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刘长志
来书又有云:“人情机诈百出,御之以不疑,往往为所欺,觉则自入于逆、亿①。夫逆诈,即诈也;亿不信,即非信也;为人欺,又非觉也。不逆不亿而常先觉,其惟良知莹彻乎?然而出入毫忽之间,背觉合诈者多矣。”
①《论语·宪问》:“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逆诈,事先怀疑别人欺诈;亿不信,猜测别人不诚信。
欧阳崇一来信说,人这个物种实在是心眼太多了,如果选择先入为主的相信别人,命运任由他人主宰,被骗再正常不过了。如果选择先入为主的不相信别人,处处防着别人,别人又如何相信你呢?结果甚至会更悲催。相信也不是,不相信也不是,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一段的“亿”字,通“臆”。是“臆测,预料”的意思。逆诈,事先怀疑别人欺诈;亿(臆)不信,先入为主的猜测别人不诚信。
能够不先入为主的怀疑别人欺诈,不无故臆想别人不诚信,而又能做到先知先觉,只有良知能做得到。这才是入世的真智慧。而良知的先知先觉和先入为主的怀疑之间,差别是非常细微的,该如何把握呢?
不逆不亿而先觉,此孔子因当时人专以逆诈、亿不信为心,而自陷于诈与不信;又有不逆、不亿者,然不知致良知之功,而往往又为人所欺诈,故有是言。非教人以是存心,而专欲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以是存心,即是后世猜忌险薄者之事。而只此一念,已不可与入尧、舜之道矣。不逆、不亿而为人所欺者,尚亦不失为善,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崇一谓“其惟良知莹彻”者,盖已得其旨矣,然亦颖悟所及,恐未实际也。
阳明先生说,“不逆诈、不臆不信,抑亦先觉”是孔子针对他所处的时代而说的。当时正是春秋末年群雄争霸,生逢乱世,坑蒙拐骗的人自然不少。诚信而不懂致良知功夫的人,经常被欺骗。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你防着我,我防着你,防来防去,结果是让更多人陷于欺诈和不诚信。最后整个社会矛盾就越来越大,戾气就会越来越重。孔子这么说,本意并不是教人恶意揣度别人,一味去发现别人的欺诈和不诚信。
如果处处都先入为主的提防别人,心里先存这个念头,就不能进入尧舜之道。虽然不逆诈、不臆不信,被人欺骗,尚且还不失为善。但不如懂得致良知的妙用,做到先知先觉,才是根本的应对办法。你能说到此节,说明你已经领悟到了孔子的宗旨。但要注意,仅仅懂得是不够的,还要能落实到具体的入世治世实践中去。
儒家的入世治世是两条腿走路的,一条是不自欺的本真,另一条是智慧,缺一不可。现在大家看到的儒家样貌,实际是明亡之后被阉割之后的儒学,并非真正的儒学原貌。
儒者风采,上马击狂胡、下马草诏书。孔子教授的六艺中,除了诗书礼乐之外,还有射和御,射就是射箭,御是驾驭战车,孔子也明确表达了对自己射御技术的高度自信。如果不是真的武功了得,也不会这样说。
儒家的中正平和、浩然正气、讲大同世界。孟子更是提出民为贵,君为轻。“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一直被人说成是儒学教义,实际上儒家根本没人说过这样的话。
《左传》说:“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意思是“如果国君为了社稷国家去死,死得其所,我们就应该与之共同赴难,如果是为自己的私利而死,死的就不得其所。那么大臣们又不是他的奴才,谁该去死呢?”这就是儒家对于君臣生死问题的态度。大臣不是君主私人的奴才,怎么会有“君让臣死,臣就必须去死呢?”
