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戴着黑边眼镜,模样屹然,眉目五官的详情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吸烟,危害健康的表现,他常常喝酒,在外面公开地玩女人。他醉醺醺地回家,或是索性不回来。他话不多,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那就更加断然。他爽快到极点,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他诚恳的眼睛是最好的信物,无需替他掩饰什么。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
他的担忧与不安,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表现得过于明显,他的手总是不自觉地缩进长长的西装袖口里,街上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他是个按部就班的男人,稍微的变动也会让他局促不安。他每天早上七点准时起床,此刻,妻还没醒来,他痴痴凝视着妻,妻的脸像枕头上盛开的洁白的栀子花,无限温柔。妻如果醒着的话,一定会光着脚丫,歪着头,倚在厨房门边,哧溜溜地转着一双明亮而灵动的眸子,望着他,他确信妻在望着他。啊,妻的美宛若盛开的水仙花。
“你做什么?”他问。
“看看!”她说。
他敲鸡蛋,蛋壳碰得烤炉哔哔作响,碧青色的蛋花泉水般地浸湿了黑色的锅底,像他莫名流出来的泪。他早早习惯了做两份早餐,一份给自己,一份留给妻,妻的那份要放香菜,翠绿似妻淡淡的眉黛。
他的脸很平静却被拥挤的公交车挤得变了形,吧嗒吧嗒地颤抖不定,在镜子里他看见自己眼梢眉角,疙瘩般拧在了一起,眉头紧锁。他知道,自己不快乐,一点欢娱都没有。他心中始终住着一只小白兔,洁白如雪,宝石红的眼睛,娇俏的三瓣嘴,天真的笑容可以感化每个寒冷的冬天。他不必蜷在枯树的虬枝中,泪流满面,悔恨不已。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他对着不要紧的女人侃侃而谈,说下去,没说够。这样一只小白兔将他从虚空中唤醒了过来,他捏着他造出来的世界,没法子毁了它。
他忽然发现车轮那么丑,它具体得让他没了想象的空间,他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云雾缭绕,轻声叹息。他的气息被他掐断的烟头湮灭了,没有任何人过来安慰他。他沉默,继续点燃了烟。轮胎上斑驳的车辙印像是斑斑泪迹,一边行驶,一边流泪。他继续沉默,无所适从,他不惯于将生活的艰辛刻画得清清楚楚。
他侍奉父母,尽心尽力;他精心办公,谁都没有他考究认真;他拍领导马屁哄客户开心,懂得适可而止;他待兄弟温和义气,对兄弟的老婆留有余情,克己复礼。他与素不谋面的陌生人打招呼,他无比惊奇地发现,他会谈笑风生……他笑得疲倦了,连西装都跟着打哈欠了,终于睡过去了。
他每天中午都行走在这条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乱梦颠倒,无聊可笑,他觉得生命就是长久的无花期加以间断的开花期。一个已过而立的中年男人,周而复始,平静如水,和光同尘。生活仿佛蒸笼般地罩着他,他却不惯求人。晌午的太阳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坠,坠到那方形的建筑的房顶上,再往下沉,往下沉,终于沉到墙缝里面去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喜欢这个位置,每次点好饭后他会毫不犹豫地走到这里,靠近孩子们游乐场的位子,在这里,他同时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灿烂的灯光。他喜欢孩子,这一点毫无保留地再次说明他是个好男人,世界上的好男人又多了一个。他乐意坐在一堆孩子中间,他拥有了孩子们一样的纯粹快乐。他听着着听孩子们咿咿呀呀的叫声,就像听见了妻温浅的声音,他笑了,一抹残阳似的笑容。
他的手那么长,那么瘦,几乎可以听见他指甲缝里血液的流淌声,仿佛早日里刚睡醒的牵牛花,看得叫人心疼。他从来不带手表,他左手腕上绑着咖啡色的细绳儿,绕两圈,短而弯曲,像残云,云卷云舒。他熟稔地撕开了番茄酱的包装袋,一滴一点地将那些浓汁子挤出来,仿佛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绣成了一朵樱红色的花。
他始终觉得这些那些明媚艳丽的色彩是不属于妻的,妻单纯得像刚才不断对他眨眼的那个小女孩。为什么小女孩会冲他笑呢?哦,是他尚未出生的宝贝闺女滴答滴答转动着圆溜溜的眼,背朝金黄,快乐在脸上。他知道,他确信是他尚未见着得闺女儿在冲他笑呢。他爱妻也爱女儿,他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善从来都是打成一片的,没有灵肉分割的凄楚。
