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杂性问题解决力提升
复杂问题解决的难点在于多因素、多条件等同时发生作用。涉及的主客观因素、人际关系、内外资源和部门协调等多种条件叠加,而使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升级,变得复杂。如受不同地域的法律政策要求,当事人日常关系交往程度、公司的资源圈子丰富程度、公司各部门的协作顺畅度,会出现因人而异的解决思路和解决效果,致使问题解决具体很大的不确定性。
复杂和不确定性的背后,追究原因是对问题的“看不到”、“看不准”、“看不懂”。
—“看不到”:看不到自己的问题。经典著作《组织》的作者詹姆斯·马奇认为,大多数问题组织对自身缺陷存在着“功能性盲区”,它们痛苦不是因为它们解决不了这些问题,而是因为它们根本看不到自己的问题。
—“看不准”:解决错了问题。典型的现象是“头痛医痛,脚疼医脚”,典型的后果是“摁下葫芦起了瓢”。
—“看不懂”:遇到的问题不会做,很多都不是自己擅长或专业的领域,需要跨学科、跨专业,突破和克服自身认知障碍和短板,通过积累经验值方式解决。
同时人为因素也会增加问题解决的难度,比如考虑的因素过多,同样增大了问题解决的不确定性。提高问题解决的确定性,是解决复杂问题的归因,复杂问题解决的结果不具备唯一性,可解决的思路具有共通性。
案例故事
A公司创立于2016年底,并于2017年9月A公司为激励与留存公司早期核心员工,拿出原始股的10%作为长期激励预算,启动“虚拟性股票期权长期性激励计划”。2017年1月加入公司的赵某,在此次激励计划的名单之中,A公司授予赵某20000股期权作为激励,分4年匀速成熟。后赵某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9月,办理完劳动用工离职手续后离开A公司。
2020年 4月,A公司收到中国国际某委员会发来 《出资授予协议争议案及前离职员工赵某就“股权激励”一事的异议申请,通知要求A公司申请请求:
1、确认申请人赵某依据和A公司签定的《出资授予协议》取得被申请人持股平台持有的A公司10000股股权;(注:10000股为已成熟50%的部分)
2、确认申请人赵某成为被申请人(A公司)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被申请人持股平台3%股份(占持股平台出资额30000元);
3、本案的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任务:公司指派委托行政办公室某员工为全职委托人,对此案进行应诉,要求胜诉。
这样的案例更加贴近实际,往往遇到的问题都具有被动属性,属于“问题刺客”。另外牵涉外部机构和公司等多个法律实体,涉及人群包含: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多角色关系的协同,还涉及人事、股权治理及法律等多个专业方面的事务。大多数公司遇到这种特定问题,选择负责解决此事人选通常是“理性的非理性”,或因重视度不够,仅是从公司内部资源的角度出发评估“谁来负责更适合”,进而指派一名委托人。此案例虽为杜㯢,结构不够清晰,信息不够完整,但足够典型。
感知信息不完整,是解决复杂问题的良好开端。首先应该思考和内化事件的背景:这个任务需求/目的 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有哪儿些是显而易见确没有明说的问题?有哪些信息还有可能被遗漏掉?通过这三个问题的思考,至少需要确认两个关键的基础假设:(1)赵某授予的期/股权激励是合法有效的;(成立的条件)(2)期/股权对于员工的激励是有正向作用的。(显而易见的)
信息了解不完整前不做任何决策的行动。回归任务本身“公司指派委托行政办公室某员工为全职委托人,对此案进行应诉,要求胜诉。” A公司的直接诉求是要求胜诉,任务目标似乎很具体很清晰,此时先进行自我反问和博弈,应用”5Why 法”,深挖“真需求”:(1)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需求?(2)这个需求能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需求似乎是一个结果,实际是一个过程。任何需求的背后,都有目的性为支撑,而想要达到的结果是需求方并未直接表达出来的目的,好比此案例“胜诉”是需求,但绝非目的。大多数情况下,基于目的提出的需求通常是表面需求或自我需求,这就要求需要深挖第三个关键问题:(3)目的是什么?能达到实现所提出的这个目的吗?为便于推演,姑且将“胜诉”的目的定性为:因情绪因素对赵某本人比较生气,想对赵某的股/期权不予认可的问题;
