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喜欢听民谣,不分地域。
《500 Miles\Five Hundred Miles》是流传甚广的一首美国乡村民谣,演唱者是四兄弟组合。
四兄弟(The Brothers Four)是美国60年代著名的合声四重唱演唱组,他们演绎的民谣舒缓、清新,纯净如山溪,温柔若春水。他们的歌曲很受青年男女尤其是大学生们的喜爱。四兄弟合唱组历经了四十年风雨沧桑,至今依然在活跃舞台上,算得上是个乐坛奇迹了。从60年代以来,他们举办过数千场大学音乐会;在白宫先后为四位总统演唱过;还曾去数十个国家参加过访问演出,可以称得上是“美国的音乐大使”。
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学校里。当时住校,吃完饭散步时,学校广播站播放了这首歌。学校坐落在乡村,我们散步除了校园有时还会走在乡间的田野上,乡村空旷,走好远都能听到这抒情的旋律。不知道歌名,不知道唱什么,那个年代挺流行听英文歌的,只觉得很好听,只是每次听的时候内心总是涌动着淡淡的忧伤。有点像若干年后我有一次去北京,当时正在举办艺术节,赶上了压轴的大戏是一出芭蕾舞剧,被同事硬拉着去看,她说:“你一个学油画的,肯定也懂芭蕾舞!”我晕,什么逻辑,既来之则安之,看看呗。也许,艺术真的是相通的,我竟然真的看懂了。说实话,跳舞的技巧我不懂,顶多看舞姿是否优美,神奇的是,我竟看懂了,完全沉浸到剧情之中,跟着它喜跟着他悲,散场了还久久没回过神。
曾经看过某一本心理学书籍,里面提到过“印记”。比如说:某个情侣在街角的咖啡店吵架分手,会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经过这里都会触景伤情。偶尔经过商场或某咖啡店会听到这首歌,从未想过去考究,只是往往想起在乡间散步的青葱岁月。
2019年去欧洲旅行,在车上导游又播了这首歌,我忽然感到想家了,很想。问导游:这是什么歌?导游说:《500 Miles\Five Hundred Miles》( 离家五百里 ),这首歌频繁使用数词和重复手段,表达了人生路途之艰辛。主人公乘火车走了。“如果你没赶上我这列火车,你会知道我已走,百里之外,你可听见车笛在响。”在第一段重复了五遍A hundred miles,表达了他恋恋不舍,有此彷徨甚至凄凉之感。为什么要走?要去往何方?火车不停地走,一百里,二百里、三百里,四百里,五百里。此刻,主人公离家已有五百里。在这第二段中, away from home共出现六次,即重复五次,表这了主人公对家的眷恋。
是的,我想家了。
朋友的公众号更新了推文,去旅游了。
随文配乐是Five Hundred Miles,不知是不是我敏感了,感觉字里行间,除了休闲行走的惬意,对未来的向往,还有就是——对家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