他用手指翻动那些叠成一层层的白色餐巾纸,仿佛一个字一个字地揿下去,他已经习惯如此迟慢。他觉得音响里一支又一支喜庆的曲子是那么荒凉。他空白的手心里已经出汗了,手指墨饱,碟子里明净的黄瓜丝儿只等他落笔。吃过午饭,离身时他将所剩的几张白色餐巾纸,折好,像孩子收藏糖纸似的装进口袋。他忽然想起妻洁白如玉的躯体来,他对妻的爱已经完全不是为了满足攀升的荷尔蒙而是一种纯粹的怜惜与心疼。他喜欢妻散着湿漉漉的头发,露出银盆般的圆脸,闪着银灰色的翅膀贴在他怀里。他亲吻了闭上眼的妻。
他想起在一个涂抹了劣质香水女人浑厚的臀部所干下的那档子事,那女人总对他不大放心,有意无意地总将膀子抬起来,他有些恼火,他花了钱,就连这样一个女人都搞不定。他打趣自己那是自己最耻辱的经验,他花了钱买快感,他买单,她服务,完事后两不相欠。
他还是有性欲冲动的,比如一个陌生女人挺拔的胸脯让他有了无尽的欢欣,他居然将挺着大肚子为他生孩子的妻抛到九霄云外,这是罪过,他知道,他很清楚地知道。一个女人甘愿放下所有的矜持与骄傲,臃肿着身材,从一个水果女孩变成大树,她自己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当然,这包括了她所选择的这个男子的勇气。女人,简单的女人,需要的只是一种感觉,感觉对了就行,没有理智,没有情感。
他与妻的结合,至今让他颇感意外,是一见钟情还是长久的等待?反正恰恰是在适当的时候遇见了这样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让他有了美好的期待。他们没有风起云涌的恋情,只是在云端打了个照面,他再也不会忘记她容颜。他们注定要在一起,无需任何表白,没有喧哗的仪式,他们领证,他们在一起了。
他的妻如此可爱,这种可爱恰恰证明了她有足够的能力胜任贤妻良母这样的字眼。到目前为止,他不觉得他自己有什么沮丧,他明白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假如上午的那个陌生女人脱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他反而会措手不及,甚至会逃之夭夭。他怎么会找一个除妻以外的女人?她千万别误会了,像他一样地误会了,以为他是一个心怀不轨意欲所图之人。尽管他还是那么在乎别人,尤其一个漂亮女人,哪怕是陌生女人提意见给他。她说他穿竖格子的衬衫并不是很好看,他本来就偏瘦,没有昨儿那件雅戈尔T恤穿得好看。于是下午他毫不犹豫地将它换了。
他已经好久没打扮自己了,胡子该刮了,头发要剪了,只是他不记得妻之前带他去打理时的是哪间店,他那么容易地忽视了妻为他所做的一切。也许他怕自己将一切记得清楚牢靠吧,不记得就不去回味。他是一个怀旧之人,所以他是一个标准的好丈夫。终究幻想,意淫,打个哈欠就没了踪影,何况自始至终他怀念与眷恋的只有妻一个。
他太寂寞了,在那个陌生女人扭动的身体时,他还是会热血沸腾。那些幻想依旧有理由存在于一个男人脑子里的,尤其对于一个无比寂寞的男人。男人的脑子是直的,所以恋爱中爱撒娇的从来就不是男人,而是摇摆的女人。女人就是男人的车轮,轮子转了,车子才会跑得快,没有轮子的男人不会知道加速度的感觉。基本上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而拼命努力,他成功的概率要比那些高喊着要征服世界的男人高出很多。同时,这样小小的幻想很大程度上也提醒他自己他不是行尸走肉地活着的,他还有很多的追求,比如追求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
他有足够大的空间,不似这拥挤的街角。狭长宛如蛇一般的街上,人来人往,老人与小孩,丈夫与妻子,情人与初恋,应有尽有。多么热闹的人群,多么具体可触摸的每个人。唯独他,他是一个人,冗长而单调的一个人。城市开始打盹了,重重地将头搁在他的发梢上,缓缓而沉重压住了他浮躁的心。置身人群,他觉得自己也是他们之中一个,具体的一个,有这么多的喜悦与绝望可以分担。
他每次离开公司时习惯性地把黑色羽绒服披上,他总在回忆里取暖,不舍得离开。他不准备走向闹哄哄的世界去,他不安的眼神,像一面空空的镜子,反光。只有在黑暗和阴影中他才敢迈着没有力气的步伐向前走去,走出去。他不怕攀登到最高的山峰,他只是好怕没了妻的星空。他总有莫名的不安全感,他沉思,恐惧袭来。他无比害怕身边的人会离他而去,剩他一个,孤零零的一个人。他还没来不及对妻说其实他真的很爱她,想与她分享所有关于他成长的故事,甚至他山盟海誓过的初恋。他想告诉妻,他早就为他们的宝宝想好了名字。
他打心眼地想要个女孩儿的,崭新的脸庞,不闪不躲,欣然而至。等她长大了他就给她讲兔子拿南瓜当车轮回家的故事,他有足够丰富的想象力来驰骋草原,幻想任何通往灵魂深处的或者称之为家的地方的路。他亲爱的女儿会像白色的小兔一样穿上银色的圣诞衣服以及红色舞鞋,邂逅小王子的玫瑰,女儿不会介意将胡萝卜分给小玫瑰花享用。
