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基层社会治理新需求,秉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的司法理念,多举措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善治,关键在党。以法治保障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是“五治融合”的重要一环,对于引领乡村文明风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准确掌握各族群众的法律需求,畅通沟通渠道,提供“家门口”诉讼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村社区建立“法官工作站”,让法官主动融入乡村综合治理,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矢志不渝走好党的群众路线。通过设立“法官工作站”等方式让法治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由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效形成“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一线”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以司法为民助力乡村振兴。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巡回审判、诉前调解等司法服务工作,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有效提升干群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层党组织利用面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继续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乡村治理带来新气象、做出新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