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七舅姥爷的话

无论什么年代,总有些人过得好,有些人过得惨,本人比较特别,属于过得好惨。

我姓马,名凡。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没有理由。

我的七舅姥爷却很喜欢,也没有理由。

他喜欢就好。

我生在麻雀村,四岁没爹,五岁没娘,六亲不认识,是七舅姥爷连屎带尿把我养到十八岁。他教我读书识字,让我强身健体,还讲过许多既不深入也不浅出的人生哲理。

比如“别招惹年轻的女人,也别顶撞年老的男人。”

比如“不会好好说话的人,要么能打,要么找打。”

比如“兄弟或朋友,只是个叫法,关键在于叫多久。”

比如“真正的朋友,没有得罪,只有没解开的误会。”

比如“把别人一望而知的东西广而告之,就是蠢人。”

比如“人要赚钱,不能赚得太快,也不必赚得很多”。

七舅老爷翻来覆去地讲着这些道理,而且从不解释其中的奥义。

“唉~”

“姥爷,您为啥叹气?”

“没啥,就是感慨一下,我怎么还不死。”

“懂了,您就是闲的。”

七舅姥爷抡起水烟杆一阵狠敲:“懂?你懂个屁!”

我龇牙咧嘴地揉着脑袋,坐在地上不敢吭声,却听到头顶又飘来一声叹息:“命运是个绿茶婊,岁月是把杀猪刀,人这一辈子啊,还不就是那么回事。”

然而岁月这把刀不仅杀猪,还能杀人。

七舅姥爷去世那天,正值他八十大寿。

弥留之际,老人指着满院子的鸡,塞给我一方存折:“这是姥爷我为你打下的江山,收好,定要传于千秋万代。”

余额一栏的“39.45”让我默默淌下眼泪:看来棺材板不赊账是不行了。

“马凡!”回光返照的七舅姥爷垂死炕上惊坐起:“这句要紧,附耳过来。”

谢天谢地,七舅姥爷终于想起了取钱还需要密码。

我把耳朵贴过去。

“臭小子,你记着,人生在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己想留下的时候,不要成为别人的麻烦。”

此句作罢,老爷子便彻底撒了手,归了西。

当晚,我翻遍了七舅姥爷私藏的古书典籍、武侠小说、时尚周刊还有情趣内衣说明书,就是没搞懂他的意思。

但我搞懂了一件事:他寻寻觅觅近十年的三轮车钥匙到底丢到哪去了。

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在《金瓶梅》和《男人装》的夹缝里。

托七舅姥爷的福,从这一天开始,我盘起了固定营生,在麻雀村CBD的黄金地段,推着三轮卖炸鸡。

由于手艺精湛、品质上乘、新老客户不断,我这匹商业黑马很快成为麻雀村街边摊的一枝独秀,常常因为业绩过于突出而显得与凉皮冷面麻辣烫、煎饼火烧臭豆腐等落伍大佬格格不入。

所以他们咬牙切齿地给我攒了一个相当贴切的业内称号:马杀鸡。

读之朗朗上口,闻之清新脱俗,本人无处安放的魅力因为这个名字有了非凡的味道。

我喜欢。

如果七舅姥爷能听到,应该也会喜欢的吧。

—————

无聊最可耻,无敌最寂寞。没了同行的竞争,我眼下的一切成就都是那么索然无味。

“咣当!”

王二丫浑圆的肚腩第四十六次撞歪了我的三轮,五彩色的鸡毛混合着韭菜味的唾液漫天纷飞。

“马杀鸡!都TM多少回了,咋就记不住给老娘腾个道!”

王二丫的波涛四两总让我深感惋惜:这女人真是该死的甜美,可惜目光短浅,不是良配。

“姐,我错了,这是多送的鸡屁股。”

胸下垂的李三香闻知立即凑了过来:“哎!三婶啃你个鸡腿行不?敢说个不,我丫抽你!”

“婶,我该死,这是您丫的鸡大腿。”

我没有错,也不该死。但我选择沉默,无敌有多么寂寞,我就有多么沉默。

与这群乌合之众为伍明显拉低了我的档次,在街头小贩中鹤立鸡群也不能体现我的价值。

就在这么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庖丁解鸡的我忽遭霹雳,脑中清晰地回响起七舅姥爷遗言……第一部分:想走就走。

没错,我的确想走了。

更重要的是,七舅姥爷留下的鸡已经所剩不多了。

当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再次成为麻雀村的焦点,从村民的目光中,我看到了疑惑、艳羡、嫉妒、不屑、甚至还有一丝丝的不舍。

“马杀鸡走了呦!炸鸡没得吃了呦!”

