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时候,
你说过一些话,
当时也有些感动。
有时也会想起你,
后来慢慢地看多了,
慢慢地有些累了,
那一点点感动,
也变得没心没肺了。
后来干脆记不清你了,
最后就真的遗忘了。
山边的桃花好像是又红了几回,
日子依旧没完没了的过着。
搞不懂生活的意义,
看皎月初升,繁星流逝,
发呆,还是发呆。。。。。。
时间让生命越来越孤独,
是否还能有阵阵悸动。
不想重复同样的错误,
只有开始没有结局,
悲催,还是悲催着。。。。。。
Skins说,一个人的文字会死,
爱情会死,在他生命完结之前,通通死去。
也许是在某个噩梦惊醒的早晨,
或是祭奠青春的午后,
还是糜烂狂欢的夜晚。
他发现,他的文字死了,
爱情也死了,只有他还孤独地活着。
偶然,有一天,
他翻开了尘封已久的日记本。
让他泪流满面的,
却是那多年以前,
涩涩的,青春的味道。
翻开的一页,
清秀泛黄的字迹这样写道:
明天我就要远走,
我心爱的姑娘。
像蒲公英一样,
随风去流浪。
蓝蓝的天空之上,
我的心在飞翔。
你可曾爱过我吗?
心爱的姑娘。
明天我就要远走,
我心爱的姑娘。
那是一颗忧伤的心,
想要去远方。
如果我一去不复返,
请把我的相思留下。
你可曾爱过我吗?
我心爱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