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 莫雷①所著《论妥协》②正处于19世纪中后期,是天主教与新教、宗教与科学、权威与世俗、主流与异议之间发生激烈交锋的时代。本书对这些冲突作了冷静深刻的剖析,阐述了一条明智的化解之道——理性妥协。此道历久弥新,于今不乏借鉴。摘录如下:
第一章 导论
p1
我们在实践运用各种各样适应环境、功利算计、处事交往、从众或妥协的技能时,都受到合理理由的限制。本书计划以简略而直接的方式,讨论加诸于我们的一些限制。
如今,凡是有最小可能性主导未来的思想学派,都在某种意义上接受了这种原则:人有自由思考和独立行动的权利,在运用理智时不过度敬畏权威,在决定生活方式时不盲目服从习俗。
1.那么,在怎样的环境中,这种权利才得以行使和正当化,并在理论上得到认可,从而成为实践上的正面责任?
2.假如多数人势必要容忍与主流意见和信念的分歧,那么在怎样的条件和限度下,这种容忍势必对持异议者有利?
3.当天平的一边是当前的实际便利或者流行的偏见,一边是真理时,我们应当用怎样的方式权衡选择,应当作出多大程度的妥协让步?
4.当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感情和信念作出重要决定、表述想法或行动的时候,应当在多大程度上容许其他人的感情和信念影响自己?
5.如果我们从中没有得出任何实用的推论,是否就只能维护一般的原则?
6.任何思想都是屈从于现有条件、放弃优先权和绝对支配权吗?
7.即刻的效果和普遍的可行性,是检验一项政策本质是否合适的主要标准吗?
(标号后加)
要完整地回答这些问题,就相当于尝试概括生活和责任的全部细节,综合论述良知的事例,为怀疑者提供全方位的指引。本书的作者并无野心,目标只是探寻一两种最普遍的原理,将之应用于实践,为解决某些困难指出方向。
p3
狂热者之所以声名狼藉,恰恰是由于他们拒绝让步,损害了善的事业,用不明智的办法推广自己的意见,激发了原本可以避免的偏见;他们做事不留余地,不考虑动机,没有意识到那些符合条件的原则,而若要使自己的原则实现并适用于特定的社会,本来必须遵循那些原则。
明智的做法是在形成意见时考虑再三,在表述意见时有所保留,在实现想法时谨慎持重,与之相反的态度,是不愿开诚布公而自我欺罔、自愿地虚饰、堕落和懦弱。
p12
懒散地顺应形势,默认将错就错,卑鄙地精于算计而不顾真相,为了暂时的利益背弃普遍原理,进行邪恶的妥协,损害永久的利益。
第二章 错误的可能效用
p28
换而言之,他们认为错误是有用的,愚民是必要的,让群众带着最热诚的愿望和最深厚的信心欺骗自己,可能对于社会是最佳选择。在可以想象的范围内,这是既存事实绝对支配原理的最极端情况。正是这个根源,引发了关于合法的妥协或顺应形势与明显的伪善之间的差别或界限的全部讨论。
第三章 理智的责任与政治精神
p55
在第一章开头我们谈到,明智的做法是在形成意见时考虑再三、在表述意见时有所保留、在实现想法时谨慎持重。我们的意思是指出妥协的三个独立领域,每一个都是思考的主题,任何一个都不适用于其他两个,对不同的程度也不适合。不愿开诚布公和自我欺罔的态度来源于令人压抑的顺从一一或是对现存状态,或是对即时可行性,或是由于担心别人知道自己的想法之后会如何看待自己,结果导致在形成和发表意见时做出妥协。其次,积极的模仿是来自一种不合法的意愿,因而在公开发表意见时妥协。最后,怯懦或缺乏信心的弱点要归咎于在行动和认识方面的不合法妥协。这种划分不是仅为了便于讨论。它涉及行为和性格的根源,是解读当前社会心态的关键。
p56
人们过度重视真理的实用方面,以至当他们碰巧没有能力实现它的时候,就习惯性地否认据此形成的意见,理由是不可能直接吸引足够多的人来支持它。“我们十分愿意认为您的观点是正确的,并且会引起您期待的全部进步;但是我们无法说服任何一位有能力推行这种观点的人,连最小的机会都没有;那么何必浪费时间讨论它?”一一这类谈话是我们无比熟悉的。好似一种观点如果仅有正确的可能性,就没有资格付诸讨论;好似讨论是可能诱导人们接受该观点的唯一途径,或者是最终不再考虑它的好理由。
这恰恰是因为我们相信,舆论,且只有舆论意见能够引起重要的永久性变化,所以我们应当小心谨慎,使这股最强大的力量保持正直、无畏、有益和独立。
第四章 宗教方面的从众
p92
究竟承认还是否认超自然事物的启示,即使温和的说话方式也无法掩饰双方分歧的不祥征兆。一方宣称如果没有一位永恒存在、具备可理解属性的造物主,这个世界就空虚而毫无意义;而另一方坚持认为,人类有限的智力永远无法理解造物主的任何属性,无论仁慈还是善意都无法弥合理智上的分歧。通过主张历史的、半保守的、几乎带有同情色彩的无信仰特征,分清当今与一百年前的无信仰的区别,我们的目标仅仅是想表明,无神论者如果不局限于充满仇恨地攻击细节问题,那么即使是最难应付的直言不讳的言论,对虔诚信徒的感情造成的伤害也比较少。简而言之,除了纯粹消极和完全破坏性的流派,现在所有自由思想者都能够用恰当的方式对待他们不以为然的信仰,因此耐心而无偏私的论战并非完全不可能。
第五章 意见的实现
p121
文明的历史,是更适合现实的新观念取代旧观念的历史。它是消除旧制度和旧生活方式的记录,有利于更方便、更合适的制度即时增加并满足人类的需求。
那么根据前面提到的社会进步的理论,妥协可以有两种方式,其中一种是合情合理的,另一种则不然。它可以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态度,一种阻碍发展,一种促进发展。它可能意味着故意压制或残害某种思想,以便使其符合传统思想或者对特定对象的流行偏见,无论它是什么。它还可他表示理性地默认一个事实,即绝大多数同时代人尚未准备好接纳新思想,或者按照新思想改变生活方式。在前一种情况下, 妥协者舍弃了最高真理,或者假装自己不赞同它。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为了自己的旗号和策略勇敢地坚持真理,但是既不强迫又不期待世人全部立刻接受它。前者延长了偏见的支配时间,减缓了改革的速度。后者尽全力缩短偏见的统治,加速并明确改革,如果需要大众的积极支持但时机尚未成熟,他们不会坚持匆忙进行改变。合情合理的妥协是这样的:“目前我不期待你们实现这种改善,或放弃那种偏见。但是无论如何,如果情况仍未改善或遭到拒斥,那不是我的错。至少应当有一个人放弃偏见,不隐藏真实”;而不合情合理的妥协是这样的:“我无法说服你接受我的真实,因此我就假装接受你的谎言。”根据社会演化理论,这种区别十分明显。
