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在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有个读书人叫杜牧,他从小喜欢学习,知识渊博,26岁就考中了进士(相当于现在的博士),进朝廷当了大官。42岁那年,杜牧被派去做池州(在安徽)刺史(相当于现在省长),他孤零零一个人就这样远走他乡上任了。
上任后的第二年春天,柳绿花红,春光明媚。有一天,杜牧独自出来想到处走走,他看到百姓安居乐业,自己也陶醉在这一片美好的景象当中。
这时,天色变化,下起了绵绵小雨,细细的,密密的,杜牧抬头望了望,天空好像起了一层薄薄的雾,他自言自语:差点忘了今天是清明节!他想起在家乡,清明节时,全家人团聚在一起,扫墓祭祖,还有结伴踏青,游玩观赏的往事。想到这些,他顿时鼻子有些酸酸的,眼睛也湿润了。
再看看路上的行人,他们都闷闷不乐,杜牧想:大概他们都和我一样身在异乡,一样的伤感吧!
突然,雨下得有点急了。杜牧的衣服已经被淋湿,虽然是春天,雨中的他依然感觉有些寒冷。即使转身回去,也是一个人无聊得很。于是,他加快脚步,想找个地方先避避雨,取取暖,如果能有口酒逼逼寒气,那就更好了!
正巧,“哞”的一声牛叫声,吸引了杜牧的注意。林阴道上,一位小牧童骑在黄牛背上缓缓而来,杜牧走上前去,温和地问道:“请问小童子,你可知道附近哪里有酒馆?”
牧童微笑着看看杜牧,然后挺直脊背,用手一指,说:“喏,您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那片杏花林里就有一家!”杜牧一眼望去,不远处,的确隐隐约约有一片粉红,在那红杏梢头,分明挑出一个酒帘,他连忙对牧童说:“谢谢,谢谢!”
杜牧喜出望外,加把劲往前走去,果然,酒馆名字就叫“杏花村”。酒喝到尽兴的时候,心头的愁绪也散去不少,他突然诗兴大发,叫老板拿来笔墨,写下一首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酒馆的人都竖起大拇指说:“厉害,厉害!”有人说,诗要有题目才完美。
杜牧思考片刻,挥毫写下“清明”两个字,因为那天正好是清明节,在场的人异口同声说:“好!”
小朋友们,你们长大后,因为上学、工作等等的原因,也会离开亲人离开家乡,生活在其他陌生的地方,逢年过节,你们也会像杜牧一样思念亲人思念家乡,会怀念在家乡和亲人生活的点点滴滴,就更能体会杜牧当时写《清明》这首诗时的心情。
无论将来你走到哪里,拥有多大的成就,一定要记住一句话:树高千尺也忘不了根,人走再远也忘不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