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有区别吗?
有,很大区别,甚至可以说,黑格尔辩证法与我们惯常理解的唯物辩证法,是全然不同的东西。
1、我们理解的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多因素论,而不是基于一元论建立起来的。
所谓多因素论,就是要求我们分析一个物品、事件,试图从多个要素去分析。比如说我们分析一个历史事件,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因素,如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去分析。
但是很可惜,这个看似很有道理的观点,在黑格尔辩证法系统之中,根本算不上辩证法。原因在于两点
1、多因素分析,仍然是物化形态的分析,他依然假定对象的性质是现成给定的,我们的主观意识与这个对象是分离,我们的主观意识只不过是尽可能地多因素分析这个对象的性质,从而试图穷尽所有对象的性质,就认为我们把对象的内容分析清楚。
这不是辩证法,这是一种知性思维下的分析方法。
2、他不是概念的演动,而是对于既有表象的分析,而没有上升到概念上,也就是缺乏主体意识与对象的共建关系之中去思考问题,而是把两者拆散,进而建立起一个虚假的关系去分析这里面的问题。
于是他造成严重的问题,就是你马上面临一个问题,就是你把一个对象的各个因素即使穷尽了,你对对象本身还是一无所知,因为这个因素只不过是现象,而不是对象本身。其次,你怎么判断这个对象的性质,哪一个是重要,哪一个是不重要的呢?
你会发现,你对对象仍然是盲目的。所以这里的重要与否,就插入了一个主观意识的选择之中。
在这种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之下,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根本没有客观标准,完全是某个领导的意志的产物,他说这个是重要,就是重要的。
所以,在这个唯物辩证法之下,必然会出现双重意识的状态,因为多因素分析,意味着主体意识还无法真正意识到对象的本质。
2、唯物辩证法,缺乏自由性。
唯物辩证法,由于他是物化形态的分析模式,所以他必然缺乏自由性,他仍然认为,物是超越于人,所谓见物不见人的危险依然存在。所以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的状态,往往缺乏普遍的主体意识,而是只有一个人的自由。
3、唯物辩证法的一分为二看问题,是纯粹虚假的辩证法,是一种不懂辩证法的状态。
所谓一分为二看问题,仍然是物化形态。他把某个物化的对象,一分为二切开,于是把所有矛盾都解释为这两个因素的演动排布,他甚至比多因素分析还要糟糕。
因为多因素分析,至少还分析出文化、经济等等内容,而一分为二,仅仅视为两种因素的演动排布,反而遮蔽了其中的偶然性,从而把社会硬是套入一个既定的模式之中。
并且一分为二,往往用于善恶判断之中,而善恶判断是一种价值性判断,所以他有着很强的主观性,一旦把它一分为二地看待,似乎善恶就消失了。
所以一分为二一方面会呈现出双重意识,一方面又会呈现出非黑即白的观点。、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完全不懂辩证法的产物
这与前面所说的分析方法是一样,他只是一种在知性思维下理解世界的一种模式,而根本接触不到概念。
黑格尔从来不高估中国哲学,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认为,在人类早期思维之中,呈现出一种原始状态的辩证法思维,但是这种思维是基于一种直观意义上的,无中介的建立起直接联系的模式,这种模式是精神还无法脱离自然的状态。所以,有些人高估中国古代就有辩证法,实际上都是不懂辩证法的原因
这种原始状态的辩证法,后来法国哲学家布留尔写了一部《原始思维》专门来探讨,他认为这是一种互渗律的原始思维现象。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辩证法?只要抓住几个核心就能理解
1、他是建立在承认偶然性基础上,又承认自我意识基础上的产物。辩证法往往被人误解,认为辩证法所给出的图景,是一个纯粹必然性,而没有偶然性的因素。这一点是完全错误的,辩证法不仅不反对偶然性,相反他要积极地去扬弃偶然性。偶然性在黑格尔看来,只不过是自然性,精神唯有克服自然,或者说能够充分地把握偶然性,才能达到自由
2、他是建立对象与主体意识共建的基础上,也就是没有给定的对象,对象是精神外化的产物
3、辩证法最终导向的是自由,是自我决定和自我规定的自由,他所导出的最终理想,不是一个人的自由,而是全人类的自由
4、辩证法不能用来预言未来,他只能用来反思历史,他对于未来不能起到规定性作用,只能起到范导性作用,因为未来仍然是不确定的,但是精神有能力扬弃这种不确定性,所以黑格尔所说的精神,不是一种柏拉图式的本体,而是一种力量
5、辩证法不能拿来做判断,辩证法是反思性的,不是规定性的,所以辩证法不能给出一个鲜明的判断。但是这不意味着,辩证法不承认判断,或者说辩证法是模棱两可的,只不过任何判断都是有限的。
6、辩证法意味着永恒的扬弃,他并没有终点。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精神,并不是哲学的终点,而是意味着哲学总是概念性的,或者说批判性的
7、辩证法只能用于哲学,不能用于哲学以外的任何学科
8、辩证法的核心是主体意识,缺乏这一点,辩证法就肯定失败。诸如恩格斯、列宁、M这一套,都不是真正的辩证法。
实际上在我读《资本论》的时候,我已经隐隐地觉得,马克思并没有真正贯彻辩证法。
要读懂辩证法,必读康德的三大批判,康德是最好地接近辩证法的导师。因为康德还停留在知性思考问题,而知性思考,是我们惯常思考模式,康德一步步地接近辩证法,这实际上能够引导我们去真正理解辩证法,并且康德把辩证法的问题也揭示出来了。相反如果读黑格尔,恐怕会陷入他的话术之中,而泥足深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