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都是捏造出来的
青年在咖啡店看书的时候,经过的服务员不小心把咖啡洒到了他的衣服上,青年便勃然大怒大发雷霆。平时从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青年,那天愤怒的声音几乎传遍了店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何至于如此过于愤怒?
青年认为自己平时性格非常温厚,但在那时却无法抑制住怒火,那完全是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不可抗力。所以受怒气支配而大发雷霆。
按照青年的道理推下去,所有盛怒之下的犯罪都可以归咎于“怒气”,而并非是当事人的责任。假设那天青年恰巧拿着一把刀,一生气便向对方刺了过去。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辩解说“那是一种自己也无可奈何的不可抗力”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一天母亲和女儿在大声争吵。正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起来。“喂喂?”慌忙拿起话筒的母亲的声音中依然带有一丝怒气。但是,打电话的人是女儿学校的班主任。意识到这一点后,母亲的语气马上变得彬彬有礼了。就这样,母亲用客客气气的语气交谈了大约5分钟之后挂了电话,接着又勃然变色,开始训斥女儿。
这位母亲并不是因为怒不可遏而大发雷霆,她只不过是为了用高声震慑住女儿,进而使其听自己的话才采用了愤怒这种感情。所谓愤怒其实只是可放可收的一种“手段”而已。它既可以在接电话的瞬间巧妙地收起,也可以在挂断电话之后再次释放出来。
所谓“目的论”就是如此。愤怒是我们捏造出来的,它只是我们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青年是先产生了要大发雷霆这个目的。他想通过大发雷霆来震慑犯错的服务员,进而使他认真听自己的话。作为相应手段,便捏造了愤怒这种感情。讲道理太麻烦,所以用更加快捷的方式使不抵抗的对方屈服。作为相应的手段,便采用了“愤怒”这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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