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家庭部分功能受到弱化。弱化的趋势表现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决定了城市的家庭已不再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家庭的生产职能向社会转移。
在农村的家庭中尽管仍保留着部分的生产职能,但一些传统的个体农业技艺、劳作技能,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削弱。特别是有文化的年轻人,已不满足于在家庭中学习经验,而着眼于社会大生产的更广阔的天地。因此,家庭教育中传授生产技能的内容表现为削弱趋势。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家庭教育的某些任务正逐步向社会教育转移。各种类型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充实和完善,使本来由家庭承担的管理教育幼儿的责任相对地减轻。
又如:当前社会的人才竞争激烈,家长望子成龙,不满足于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而积极创造孩子发展才能,习得一技之长的条件,也因此,各类业余辅导班、训练班应运而生,以满足家长的需要。家庭教育的某些内容被社会教育所代替。
第二,部分功能得到了强化,强化的趋势表现为多方面:许多家庭面临独生子女的现实。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长已不仅仅停留于满足家庭成员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本物质需求,而且,还有余力开发孩子的智力,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家长用于独生子女的教育投资不断增加,许多家长不仅为孩子购买玩具、学习用具、课外书籍,还为孩子添置各种电子和网络设备。
另一方面,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机构,规范缩小,序列简单。家庭教育中的认识与行为,在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结构中易于统一,教育要求也比较容易一致。特别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家长对孩子倍加疼爱,乐于接受优生、优育、优教的措施,他们对家庭教育十分重视,肯在孩子身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