《孔子家语·六本》有个“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典故,曾参因为种瓜事被父亲用大棍子打的不省人事,醒来后还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孔子听说后,非常气愤,甚至不认他这个弟子。孔子认为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否则在暴怒之下被打死,就是陷父于大不义,是更大的不孝。“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若说是孔子的主张,简直是对孔子的羞辱。
康熙自称:“道统在是,治统亦在是。”,自封是圣人在世:“朕惟天生圣贤,作君作师。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治统之所系也。”(《东华录》卷五十一)。从此传统儒家在君权之上的道统被颠覆,儒学经义被阉割。
对于信任这个事情,儒家的态度是既不要先入为主的恶意去揣度别人,也不做缺心眼的人,别人欺骗我们要心里有数。
阳明先生在江西剿匪的时候,当地土匪发现根本不是先生的对手。经过数次惨痛教训之后,他们痛定思痛,穷极思变,从侧面了解到阳明先生是一个读书人出身,不是行伍出身的大老粗,想当然的认为阳明先生是个东郭先生类型的人,然后想出了一个主意——诈降。
算盘打的挺好,问题是东郭先生和阳明先生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对于土匪们的请降要求,阳明先生以出乎土匪们意外的爽快的答应了,正当土匪觉得书生就是好骗的时候,先生一边好言安抚这些归降的土匪,一边开始摸底工作,把有过反复无常劣迹的人全部拉出去杀了。杀的效果有两个,一是杀鸡儆猴,让一些假投降的人变成真投降了;二是把带头闹事的人干掉之后,剩下的都是一盘散沙,不足为惧。
这件事情受到很多人的诟病,说阳明先生这么干是使诈呀?但就阳明先生本身来说,能识破土匪的诈降,并不是先入为主的揣度,而是先生的良知能常觉、常照,自然就能做到先知先觉。
盖良知之在人心,亘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不虑而知”“恒易以知险”“不学而能①”“恒简以知阻②”“先天而天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③?”夫谓背觉合诈者,是虽不逆人,而或未能无自欺也;虽不亿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是或常有求先觉之心而未能常自觉也。常有求先觉之心,即已流于逆、亿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此背觉合诈之所以未免也。
君子学以为己④,未尝虞人之欺己也,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未尝虞人之不信己也,恒自信其良知而已;未尝求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恒务自觉其良而已。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何者?不欺而诚,则无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觉矣;自信而明,则无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觉矣。是谓“易以知险,简以知阻”,子思所谓“至诚如神,可以前知”⑤者也。然子思谓“如神”,谓“可以前知”,犹二而言之,是盖推言思诚者之功效,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若就至诚而言,则至诚之妙用即谓之“神”,不必言“如神”;至诚则无知而无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
①《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②《周易·系辞下》:“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③语出《周易·乾卦·文言》,意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人,能够通晓天地万物的道理,先于天道而天道的运行不会与其相违背,后于天道也能够尊奉天道运作的规律,天道都不会与这类人的德行相违背,何况鬼神和人呢?
④《论语·宪问》:“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⑤《中庸》:“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即人的行为与认知如果能够符合最为诚挚的大道,便能够预见未来。
在《传习录》上篇,我们讲过至道、天道、人道之间的关系,“良知”就是天地自然给人类的秩序规则,只要人类存在,这个秩序规则就在。如果“道”就是高速公路,“良知”就是对应叫“人”这类车该遵守的交通规则。驾驶员如果对交通规则非常通透,自然就很清楚别的车是否有犯规行为。
古人所说的“不虑而知”、“恒易以知险”、“不学而能”、“恒简以知阻”、“先天而天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人乎?况于鬼神乎?”说的都是这个意思。
“欺”这个事情,有两角度,一个是“欺人”,一个是“自欺”,你所说的背觉合诈的情况,是“自欺”了,虽然做到了不先入为主,但没做到对自己足够不自欺。寻求先知先觉,却已陷入了先入为主的逆诈和臆不信,是因为“诚”不够切,而蒙蔽了自己的良知。这就是背觉合诈不能从根本上避免的原因。
君子求学问修心性是向内求的,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防备别人欺骗自己,从这个角度,不自欺才是应该永远坚守的根本。
完全合道不自欺的“诚”就是光明所在,有此光明在,“诚”和光明互相促进,良知就能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就像走夜路时候的手电筒,只要手电筒足够亮,路就能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易以知险”,“简以知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子思说的“至诚如神,可以前知”中的“如神”,是从思诚的功效上来说的,是说给没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听的,已经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已经知道是“神”的功效,就没必要在前面加个“如”字了。
任何的先入为主,不仅仅指恶意,即便是善意,也会偏离致良知的轨迹,会影响到我们的先知先觉和循理而行。
关于致良知到足够高的程度,就可以先知先觉,举个例子。
有一些在银行一线工作的老员工,假钞从手里一过,就知道是假的,不需要用仪器的。你让他说出个具体根据,他是说不出来的,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对劲。究其原因是这些人,天天摸真钞,每天无数的现钞从手上过,都是同样的感觉,突然有个不一样的感觉,马上就知道了。
我们天天致良知,良知成了自己的一部分,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我们自然而然就知道心有诚意做事情的真正的状态是什么,别人一旦不是这种状态,可能没什么具体证据,但会感觉到不一样。这个时候,就要提高警惕,心有戒备了,圣人的未卜先知也就是基于此。
用人是一件量体裁衣,物尽其用的事情,明知道这人很好色,就不要安排他和女员工一起工作;明知道这人很贪财,就不要让他接触财物,这样做本身就是智慧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