已烂熟于心,音乐美术融合了我的审美,钢琴键上有我指尖时常划过的痕迹,《易经》上有我的草稿,《梦的解析》里留着我的注解,电影是我的最爱,英、法、日、韩、维、手语更是我孜孜以求的枕边书。如此这番,他若不济,倒也算不上有失体面的。

厚积才能薄发

后来我特别认真地告诉他,其实好的文章和文学功底并无太大关系,真正让文章不同凡响的却是一个人的情感,惟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人心,惟有热爱写作才能创就奇文。

可以这么说,在我的文章里,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和《文化苦旅》把持着我的文采,杂学旁收牵引了我的思绪,而鲁迅则奠定了我所有文字的基调。坦白说,我很想把“基调”这个事儿单独拎出来讲讲,说句寒碜话,这委实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怕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文化散文的典范

在我所有的文章里都有一个最为浓烈的基调统摄全篇,不管我写到哪,始终不会偏离这层基调,也不管我如何写,都会循着这个基调开枝散叶,异想天开。这个基调就是我之前谈及的情感。这也就是我总爱习惯将文章憋到深夜去写的缘故,只有在夜露更深、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深夜,我才能细细审视内心,看清自己的情感。

静夜,是灵感栖息的天然归宿,是情感寄托的良辰美景,胜似洞房花烛,金榜题名,伏案写作之时,也许窗外会间或传来几声扰人清梦的车鸣,或是风吹落叶的草声,正值思绪难接,便搁下笔,推开竹窗,看到天上疏星遥缀,远处几扇灯明,意识到灵感来至,便欣然燃起一支短烟,静待时光,抽尽,便可回屋续笔。

夜幕降临,整个世界都是你的​

——静夜是个神奇而深邃的地方。

写到这儿,我得澄清一下,

我欣赏鲁迅并非因为学术功底,也不出于他的为人,是因为他的文字契合了我的情感:悲凉。他写的东西正是我想说的话。我习惯欣赏这样的人,金雅铃是,袁艺也是,我的一位友人曾向我提及过,他说鲁迅的文章之所以好是因为有嚼头,有谈头,当时虽说是一句戏谑之语,但我觉得说的毫不过分。鲁迅自己也承认,他的文章没有三十岁阅历是看不懂的。老实说,即便现在,鲁迅的文章也有不少我是看不太懂的。

鲁迅一生著述甚丰,他最喜欢的是却是《孔乙己》一篇,而我最喜欢读的是他那篇《社戏》,是因为美好所以才让人怀念,而美好的时光从来都是短暂的,世间没有什么东西是长久的,尤其是美好,所以回忆中美好的记忆才更让人感到悲凉,悲剧性才最强,我趋于悲,所以《社戏》中对温馨往事的忆及才更让我珍视,那就是我的往事,就是我不可挽回的记忆,就是我心底永久的悲凉。

如果忘了太久,不少人都以为《社戏》选自《朝花夕拾》,其实出自《呐喊》。《呐喊》《彷徨》是鲁迅的两部小说集,虽说篇幅不定,人物庞杂各异,性格迥然,世态百千,包罗万象,但都有个明显的共性,针砭人性,揭示黑暗面,批判性一脉相传,入木三分,而《朝花夕拾》是部温情十足的散文集,原名本就叫《旧事重提》,里头多为回忆的事儿,既是回忆,理性见的少了,留下的自然都剩滥觞的情感,鲁迅在这部集子里展现了他硬骨头里柔情脆弱的另一面。

从《社戏》的行文看,通篇都在讲以前看过的两回社戏,尤其是儿时在故乡鲁镇的那一回,故事平淡,言语朴素,尽是家常琐碎,却极具感染力,真是印证了我的友人的那句戏言。文中,月下河景,行船,看戏,窃豆,乡下淳朴民风,机灵的童真伙伴,这些具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只有在回忆里才显得经久不衰,也让鲁迅一辈子怀念,但这揭示了哪门子的黑暗,和批判简直八竿子打不着啊!可它为什么被收录在了《呐喊》里?

江南水乡是无数文人的梦乡​

虽然看起来像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但《社戏》其实是一篇地道的社会小说。

以上的言语希望不要让人因此而产生一个误解,以为我是在教授如何写作,以我的脾气,我是万没有这份心思的。

几年前一位高中的女同学曾多次向我提及,明明你可以诗歌、小说、散文达到诸体皆备的,为何只偏偏对散文情有独钟。我知道她向来是了解我的才情卓绝的,所以才会由此一问。我当时大抵是未置一词,只付之一笑,不知她能否从我这笑里看出点无奈和执着。我承认,自己在诗歌、小说上的造诣并不比散文弱,但于我而言,这如同基调一般朦胧而不可捉摸,诗歌过于隐晦,小说不够纯粹,惟有散文才能在奇情幻想的浪漫之上挥洒灵感。我是个懒人,向来是只关心自己的活计,而无意耕耘他人的心田,这也导致了我为何这么多年只独独钟爱散文了。