他还准备告诉女儿南瓜会被仙女拿去借给灰姑娘用了,也许南瓜不回来了,始终不回来了,像每次成长一样,长过去的时间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包括死亡。幸而女儿曾在某个地方美好的地方活过一次,而且还会继续活下去,这已经足够了。
他肯定他会对一个从妻肚里出来的男孩子感到莫名的恐慌,他全部的生活会被这小子劈成两半,一半通往他飘摇的梦,一半成了他醒着的闷。他脸上泛起微笑,温暖的,像奶咖,沁人心脾。他想那家伙头上还未干的毛发就是一圈圈的茶污,无数的责任与烦恼好像蚊子般地向他飞来,吮吸他。
他刷牙,洁白的牙膏跟着漱口水,淌出来,在水池子里泛起圈圈的涟漪。7点钟,楼上楼下总共有多少对男女还在做爱?他想了很久,应该是17对!哦,17岁,多么美好的年龄,那些长发飞在清风白云间的日子;那些臭汗淋漓却依旧嗜篮球如命的青葱年少。他修长的手指,轻而易举地将篮球旋转于掌心,那么自信又自满。那些喊着爱情和面包可以同时拥有的天高地厚,不牵扯到灵魂与皮肉的豪言壮语……
他初恋的女孩是混合了古典与现代的美,鹅蛋脸,俏丽的额头,大眼睛,长睫毛,红玫瑰似的嘴角,用忠实流利的眼光照样翻制,漂亮得毫不走样。这样的模范美人,永远没有落伍的危险。她高耸的鼻子无可救药地证明了她精明得亦步亦趋。她的爱情完全是挑了最精明的算盘,她把鞋子擦得一尘不染唯恐沾上了一丁点的泥巴。她自然知道有很多人喜欢她,只是她从来没打算嫁给那些个喜欢她的人。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她的人来往么?她并没有旁的意思。她的漂亮让她不在乎这些误会,她只是适合时代的需要,秀气所钟,天人感应。
他却爱上了红玫瑰似的女孩,并且钟情得一塌糊涂。在没有妻之前他花所有的思念去依恋,记住她所有的一切,好的与坏的,当然,现在,此刻那份爱早已天隔一方,荡然无存了。他为她流泪,为她欣喜;他只讲付出,他不要一点回报,他以为这是他能给心爱女孩的爱情。她美丽的脸庞连操场栅栏的菊花都黯然失色。她撒娇时将头扬得高高的,长头发顿时流水般地趟下来,夕阳的余晖一缕一缕,不安稳地睡在脑门后,像睡得懒洋洋的太阳,它自己懒得翻动眼皮,却搅得世间的人们闹哄哄。17岁的恋情大抵是不附加任何额外成分的,绝对的“和谐搭配”,比如帅哥身边一定是小鸟依人的玲珑美人儿;漂亮得近乎妩媚的女孩子一定会牵着白色衫子散发着柠檬青草香的男子。他和她,毫无例外,就是这么一对。
他现在已经结婚了,甚至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孩子,可他还是记挂着,当然仅限在脑海里记挂,他以为他注定要将晚餐留给妻而把烛光留给逝去的夏日里的红玫瑰。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第一次看上眼的,或者初恋一定是妩媚极了的红玫瑰,他把所有的情感精力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自己以为的真爱,但是这样的纯粹的付出原本就是偏离了轨道的,出故障是早晚的事。事实上,漂亮的女人都是容易追的,值得爱的人往往是不容易追的,或者根本就不是追与不追的问题。红玫瑰似的漂亮女人就算追得到手,时间久而久之后,也会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让男人有了强烈想逃脱的冲动。
他发现自己需要的仅是一个家,一个炕头,他反而开始怀念"床前明月光"了。他有借口在心底怀念一个漂亮妩媚的女子,并且嘴角上扬。她现在也一定拥着另外的男子叫老公了,而他也安然入睡,乃至现世安稳。生活如此公平,如此美好,不痛不痒,终于掏空。
他该回家了,车轮已经发出了辘辘的叫声,要赶路,继续赶路。妻刚才在电话里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他,要吃添了油炸葱花的小米炖扁豆。他没敢换掉电话,也不敢换掉,他要保留属于妻的一切东西,他日日听着妻无比熟悉的话语,哪怕是几千次几万次。他寻思哪里去买葱,是白色的小葱还是黄色的大葱?白色的小葱纤细如女人的手指,黄色的大葱应该是女人浑圆的颈子吧,很多的时候他两者都想拥有,这点小便宜都占不得的话,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发现自己真的是一个极品男,上午的时候还想着那个陌生女人酥软的胸,下午却能一下子回归常态,安然泰若。他是一个理想的中国现代男人,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尽着一个男人,一个好男人所应尽的所有责任,几小时的公交让他颇心烦气躁,可他还是有足够的耐心等下去。那些聒噪的汽笛声反而让他想着一会儿做饭时放哪张唱片听?理查德的《玫瑰色的人生》还是肖邦的《降b小调钢琴奏鸣曲》?
