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与统计初步对我们日常生活很有帮助。
我先提一个问题:
如果你经营一家零售店,无意中发现你的一个出纳,一个老太太正在盗用收银款。由于她害怕被解雇,过来向你祈求原谅。她可怜地说自己是第一次作案,而且保证不再做这样的蠢事了。她说到自己令人同情的境地,她的丈夫病重需要钱买药治病家里没钱,说得时候悲恸万分,你也开始心软了。你怎么办?
我们再来看一道概率题:
从一大批产品中,随机抽查5件产品,设事件A:“至少有2件次品”,那么时间A的对立事件是:
补充一下需要说明的定义:
随机事件:试验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结果成为随机事件。
互斥事件:试验时不可能同时发生的事件成为互斥事件或不相容事件。如果两个互斥事件A,B中必有一个发生,那么就成为A,B为对立事件。
独立重复试验:如果再一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概率是P,那么A在n次独立重复试验中恰好发生K次的概率是Pn(k)= C(n,k)Pk(1-P)n-k
先说那道概率题,列出所有可能的事件:
1五件正品
2四件正品,一件次品
3三件正品,两件次品
4二件正品,三件次品
5一件正品,四件次品
6五件次品
然后“至少有两件次品”含有3,4,5,6四种情况,所以对立事件是,“至多有一件次品”。
好,我们再看最开始的问题:
利用复杂二分法列出所有可能:
这样一看,有3/4的结果都是应该开除的。这就是利用概率知识理性地解决问题。这也是Kantian faireness(康坦公平理论)的核心内容,一个人的行为必须以最高利益为标准判断是否公平。
再来看一下什么是费马-帕斯卡赌金分配?
在一场赌博中,一方先胜5局就可以拿到所有赌金。那么在甲方连胜4局,乙方胜1局的情况下,赌局中断,赌金该如何分配?
甲方只要赢一次就可以了,如果第四次赢,概率是(1-p)的3次方*p
假设p=1/2(这里的P可以任意代入一个小数值)得到1/16;同理第三次赢是2/16;第二次赢是4/16;第一次赢是8/16。
乙方要连续赢4次,(1-p)的4次方,就是1/16。
反过来讲,乙方赢和甲方赢是对立的互斥事件,故1-1/16就是甲方的获胜概率。
这里就涉及独立重复事件,如果当年的高中数学书上这么介绍独立重复试验的话,我就会喜欢上这门概率学。费马-帕斯卡系统是后来概率论的雏形。它延伸起来就可以成为复杂二分法模型。
比如:
这类由概率学延伸到生活的简单模型极大方便了我们的思考,在遇到道德价值判断和数学理性分析的选择时,我们就可以用理性的数学知识帮助我们判断。就像上面那个老太太的例子,虽然我们心理不愿意,但是透过分析,可以清楚得出开除的决定。相信,经过我讲解,你一定也会对概率产生了兴趣吧。那就开始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