“你懂个球,人家是去城里做买卖赚大钱嘞。”

“赚个毛钱!就他那副德行,到哪儿都是个麻烦。”

我推着七舅姥爷的座驾,将流言蜚语尽数绞灭在前进的车轮中,第一次感受到背井离乡的滋味:刺激。

—————

翻山越岭,我来到这个位于地图尽头的大都市——凤凰城。

准确的说,七舅姥爷手绘的这张地图上,除了麻雀村,只有这一座城市。

就在这座城市,我认识了阿非。

那是在凤凰夜市摆摊的第二晚,他一屁股坐在我的三轮车上,翘着腿,侧过头,对着半空吐了个不圆的烟圈,

“就是你小子坏了规矩啊?”

在麻雀村,如果你和谁说话,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人,如果你想恐吓或威胁他,眼睛更要瞪得浑圆才行。

但阿非说这句话时,偏偏没在看我,也没瞪圆眼睛,只是扬起胡茬茂密的下巴,手中的木棍嗒嗒地敲着水泥地面。

虽然这个男人气势够狠,造型够拽,但我还是觉得有必要明确一下:“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这个直白的问题造成了一场美丽的误会。

阿非将嘴里的半支烟啐了出去,抡起他的木棍。

三轮车散了架,焦黄的炸鸡连同锅碗瓢盆卫生纸滚落一地,他这一棍子,足足抵过八个王二丫的杀伤力。

我看了看满地狼藉的摊位,又看了看趾高气扬的阿非,一字一顿:“别招惹年轻的女人,也别顶撞年老的男人。”

阿非笑容的邪魅程度完全没有辜负他的造型:“很有道理,但你既不是女人,也不是老人。”

好巧,他也不是。

所以我心安理得地把阿非修理了一顿。

所谓修理一顿,也只是打出一拳而已。

昏过去两个多小时后,阿非终于清醒过来,胆战心惊地盯着我,终于没再摆出那副令人费解的姿势。

“不会好好说话的人,要么能打,要么找打。”我把他扶坐在棍下幸存的小凳子上:“我属于前者,你属于后者。”

阿非嘶了一声:“早知道拳头的滋味不好受,还不如让你直接砍上两刀!”

我表示很遗憾:“原本想砍你的,但车被拆了,东西散了,刀找不到了。”

“.…..是个狠人。”阿非垂头痴痴笑着,蓦地冒出一句:“交个朋友吧,兄弟。”

“兄弟或朋友,只是个叫法,关键在于叫多久。”我有些犹豫:“你能多久?”

“啊?哦!你活到哪天,我叫到哪天。”阿非先是怔愣几秒,随即掐腰哈哈乐道:“生人在这里可是不好混下去的,跟着我,有肉啃,有酒灌,有钱赚,有妞干,考虑一下。”

我果然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远方的诗,你听过么?”

阿非啐了口带血丝的吐沫:“36D的胸,你见过么?”

我摇头:“没有”。

他点头:“我比你强。”

有听没有懂的我茫然地跟上节奏默默点头。

阿非忽然很高兴,哈哈问道:“兄弟,你什么名号?”

“我没有名号,但你可以叫我马杀鸡。”

阿非已经竭尽全力地控制着面部表情,但我还是能明显看出他在憋笑,而且已经憋不住了。

在前仰后合十分钟后,阿非向我耐心地解释了“马杀鸡”适用于五湖四海的特殊含义。

当然,在麻雀村是个例外。

“以后别叫马杀鸡了,伤肾。”

我低着头,继续不动声色蹲在地上给死鸡拔毛:“没关系,我喜欢。”

阿非皱了皱眉:“太骚气。”

“再骚气也不妨碍我喜欢。”

阿非又愣住了,他真是一个特别喜欢发愣的人。

我仰视夜空,眼睛有点发酸:“你还有事吗?我得找个天桥休息了。”

阿非回过神,爽快地从兜里掏出一沓钞票:“初次见面,多有得罪,算兄弟我给你配个不是。”

