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初是完全不了解《来自大山的女人》这个故事的,在我的印象中,称为一个乡村教师的的确确是一件非常值得感动的事情。可是,一个人真的应该去承担这个世界的愚昧的罪过吗,真的应当说逆来顺受是最值得尊崇的精神吗,沉默是羔羊还是被刺杀的麋鹿就算有角却依然无所适从。
主人公说请大家不要再打扰她,说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不用再翻旧帐,好不容易这个社会对可怕的事情不再选择沉默的时候,事情的主人公退却的,她选择了就过这样的生活,而仔细想想,就算她选择了被所谓拯救,那么这个世界的容忍度是多少。且说《波士顿法律》中的一个故事,一个凶神恶煞的黑人在17岁的时候被控告强奸,加入了对社会有危害的强奸者的名单,他后来所生活的那个社区扣留了他的车强迫他搬出住所好心人给予的一份工作也被迫辞退,经过律师的努力,最后他被证明17岁的那次强奸是诬告是因为受害人做假证,可是庭审结束,那个社区的其中一位母亲对他说,她说我还是希望你离开这个社区,这个以传统的基督教信仰而存在的社区,不管你对我们到底是不是威胁,我是一位母亲,我渴望去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孩子。我看到那个黑人挣扎的脸,泛着泪光却说不出一句话,而他,最后死去了,被人打伤,死去了,那个社区最终恢复了他们所谓的平静,而一个根本没有任何罪的善良的人,仅仅因为是一个黑人,一个曾经被污蔑的黑人,死在了一个自私的传统基督的社区,没有人认识他,想起他。在最后,那位律师走进社区的教堂,她说,无论怎么样,他配得上你们的祷告。可是,我却觉得社区的人们不配为他祷告。我不算是一个很了解宗教的人,以至于我不明白所谓赎罪应该是一个怎么样的过程,为什么上帝造人的时候要赋予人类以自私,或者说那个为人类受苦受难的耶稣为什么还没让人明白所谓宽容与无私。这些小镇的人太可怕。另一部电影叫《狗镇》,封闭守旧的美国小镇因为一个被歹徒追杀的神秘女子的闯入而展现了那种与生俱来的“恶”,虽然镇中的作家汤姆力劝村民留下这个女子,让她暂时在镇里避过难关,而作为交换条件就是她要干各种农活来偿还。而一切还是因为当镇中的人了解到她是逃犯而改变,就算她日以继夜的劳作,一个镇民强暴了她,而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这位曾经美丽商量的女人沦为了镇上的一条狗,但是电影依旧是电影,它可以血腥暴力可以选择去报复,小镇的人被屠杀,而到最后小镇的人民也不承认自己是罪恶的,甚至洋洋自得的以为我保护了这个需要保护的女人,就算她沦为了一条狗,也算是得到了保护。如电影名称一样《狗镇》变得非常的讽刺,是这个镇上的人民是狗还是女人在镇上是一条狗,本应该聪慧的人类变得龌龊不堪,使得这样的愚昧与自私变本加厉,而现实远不是电影,村里人的愚昧让女教师承担了所有,而渐渐去学会忍受的时候,为了获得生存而去改变的时候,早已经不知道抵抗是什么了,而不是所有的悲剧的后来都会有屠杀,不是所有的悲剧主人公都能像《金福南杀人事件的始末》中那个可怜的主人公一样最后背起所有的罪恶去屠杀,去复仇,去反抗,而事实是就算反抗可能最后还是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叛徒”,反而一切变得更加可怕,而沉默且愚蠢的人类,为了自己,却放弃了所有的怜悯,在这种“沉默的螺旋”中一味沉默,不是所有的委屈与愤怒都可以通过屠杀来完成,也不是所有的村民都能最后发现自己的可怕,也不是所有现实都能被发现说,是不是可能得到拯救。那种冷漠的氛围所带来的可悲感,那种原始的本能的残忍带来的暴虐,回头想想人性,“善”应该是不可能的。也不是说那些罪恶的沉默的羔羊们都会像《金福南》中的那个冷漠的女人一样明白沉默是最可怕的纵容。
而很多事情其实是相悖的,这种愚昧其实是找不到出口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制也好同情也好虚无的不能再虚无了,而我们到底应该不应该再去打扰那位最美的乡村教师,是不是应该去大肆的说所谓拯救与制裁,首先要考虑的是,这个所谓明亮一点的社会对她的接受度是多少,那个所谓的黑暗的社会对个人还存留的威胁是多少。
仔细一想,“得救”的主人公只能通过复仇的杀戮,所以我们说原本的《盲山》中的结尾,她拿起刀砍了男人。这么一想,我们似乎从来没有给这样的故事一个平和的能通过法律去解决的结尾,除了积累已久的罪恶却轻松的杀戮与血腥,我们没有给任何其他的方式,仅仅是因为社会中的人,实在是最可怕的动物,而受伤害的人只能通过更“可怕”的途径去获得救赎,而救赎到底是什么东西。
到最后,只能是杀人杀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