p138
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③,又于1724年颁布了更加残酷的法令,不仅用暴力驱逐了法国最讲道德良心的一部分群众,而且实质上向那些不够严格和坚定的人提供了最大的诱惑,使他们假装皈依正统信仰。这种处理是将良心当成没有价值的东西,相当于使社会的道德资源白白化为乌有。“南特敕令”废止后一百年,当法国陷人革命风暴时,假如新教徒的子孙已经养成与新教相关的个人责任感的习惯,有这支强大力量的援助,法国又将会如何?
读者或许会觉得,我们在无意识中既坚决主张有力的社会保守主义,又支持固执己见的社会改良精神。 前面的论述看起来似乎都像是模棱两可地脚踩两条船。如果改革者应当拒绝保持沉默或有所保留,为什么掌握权力的人不应该同样地坚定,为什么不应该用权力强制别人沉默?如果异端者应该在表述意见和据此行动时毫不妥协,完全坚信自己是正确的,为什么正统派在决心根除异端观念和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时,就不应该同样毫不妥协,完全确信后者是彻底错误的?对此的回答是,无论对于正统还是异端,虚伪的妥协都同样恶劣,真诚和彻底对于真理都同样有益。不过这两个相对立的派别之间争议的重点在于我们给根除过程赋子的意义。坚持自由信条的那些人严格贯彻劝说的做法,同样限制多数人和少数人的行动。厌恶自由的那些人则坚持不管多数派还是少数派,只要信仰足够热诚,就有理由在劝说之外使用暴力的手段。
p151
为了当下一些表面上的权宜之计而放弃原则,就是为了小利牺牲大善,而最可取的理由只是前者比较方便得到。在完全认识自己的思想之前,我们最好等待,延迟它的实现,而不是为了确保当前的不完全胜利,就凭借削足适履的手段骗取前途。与其遏制信念、削减原则,令它们变得虚伪而毫无价值,不如承受难以实现它们的负担。使意见的效用推迟、作用范围变窄,又有什么意义或者符合什么道德?丧失高尚的行为和提升修养的欲望,是一个时代变得贫乏的最确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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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两个资料:
一. 本公众号文章【书摘】《英国人的言行潜规则》也提到英国人的“妥协”观念:
20.“工作规则和英国性格”
妥协的概念似乎深深地嵌在英国人的思维之中。即使当我们卷入激烈的争吵之中,我们通常也会以妥协的方式解决。英国内战是在保王党与议会党之间进行的,记得英国人怎么结束内战吗?哦,好吧,答案是各得其所,以妥协告终。我们对于大变革、大革命以及突发性起义或是动荡,一点儿也不热衷。观察典型的英国式抗议,你会发现,人们振聋发聩的呼喊,无非是在以下两条:“我们要什么?渐进改革!我们要什么改变?按部就班!”④
二、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文11版,前言部分的 “通用议事规则根本原则”中有这样一段:
“由此可以推出,每一个人或一群人,都有尽其最大努力把自己的立场变成总体意愿的权利,但这要在整体利益所能容忍的程度之内。也就是说,虽然这种权利是当然的,但并不等于说在任何时候坚持这种权利都是明智或有益的。”⑤
这段话虽然没有直接说“妥协”两字,但实际是在阐述协商(审议)会议的“妥协”原则。这个“妥协”原则也是“通用议事规则根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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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微信公众号:罗伯特议事规则-lbtysh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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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约翰-莫雷 John Morley(1838—1923)
注:
①(英)约翰-莫雷 John Morley(1838—1923)英国著名政治家、作家和报刊编辑,做过记者和国会议员,担任过爱尔兰政务司司长、印度事务大臣,曾于1909年与印度总督明多共同筹划了“莫雷—明多改革”。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评论员,因宣传政治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享誉全国。莫雷的文学成就体现在传记作品创作上,《格莱斯顿生平》一直被誉为传记作品的经典之作。他亲撰了第一部《埃德蒙•伯克评传》,还著有数部文学、政论文集。莫雷的《回忆录》以一个自由主义政治家的眼光审视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风情。
②《论妥协》《On Compromise》
(英)约翰-莫雷 John Morley著;启蒙编译所翻译。
上海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8月第一版。
③南特敕令(法语:Édit de Nantes),又称为南特诏令、南特诏书、南特诏谕,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大致在1598年4月30日签署颁布的一条敕令。这条敕令承认了法国国内胡格诺教徒的信仰自由,并在法律上享有和公民同等的权利。而这条敕令也是世界近代史上第一份有关宗教宽容的敕令。不过,亨利四世之孙路易十四却在1685年颁布《枫丹白露敕令》,宣布基督新教为非法,南特敕令亦因此而被废除。(百度百科)
④《英国人的言行潜规则》p203
本公众号文章“【书摘】《英国人的言行潜规则》”第20条。