我没有伸手:“真正的朋友不会得罪,只有没解开的误会。我若拿了钱,便和你做不成朋友。”

————

次日凌晨,正在天桥下漱口的我一抬头便看到了阿非。

还有一辆崭新的三轮车。

阿非把车径直推到我面前,做了个韵味悠长的深呼吸:“兄弟,虽然你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少了一条胳膊,但你是我见过最完整的人。”

他要是不提醒,我都忘记自己是个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性缺陷的残障人士了。

见我低头不语,阿非语速加倍:“这辆车送你,不是赔罪,是礼物。你若不答应,便和我做不成朋友。”

人生中第一个朋友送来人生中第一份礼物,我没有任何理由收下,却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谢谢。”

阿非把车钥匙扔给我,兴奋地抱怨着:“在凤凰城,三轮车可是个稀罕物,就为了给你一惊喜,老子折腾了一晚上。”

我把冰凉的钥匙捂在温热的手心里:“.…..谢谢。”

“客气!”阿非从三轮车里拎出他的木棍,神气十足地扛在肩上:“不过话说回来,你到底有没有正经名字?天天喊你马杀鸡,我很难不想太多。”

我对人生中第一个朋友说了人生中第一句谎言:“没有。”

阿非惋惜地“啧”了一声:“这还真是个麻烦,老子叫不出口。”

“不麻烦。”我把可怜兮兮的那点家伙什一件件搬到三轮车上:“我这就走。”

阿非愣了:“走?你这不是刚来么?”

我笑了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阿非挠了挠头皮:“为什么不留下?”

留下?

城里的夜晚更亮,夜市的生意更好,连天桥底下都比麻雀村CBD的中央大道干净不少。

更何况这里还有他,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

我当然想留下,我无比想留下,但是……

“但是,自己想留下的时候,不能成为别人的麻烦,而我的名字已经是你的麻烦了。”

阿非低头想了想,蹭了蹭鼻子,把肩上的木棍横在我面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我点了点头:“你的棍子。”

阿非继续问:“知道我用棍子做什么吗?”

我继续点头:“用它打架。”

阿非摇了摇头:“你的话总是对的,可这一句却错了,我不想用它打架,只想用它保护自己。”

我也跟着摇头:“不打架的人不需要保护。”

“怎么不需要?如果我不用它打架,就会有人用它打我。”见我一脸懵,阿非满眼笑:“但是你不会用它打架,你也不会用它打我。”

“所以呢?”

“所以啊,你不是我的麻烦,而是我的朋友。”阿非扔掉手中的棍子,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兄弟,来都来了,就别走了,求你了。”

我弯腰把棍子从地上捡起来还给阿非:“谢谢。”

谢谢他让我知道,在这个世上,除了七舅姥爷,还有人不会把我当做废物、视为麻烦、赶我离开,而是把我当做朋友、视为兄弟、求我留下。

————

关于马杀鸡这个名字,阿非的确叫不出口,但阿非可以叫我兄弟。

阿非很热心,也很勤快,经常拎着木棍来夜市为我的生意作义务推广。

“喂,眼镜仔,买炸鸡!不想吃?老子觉得你想吃!哭你妹啊哭!赶紧掏钱!”

第一次面对吃炸鸡吃出眼泪的情况,我有点语塞:“阿非,这位先生真不想吃。”

“你管他怎么想的!钱到手才是真的。”阿非还是习惯性地叼着半支烟:“明码标价,我没多要他一分钱。”

我拍开他抓向炸鸡的左手:“饮食圈的行业术语,这叫强买强卖,刚出锅,烫。”

阿非坚持不懈地伸出右手:“流氓圈的行业术语,这叫欺软怕硬,趁热吃,爽。”

我递给他一瓶冰水:“隔行如隔山。”

阿非接过,猛灌下肚:“山和山其实没什么区别。”

我懂他的意思。

阿非很想把我引荐给他的老大,那个叫刀疤阿荣的黑社会头目。

刀疤阿荣之所以叫刀疤阿荣,是因为他的脸上有条横贯的刀疤。

如果起名字都这么简单粗暴,那我应该叫独眼单臂跛子大帅哥。

阿非并不了解我的想法:“兄弟,你总是拒绝,让我很受挫啊。”

我忙着给炸鸡分袋包装:“刀疤阿荣是个蠢人,我不喜欢蠢人。”

阿非咧着嘴乐道:“比叫‘马杀鸡’还蠢吗?”