他禁得住街上任何形形色色的美丽女人,对她们的幻想仅限于看看,像陪女人逛商场的每个男人一般,他从来就知道自己需要买哪件商品,而绝不会像女人那样左顾右盼挑三拣四——那真是可怕的!
他想着自己还是幸福的,讨了妻,而且是一可爱的妻。妻那么不谙世故,花来衫里,影落池中。成熟的女人一定不幼稚,但幼稚的女人可不见得不成熟。她能从那么多的人中间挑了一个他做丈夫就证明她并不幼稚,只是她不以别人以为然的那套法子来对付爱情。他开始明白并理解眼前这个女子是兼具了稳重的成熟与无邪的幼稚,是他太自以为是了。眼下妻甘心情愿满脸疹子地为他生儿育女,想到这些,他会心地笑了。他加快了脚步飞向菜市场,一道儿把白色的小葱和黄色的大葱全买了,大不了两种都做,妻喜欢吃哪种他就盛哪种给她吃。
他开始慢慢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明白自己需要的不再是火烈的红玫瑰而仅仅是看着妻吃他做的可口饭菜,他希望妻吃得到。此刻他不再斤斤计较怎么搞好七八个应酬饭局或者平衡什么利弊以拉拢最多的客户。远离了那些灯红酒绿的叫嚣,他再也不用喝得头昏脑胀,连胃也被搅得翻江倒海。酒是好东西,是人造的趣味,他是如此地开怀放纵,他一杯接一杯地喝,无论有无欣赏者。他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自己,甚至崇拜自己,他需要这些酒客笑声。他从来不耍酒疯,醉了就睡过去,醒不来。妻总是安静得像个小孩,为他拭去嘴角污垢,替他换衣,哄他入睡。他开始深深喜欢并且爱上这个简单得近乎透明的女人了,她没有其她女人的唠叨而近乎乏味,她甚至不会骂人。
他愿意相信,他开始确信眼前这个女孩将是自己最忠实的伴侣。他不难过,他埋着头,始终笑着沉默,他不慌不忙,自然而坦荡,他不愿多说一句话,他搂着妻蜿蜒的腰,没什么放心不下,他左右不了诱惑所以他拒绝寂寞。他没有做错什么,因为没有谁做对过。
“你做什么?”她问。
“听听!”他说。
他抚摸妻的柔柔脸,他喜欢这种散漫自由几乎细水长流的感觉,好像时间一下子在妻缠绵的耳朵里停留了。他觉得自己不再孤单,他的生活好像恢复了正常,无情与热情占有同等的分量。
他觉得肩头有人在哭泣,天还没彻底黑,高架桥过去了,路口还有好多个,第一盏路灯亮了,接着无数的灯,亮了,亮了,一片灯火辉煌。他在等待什么?他快到家了,妻也等他好久了,他以为妻还会回来,在不同的时空里会有不同的结果吗?还有可能吗?汽车轮胎上钉了一颗颗一排排烁亮的钉子下去,像无数的残骸钉进了妻柔软的身躯。四周的冷风跟着微微凹进去,柏油道看上去乌暗浑浊,草坪是血红色的。他走得并不挥洒自如,不知道是马路过于坚硬还是自己的步伐过于沉重。
他眼里没有悲悯,没有那些戏剧化了的虚情假意,他接受得了。他恍然发现,睡在床上的还是他一个人,灯光透出光莹莹的亮气,像水里钻出来的曲蟮,没有完,不会完。他平静的脸庞有泪滑出,顺着细小的毛孔,兀自流下来,他终于看见妻了,妻笑盈盈地站在遗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