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值得等待,我想,送给自己最好的礼物莫过于不断去做改变自己的事情。
小学时候,我从未想过,一个如此惧怕上体育课的我有一天会勇敢的跑完10公里,而且是以自己想不到的速度。
我不是一个痴迷于跑步的人,也可以说不痴迷于一切能让我觉得乏累得运动,而偏偏就是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思,以及强大的亲友团一次次的鼓励与打击之下,我笃定的踏上半马赛道,开始了24年以来的第一次10公里长跑。想到了认真开始,却不敢相信顺利结束。在看到终点的那一刻,我甚至开始迷恋这个跑道,我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战胜了多年来对自己的怀疑。1小时09秒,是个让我可以继续骄傲好多年的数字,这比小学期末考试拿到100分还要兴奋。
我喜欢行走,不喜欢竞技类的长跑,凡是会与别人发生冲突的事情我都会不自觉的避开,而结缘跑步,结缘马拉松是在村上春树的《当我在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跑步带给村上长达多年的思考,每天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前就寝,正是这样一种朴素而规律的自律生活,带给他从未想过的写作生涯。
似乎20岁之后的这几年里,我没有认真坚持过任何一件事,包括爱一个人,都是中途戛然而止,然后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内心,告诉自己之所以被迫接受离开,都是因为这些无理由的离开都是在宣告着新生活的开始,能接受走进生命的每一个人,却不想接受任何人的离开,因为看中感情,而不敢在爱人。
我一直相信,没有任何理由的相信,我是一个在行走的人。不断行走,不断丢失,丢失了很多看似重要却不重要的东西,包括感情,在摆脱了跑完10公里疲累之后,我开始认真考虑自己现在的感情以及生活。我开始笃定,现在的我值得遇到愿意爱人的你。
我想我是一个奇怪的人,总是一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在意的样子,会因为秋天的突然到来而感到兴奋,会因为一块好吃的提拉米苏而高兴不已,以至于忽略了爬上眼角的细纹,是啊,因为所有经历过的开心都镌刻在脸上,经过了时间的沉淀,越发显得深刻。
我记得傍晚夕阳落下时,夕阳的余晖洒在身上的你;
我记得清晨第一张微笑的脸;
我记得火车上,肩靠肩熟睡的情侣;
我记得第一次被你藏在心里的手,冰凉且温暖着。
我在行走的路上,我在路过的那些羸弱的心里开始慢慢坚定,去爱自己想爱的人,去坚持自己仍愿坚持的梦想,去继续,在每一个明媚且灰暗的日子里,不停的走下去。
如若爱人,必先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