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作为杀猪的下脚料之一,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并不被看作什么好东西,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用“猪头”来形容笨头笨脑的人。而在厨艺界,猪头也通常被当做上不得席面的食材。因其身价低廉,穷人更喜欢用它来做下酒菜。但是淮扬名菜中却有一道“扒烧整猪头”,与扬州狮子头、拆烩鲢鱼头并称“扬州三头”。相传这道菜最早是扬州法海寺的一位僧人所创,传承至今已有数百年。
传说在乾隆年间,法海寺有一位莲花法师擅长烹调,烧的猪头肥嫩香甜,于是法海寺常以莲花法师烧制的扒烧猪头款待施主,食之美不可言,誉为味压江南。时人所编著的《扬州风土词萃》中就有一首《望江南》这样写:“扬州好,法海寺闲游。湖上虚堂开对岸,水边团塔映中流,留客烂猪头。”后来莲花法师把这手绝艺传给庙里的一个厨师。厨师学会此法后在外面开了饭馆,专门烹制这道扒烧整猪头,于是这道菜便流传下来并发扬光大。那有人要问了,为什么寺里僧人会做荤菜,这样不是破了清规吗?其实佛门初创之时,并没有禁忌荤腥的戒律。但是后来梁武帝大兴佛教时,才逐渐提出佛教徒禁食用荤菜的斋戒制度。
大约七八年前,我曾有幸在扬州城驻留数月,逗留期间,游遍了州城内大街小巷,也吃遍大大小小的淮扬饭庄,其中“扒烧整猪头”这道菜尤为让我流连。猪头肉是肥肉和瘦肉的“天作之合”,妙就妙在肥瘦相间。煮到恰到好处的猪头肉,皮层厚,韧劲足,耐咀嚼,有香味,吃过一次,肉味萦梁三日尤自不绝,所以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万万不能吃,吃了容易上瘾,怕是这辈子也戒不掉对烧猪头的喜爱了。
晚清的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记有这样的文字:“宣统己酉夏,林重夫尝至寺。留啖点心,佐以素食之肴核,甚精,然亦有荤品。设盛席时,亦八大八小,类于酒楼,且咄嗟立办。其所制焖猪头,尤有特色,味绝浓厚,清洁无比,惟必定预定。焖烂以整者上,攫以箸,肉已融化,随箸而上。食者之当于全席资费之外,别酬以银币四圆。李淡吾尝食之,越岁告重夫,谓尚齿颊留香,言时犹津津有余也。”真个是读之生津,思之垂涎。
清代吃货袁枚自然不甘落后,他也在《随园食单》中记载了烧猪头的做法:“洗净五斤重者,用甜酒三斤;七八斤者,用甜酒五斤。先将猪头下锅同酒煮,下葱三十根、八角三钱,煮二百余滚;下秋油一大杯、糖一两,候熟后尝咸淡,再将秋油加减;添开水要漫过猪头一寸,上压重物,大火烧一炷香;退出大火,用文火细煨,收干以腻为度;烂后即开锅盖,迟则走油。”这实际上就是扬州“扒烧整猪头”的做法。按照此法烧制好的猪头,其肉醇美酥烂,吃之满口生津。
如果说清蒸是给予一条好鱼的最高礼遇,那么小火慢煨则是对一只有性格的猪头的极大尊重。取整个猪头去骨后放在滚水里烫片刻,捞出来过一下冷水,然后刮掉猪皮上的碎毛屑及污垢,如此这般重复数次后,猪头算是处理干净了,这时候加绍兴酒、酱油、冰糖,不加一滴水,用小火慢慢煨上三个小时,等到胖乎乎的猪脸变得油亮酱红、酥烂无骨、柔滑黏韧、卤汁胶浓的时候,这只扒烧整猪头就算大功告成了。
扒烧整猪头的美味在扬州是家喻户晓的。用扬州话来说:刮在!崭货!
扬州评话里就有一则笑话:两个人某日傍晚买了一个烧猪头,不巧无火点灯,甲让乙去借火来点灯。乙担心甲偷吃,甲便与其约定,在乙借火期间,甲须不停地拍手,以示没有偷吃。等乙借了火回来点亮灯一看,烧猪头已去了大半。正纳闷时,忽见甲一边脸红肿起来,方才明白,甲是用一只手打嘴巴,用另一只手抓猪头肉吃的。
照我看来,为了吃上这么一道令人食指大动的烧猪头,虽然脸也肿成猪头,那也值得!要不怎么能叫吃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