我一点也不生气:“我会杀鸡,但不仅会杀鸡,他有刀疤,却只在意刀疤,把别人一望而知的东西广而告之,他比我蠢多了。”

阿非叹了口气:“兄弟,以你拳头的实力和打嘴炮的战斗力,一定大有可为,日后不同凡响。”

我摇了摇头:“我只想赚钱。”

阿非炸了眨眼:“要是加入荣哥,你会赚得又快又多。”

我继续摇头:“但是赚钱不能赚太快,也不必赚很多。”

阿非似乎是明白了什么,从此之后的三十二个夜晚,他再也没有劝我入伙。

第三十三天, 阿非还没有到场,我提前支起摊位,准备迎接凤凰夜市的第一批客潮。

“咣当。”

熟悉的声响徜徉在耳畔。

制造声响的不是王二丫,是一个,不,半个竹竿似的娃娃,瘦小、羸弱、脸色苍白、衣衫不整,十岁左右的年纪,大腿根往下,只有一坨破布。

女孩坐在简陋的木板上,乖巧地向我伸出两只手,眼睛很大,好像在笑,又好像在哭。

“大哥哥,行行好,给口饭吃吧。”

我连忙从锅里盛出一大袋,蹲在女孩面前,把炸鸡递给她:“慢点吃,小心烫。”

女孩抬头看着炸鸡,明显咽了口吐沫,缩回手,没有接。

我以为她误会了,继续解释道:“这是给你的,不要钱。”

女孩看了看我空荡荡的左衣袖,又看了看我不能弯曲的右腿,终于把视线定格在我的脸上:“你不要钱,我要钱。”

我恍惚几秒,立即从兜里掏出所有的钞票,零零散散地堆在她面前:“给。”

女孩惊奇地打量我许久,支支吾吾:“这么……全部……你……真的都给我吗?”

我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伸出手,打算把木板上那堆纸币叠成顺眼的一整摞再递给她。

没想到还没碰到女孩的木板,她便开始嚎啕大哭:“呜呜呜……抢钱啊!”

—————

“想不到,一个大男人竟然去抢人家小姑娘的钱!”

“就是的,他自己也是个残疾,怎么能下得去手!”

“要我看,这姑娘是真可怜,这小子就是装可怜!”

当阿非到达现场的时候,我马上就要溺死在围观路人的唾液里了。

“让一让,让一让……干TM嘛呢!给老子滚远点!”

当人群向飞蝗一样被阿非的木棍抡散,木板上的女孩如鬼魅般消失不见,我还杵在原地发愣。

我终于明白阿非为什么发愣:懂得道理再多,也难免会有懵逼的一天,发楞只是一种精神免疫系统,而且健康无副作用。

阿非恨铁不成钢地啐了一口:“兄弟你怎么回事?能说能打的,关键时刻装什么傻!”

我一瘸一拐地回到摊位,低头不语。

阿非擦了擦汗,有些哭笑不得:“别抑郁啊,反正要死的人不是你。”

“谁要死?”

“今天也许谁都不会死,明天就不好说了。”阿非眯起眼睛,给自己点上一支烟:“你是我阿非的朋友,所以不交保护费就可以支个摊位,那个女孩却不行,她若是哪天交不上钱,肯定会被阿荣活活打死。”

“为什么?”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道上的规矩。”阿非勉强挤出一个笑脸:“也是人活一世的规矩。”

我攥紧手里的那袋炸鸡:“作恶一时爽。”

阿非吐着烟圈:“一直作一直爽。”

我猛地抬起头,似乎才看清阿非的模样。

我们之间实在有着太多的差别。

也罢。

人与人原本就是不同的,就像我和那个半截身子的女孩,她顺从着刀疤阿荣的规矩,而我坚守着七舅姥爷的道理。

阿非察觉到了我的异样,正准备再说些什么,忽然脸色一变、目光发紧、汗如雨下:“走,快走!”

我又愣住了:“为什么?”

