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中,严格来说已不算秋天。
我从两周前动起去上海大学看菊花展的念头,一是上大在宝山,地铁直达;二是学校清静安全,适合一个人瞎逛。
于是,老天开眼,不给晴天。遂在一周的狂风暴雨过后,逮着个见着阳光的日子逃出了学校。
可想而知,花都败的差不多了。
纯白的花瓣染上锈色,纤细极了,渐渐干瘪,炸开,死去。像弃妇,失去了怜爱与骄纵,变得疯狂,变得可怕。
却偏偏有不惧风雨的,否则我也没有这么多摄影图片了,多是大朵的,重瓣的,花瓣肥而短。挤挤挨挨团成一个拳头,形成圆圆小小的花心。有点俗气和傻气的可爱。
我对自己说,尽量拍吧,能拍怎样拍怎样。费力去找我所喜欢的纤细的那种菊,顺便把小坚强们也拍一拍。
我想,不管我拍不拍后者,他们都会自顾自的俗气的开,傻气的高兴着。
就像我,固执地留在校园,又叛逆地间歇性出逃,永远不会和别人处好关系,只是坚持自己的道德洁癖。
在别人眼里,我也不过是一个自己讨自己开心的神经病罢了。
我向这个大千世界伸出我笨拙的花瓣,不断生长、充实、丰富,我用尽力气让他们完满而强壮,却永远比不过高贵的名品,因为纤弱而引人注目倍受怜爱。即使病了败了,也有文人惋惜留诗。
所以我需要自己给自己安全感和快乐,我把花瓣包紧,抵御风雨,我到不了温室,就在阳光下傻笑。
那是只属于自己的美好,一个人的骄傲。
人生总会是秋,美人迟暮,将军白首,人间风雨,花开花落。
我做不了温室里的姣颜胜雪,便不做。在自己的秋天里,开自己的花,姚红魏紫,蔓草野菊,皆是我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