可惜的是,到这儿我得把笔暂时搁一搁了,因为这些所谓的才子佳话如今都已变成了我当兵之前的“风流往事”,我不得不向曾经的自己说声抱歉,向我曾经的挚友说声遗憾。

要说去部队历练了一番不啻闯了一趟鬼门关,得到了不少,也失去了很多。纵然我才情减退了不少,文笔也丢了半分,但在我失去的所有之中最重要的莫过于那情感的丢失。文采丢了,可以靠读书再补回;思想丢了,可以凭着底子再被提起;可若情感没了,那就没法动笔了,这可是我著文的命根子啊。要知道,情感、灵感这类东西实是世间最可宝贵的礼物,犹如昙花一现,即刻凋敝,亦如流星划过,稍纵即逝,又如烟花绽放,转瞬虚无,或如彼此两情相悦的缘分,一旦错过,便可能是一辈子。

灵感,不是所有人都能捕捉的​

我退伍回校后,朋友们曾向我夸赞:不错,曾经满腹才学的书生练就了一身金刚铁骨,现在怕是能文能武、智勇双全了吧。我唯有苦笑:全是屁话!杀敌的本事没多大长进,反倒是现在连小文豪也当不了了——我惟有失声痛哭。丢了那份让我驱动笔杆恣肆汪洋、天马行空的情感,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写就名动千古、响彻云端的绝妙美文,还能不能享有任性妄为、挥毫泼墨的浪漫青春,还能不能眷恋感时伤怀、沉默不语的莫大悲凉,还能不能停驻遗世独立、凄苦冷艳的孤傲背影。我感到有些绝望。我向来是珍视这情感,高于生命,重若一切。

想想曾经的自己,满腹经纶,博古通今,学贯中西,才华横溢,漆黑的夜是我灵动的表情,昏暗的灯是我悠然的神色,窗外的烛台有我燃尽待灭的烟土,案头的书架有我久未拂拭的尘埃,我怀恋那些披着睡衣奋笔疾书、夜以继日挑灯苦读的春夏秋冬,怀恋那些搜肠刮肚咬破笔杆、通宵达旦至死方休的日日夜夜,怀恋那些呕心沥血的风花雪月,怀恋那些苦思冥想的阴晴圆缺,怀恋那些一边把脚搭在阳台惆怅一边抽着香烟遐想的静夜,怀恋那些郁结满我愁肠看到时间年轮的纸章,怀恋那些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相思,怀恋那些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等待。曾经的我有诗人的气质闲人的心,如今的我却只有莽夫的气质匹夫的心,难道这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代价吗?

气质之外只剩凌乱​

此前,我一直在想,当完兵到底改变了我什么,身体变结实了,思想更成熟了,为人更世故了,有些习惯甚至会跟随我一辈子,但这些都是表面的,最大的改变就是把我二十几年来作为一个文弱书生的千古情怀终结了。我记得我曾对父母说过,自打我踏入军营的那一刻起,我的爱情就已死亡,这种千百年来被无数人写过、尝过却又捉摸不定的东西于我而言注定无缘,在尘世中跌跌撞撞、仅求自保的我不过烂命一条,又有怎样能耐去消受这份滋味。

退伍后的我一直处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尴尬境地。在部队的时候,曾有一次连长问我是哪里人,我告诉他是湖北人,又问我在哪读大学,我说在杭州,他当时就有点晕了,原来,我一个湖北户口的外籍人来杭州读大学又跑到新疆去当兵,真是彻底醉了。在部队,在战友眼中,我是一个大学生;在学校,在同学眼中,我是一个军人;在私下,在好友眼中,我是一个文笔了得、国学造诣深厚的通才,在家里,在亲人眼中,我只是个孩子。

你到底是谁?

​但当我翻看我以前写的那些文章的时候,我不禁哑然失笑:我怎么会脸皮那么厚?可能有人会立马接茬:现在不也一样?特别是当我再次读到自己以前写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追忆似水年华》两篇文章时,我的心里还是会涌起一阵莫名的感伤和悲恸,是文章写的太好,还是我的心依旧没变,我不确定。

在祖国的大漠边陲走了一遭的我并​未真正迷失在大浪淘沙之中,只是被掩埋于风沙之下,一旦风浪过后,一番砥砺,即可重见天日,肆意归来。再看看墙上的挂钟,已是凌晨五点。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看到这个点了,只知道,一旦写作,熬夜必是我的家常菜,不然,我怎么会时常听到“太阳照常升起”的声音呢。想着,有此一次,再不会有第二次,就以这些话作为另一番横扫夜晚的开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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