“因为你坏了我的规矩。”

这句话显然不是出自被打翻在地的阿非之口,而是来自眼前这个在前呼后拥中自我陶醉的男人。

我想也没想便挥出拳头,很快就把鼻青脸肿的阿非拉回身边。

男人身边的小弟们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张牙舞爪,一拥而上。

但他们很快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再多的人也没办法拦得住我。

待我踉跄地站稳脚跟,背后猛地响起一阵突兀的掌声。

“高手!绝世高手!阿非说的没错,你果然很厉害。”

“刀疤阿荣。”我转过身,摇了摇头:“你果然很蠢。”

阿荣的眉眼变得有些狰狞,但还是强忍着笑出声来:“小兄弟,阿非替你免下保护费的事可以翻篇不谈,咱们不妨交个朋友。”

我看了看战栗不止的阿非,又看了看好整以暇的阿荣,继续摇头:“你不是我的兄弟,也不会成为我的朋友。”

“呵,本事不小,口气也不小。”阿荣慢条斯理地掀开外套戏谑道:“看清楚这是什么。”

我看得很清楚:“一把手枪。”

阿荣点了点头:“对,我有一把手枪,你有什么?一只瞎眼?一条瘸腿?还有一条配不上对的胳膊?”

刚刚那群被我揍成烂泥的打手们哈哈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还没想明白他们的笑点在哪儿,躲在身后的阿非忽然蹦了出来,扑通跪倒:“荣哥,他是个蠢货,什么都不懂,我犯的错我自己解决,求您放过他。”

跪在阿荣脚下的阿非后背笔直,比他站着嘚瑟时直,比他抡起木棍时直,比他吐出烟圈时直,比他以往的任何时候都直。

我一步一挪地移过去,想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阿非推开我的手,仰起头恶狠狠道:“你TM怎么还不走?给老子惹的麻烦还不够吗?”

我再次愣住了。

原来发愣是会上瘾的。

阿非没再搭理我,而是像条狗似的向阿荣赔笑着:“荣哥,欠您的钱我一定会想办法补上,您看……”

阿荣欣然点头:“好啊,依你。”

然后,我便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响,还有鲜血流淌的声音。

然后,就没有了然后。

自己想留下的时候,不要成为被人的麻烦。

七舅姥爷的话,我终于懂了。

————

我姓程,叫程凡。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有什么好?

所以我叫自己阿非,非凡的非。

我这一辈子,只有一个朋友。

但我只叫他兄弟,因为他的名字实在让我叫不出口。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总说些很奇怪的话,做一些很奇怪的事。

最奇怪的,他竟然能从阿荣的枪口下救了我的命。

阿荣是谁?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死了,我人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的朋友,死了。

如果你被子弹射穿胸膛,你也会死的,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共性。

但你不会为别人挡住子弹,他却要挡,这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

他最后一次说话,没再讲什么道理,而是淡淡地叫了我一声“兄弟”。

他死之后,阿荣没有笑,而是放了我,让我滚得越远越好。

我不知道滚去哪儿。

好在我从他身上找到了一张地图。

地图上只标注了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起点是麻雀村,终点是凤凰城。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就去麻雀村吧。

翻山越岭,带着他的地图,推着他的三轮,我找到了这个村落,陈旧,残破,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一样。

我留下,因为这里没有规矩,也没有麻烦。

我养了一院子的鸡,算是对他的一种祭奠。

直到某天,院子的鸡窝里多出了一个男孩。

他说他四岁没爹,五岁没娘,六亲不认识。

我收养他,不是因为他很惨,而是因为他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少了一条胳膊。

更何况,他姓马。

我叫他马凡,他喊我七舅姥爷。

我教马凡读书写字,让马凡强身健体,给马凡讲了那些他曾经讲给我的人生哲理。

比如“别招惹年轻的女人,也别顶撞年老的男人。”

比如“不会好好说话的人,要么能打,要么找打。”

比如“兄弟或朋友,只是个叫法,关键在于叫多久。”

比如“真正的朋友,没有得罪,只有没解开的误会。”

比如“把别人一望而知的东西广而告之,就是蠢人。”

比如“人要赚钱,不能赚得太快,也不必赚得很多”。

还有最重要的一句,人生在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己想留下的时候,不要成为别人的麻烦。

可惜,这句话他未必能明白。

希望他明白的时候不要太晚。

“唉~”

“姥爷,您为啥叹气?”

“没啥,就是感慨一下,我怎么还不死。”

“懂了,您就是闲的。”

我抡起水烟杆对着他的脑袋一阵狠敲:“懂?你懂个屁!”

—————

在命运的轮回中流浪,又有谁能知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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