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挑着两篮子草莓走街窜巷,还要时刻提防城管的小贩们,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站在城管一边。硕大的草莓,鲜艳欲滴,肥厚的果肉,翠绿的果蒂,那样招摇、诱人。我在食欲这方面从来放纵自己的。打听价格,奶油味的15元一斤,草莓原味的8元一斤。男人唱歌要是有奶油味我都不爱听,宁肯喝豆浆也不喝牛奶,却愿意吃奶油味的草莓?没有这个道理。一秤下去就是3斤6两,回到宾馆把塑料袋抠几个眼,接满水再让它慢慢漏出去,如此两番,我就开始享受那令人馋涎欲滴的草莓。
吃呀,吃呀,再吃。
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染红了,舌头染红了,双唇染红了。衬衣前襟也红了,我没有留意是否眼睛也红了。好在是自己吃,要是被别人看到,还以为我有女性化倾向或者刚刚和那位女士接过吻呢。要真是那样,全是草莓惹的祸,或者套用前几年的一段网络公案叫做:一颗草莓引发的血案。不是应该说一筐草莓引发的吗?我想呀,那个著名的禅宗故事不是说吗,有人吃了六个饼也没饱,吃第七个的时候饱了,他恍然大悟地说:“早知道这样,我就吃这一张好了。”吃了一筐草莓,把一切都染红的,就应该是最后一颗吧,谁知道呢,光顾了吃,也没看到底是那颗染红的呀,所以就记在最后一颗上吧!
哈哈,好在我独自享用这等美味,才没有引发什么血案;可是,就因为一个人吃,一切才被染红呀!
哈哈哈哈,当你独自享用3斤6两草莓的时候,是要冒着被人误解的风险的!
第二天,逛街的时候又发现了草莓,这才想起我的牙已经酸倒了;一问价格,5元一斤!岂能不吃?这回学圆滑了,不要3斤6两,只要了2斤,十元钱。
同样洗完,同样认真而执着地吃,可是,绝没有昨天的味道。是质量不如昨天的?是一分钱一分货?
都不对,因为我的牙昨天就酸倒了!
我恍然大悟,熟话说,美味不可多用。这当然包括草莓。
草莓呀,草莓……
这可是2010年3月在贵阳的往事!或许因为太热爱水果吧,它们明显提高了我的甜蜜度——血糖高,基本上与它们划清界限,因为已是敌我矛盾,今后再也不受草莓们糖衣炮弹的攻击了!
草莓们啊,糖衣炮弹其实真的很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