⑤《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文11版,前言部分,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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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格言两则:
1.“我们将真理置于首要还是次要位置,这决定了世间的一切差异。”
——理查德-惠特利( Richard Whateley, 1787- 1863年),英国修辞学家、逻辑学家、经济学家和神学家,曾任爱尔兰都柏林的大主教。
2.“我们必须经常反复地宣讲真理,因为也有人在反复地宣传谬误, 并且那些人并非个别,而是为数甚众。”
——歌德(Goe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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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说 明
第一章 导论/1
第二章 错误的可能效用/ 25
第三章 理智的责任与政治精神/ 49
第四章 宗教方面的从众/ 83
第五章 意见的实现/117
自由理论(第139页的注解) / 153
译名对照表/ 169
英文附录/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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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论妥协》是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期英国著名自由主义政治家及评论家约翰-莫雷(John Morley) 的代表作,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广泛的影响,特别是在急欲摆脱西方控制、追求独立的亚非洲国家,如中国、巴基斯坦等,有深切的影响。
"compromise"一词,胡适译成“姑息”,严复译成“得半”民国初年章士钊译为“调和”;后来据日文翻译,定名为“妥协”,成为通行译法。
《论妥协》一书在民国初年,在知识界广泛阅读和引用,时被称为《调和论》。莫雷的“妥协”思想,与密尔(John StuartMill)、斯宾塞(Herbert Spenser)等人的类似思想一起,对“五四”时期的思想潮流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思想界的人物在谈论革命的同时,也注意汲取英伦传统里崇尚宽容和妥协的政治精神。胡适尤其喜欢此书,大量抄录了其中的内容。他说:“友人以英人莫烈之《调和论》相假,读之不忍释手,至晨时二时半始毕,手抄数节。”1930年,胡适推荐给青年人的十本书里,《论妥协》就名列其中。
这本专门谈论“妥协”的经典著作,所述范围甚广,涉及政治观念、宗教思想、家庭伦理等领域。作者并非一味拥护妥协观念,他花了不少笔墨讲述妥协之原则,即何种情况下该妥协,何种情况不该妥协,依据为何。《论妥协》传达的思想和政治智慧,不论在当时还是现今,对个人生活还是社会政治,都很有参考价值。
遗憾的是,此书问近一百三十年,众多民国学者征引推介,却一直没有中译本问世。启蒙编译所克服困难,首次翻译成中文,以期填补思想文献的空白。同时将英文原文(1886年版)附在译文后,供研究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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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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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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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什么可以表决?
4.简易QQ、微信群《罗伯特议事规则》标准版1.0-20180527
5.第1,2次“JGS简易社群《罗规》【共有】群规”修改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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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1.召集函——筹备成立“LFG居民生活垃圾自愿分类微信共有群”
2.垃圾自愿分类共有群《筹备会报名期临时群规》20180831-01
咨询:助邦《罗伯特议事规则》z15600351810 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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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微信公众号:保守主义评论 baoshouzhuyi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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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议事规则》相关资源:
美国议事专家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arliamentarians(N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