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别误会啊,不是说你偷偷摸摸无证经营什么的,那是违法的,不单要罚款,严重的还要被抓去做牢。
我说的是,创业时,开公司不想在工商登记信息那,让人知道你是公司的老板的事。毕竟,有时人不可显富,不然就有很多关系好的,关系不熟的,上门来,对你吹捧下,“可以啊,当老板了。”拐弯抹角,抹角拐弯后,就跟你提出借钱的事,而且还有很多你好像不借就是你不对的理由。
这会儿,你借吧,你正在创业阶段,正需钱呢,不借呢,关系不熟的还好,感情破裂了就破裂了。但是,对那些关系好的,因为借钱的事,搞得情谊生分,就不是你想要的。
几经思考后,你决定注册公司时,股东就不写你的名字,你找个人帮你代为持有公司的股权,名义上对方才是公司的股东。
那么,找人代持股权这事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1、以后你要想成为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股东,没有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就没法实际取得公司股权和行使股东权利。
2、因为股权登记在别人名下,对外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结果这个帮你代持股权的人将你属于你的股权,转让给别人,或者质押给银行,又或者用其他方式处分了。这个第三方如果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你的股权将变成第三方的财产。
3、帮你代持股权的人因欠别人的债务,被人起诉后成为被执行人时,他名下的帮你代持的股权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给别人。
4、帮你代持股权的人要是意外死亡或离婚,他名下帮你代持的股权将作为遗产被他的父母老婆孩子,甚至兄弟姐妹给继承了,或者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处分。
那么,又该如何化解这些风险呢?
1、公司和其他股东出具书面证明,承认你才是公司的实际股东,同意在你提出要求时,配合将你变更为公司的股东。
2、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让帮你代持股权的人将股权先质押给你,以便以后由你优先享有股权被拍卖后获得的金额。
3、由帮你代持股权的人,他的父母老婆孩子签订利害关系人声明书,表明知道代持的股权是属于你的财产,不对它主张任何权利。
4、一定要保留好你的出资凭证,特别是将出资款转账给帮你代持股权的人时,要明确用途为公司投资款,并明确由他代为向公司出资。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恭喜你又多用法一天,比别人更懂得用法维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