答案是否具有矛盾性,是定义真问题的关键。事实也往往如此,很多需求与目的存在明显矛盾和差异,原本需求是想通过“胜诉”的这项任务,达到对“赵某的股/期权不予认可的问题”,但明显有悖于最早的关键假设“期/股权对于员工的激励是有正向作用的”。如果真按这个“胜诉”任务去完成,需要推演来评判问题的合理性。追问:(4)这个问题是否合理?(5)能否满足需求?实现的概率是多大?应该从更高的维度得到想要解决的“真问题”是什么。比如此案例可能得出想要解决的“真问题”是:曾相互信任的员工都仲裁公司,评估A公司授予股/期权的风险问题;
解决方案从来不缺,只是关注焦点在哪儿?明确真问题,已将复杂问题变成一般性问题,才是解决复杂问题核心。最终问题的结论判定将是影响制定行动方案的原则。追问:(6)这么做,还有什么样的影响?可预见如果按“胜诉”标准去完成任务,除忽略“真问题”提及的“授予股/期权的风险问题”,还会忽略对已授予期权在职员工的心理因素影响问题,员工将会怀疑公司的动机及长期激励的有效性。极有可能将因局部的胜利,造成整体的失利。
问题为根本,结论为原则,制定行动布署。通过推演制定的行动方案,绝不仅仅是“应诉”这一单线程执行事件的动作,而应该是更加立体的,涉及公司治理、员工激励、内部沟通等多角度鲜活的解决方案。比如:除了积极主动,按司法要求应诉外,还需要完善和修订公司内部法律相关文书;查缺补漏档案及业务办理环节;对内重新解读期权政策等等,至于这起案件是否“胜诉”似乎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少计较得失,多注重沉淀。行动后复盘,是解决复杂问题的终点也是起点。说终点是因为复杂问题解决没有标准答案,因人因事而结果差异很大,不要拿得失判定事情解决的好坏。说起点是能通过复盘后看是否能提炼出一套可复制的方法论,让公司内的团队受益,提升问题解决力,避免出现更复杂的问题。
籍此案例,能够感知似乎是应用”5Why 法”(不局限于数字是否为5)贯穿于始终,它仅是一种技巧或者工具而已,实际上对复杂问题的关键节点进行确认更为重要,才是方法论。可得出复杂问题解决的“北斗环节模型”:
“北斗环节模型”包括七个关键环节,分别是:背景、需求、目的、问题、结论、行动和复盘。“背景”是思考和内化的过程;“需求/目的”是反问的过程(如果“需求和目的”没有矛盾,这个关键环节也不能省略,能起到对于问题的再确认。);“问题/结论”是判定界定真问题和解决方案是否合理的过程;“行动/复盘”是具体执行和行动后迭代升级的过程。
针对新问题、挑战性问题、重复性问题及复杂问题等解决力提升的“1357”(1个意识、3个方面、5个维度、7个环节)思维模型,仅提供了解决问题的路线,而非答案。应针对实际情况灵活使用,或者说应该学以致用 ,而非学以“滞”用,囿于方法论之中,人为造成解决问题的障碍。
另需要重点提醒的是:
不要带着答案去解决问题。经验主义要不得,带着答案或解决方案去解决问题更要不得,因为每个问题发生的条件和背景都不一样,应从实际出发去重新寻找答案。
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掉。不要盲目认为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掉,客观认知事物的发展性,更有利减少挫败感,保持并塑造一个积极解决问题和探索的平常心态。
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问题不再存在。一句似是而非的道理,实则不然。不就原问题谈原问题,主动让问题升级,通过降维解决原来问题更容易从根本上解决。
(结束)
相信理论和思维的力量!致敬所有的管理者和创业者。
高宏飞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