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
在认识的水果中,最喜欢吃的当属草莓了。单看形状,颜色,入了眼,遂了心,喜欢有草莓图案的饰品,物件,是不是暗含了少女心,有一种欲说还休的情愫在里面。它的形态很可爱,圆的不规则,憨态可掬的,笨笨的让人怜,又似乎在冲你笑,乐呵呵的乐天派。鲜艳的红彤彤的色泽,又有渐变的黄,镶嵌着点点黄钻,似酒窝,又似笑沟,果蒂处又有嫩绿的叶子,好像端坐在那儿的瓷娃娃,自带艺术品气质。
第一次吃草莓是小学时候,邻庄的叔叔自家地里种的,除了应市卖点补贴家用,婶婶挎了多半篮让我们尝尝鲜。第一次看见它就迷上了它,一见钟情,悦人的红,一个个如一粒粒石榴籽般晶莹,咬一口润润的,甜中带酸,口感穤穤,和正季的苹果味道像,但不是那么硬,不忍离开,吃得没有上限,直到撑得吃不动。
像第一次吃香蕉,觉得世上还有此美味,甜得醉人,软得舒心。食物水果真的是治愈系的,它能让你恋上这尘世的美好,觉得有这么多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还未享尽。而草莓是个寻常人家的极品,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它似乎是一个奇特的物种,放在那,自带美颜,气质,色泽诱人,风情万种。如花般的水果,作静物,不违和;作食物,很美妙;作香什,散弱弱。想起它,热情似火,红果欲滴,不忍拂色。
而且,它种植起来很容易的,才知道一种作物叫染,种几株,染一片,有点慰劳人似的不劳而获。在野外,它迎风而长,得阳光润泽,无比快活。开花,结果,自自然然的。蕴含万物之精华,浑然天成。不瞒您,写着它,我都想一亲芳泽,口渴。而且把这份味道深藏在果肉里。自然的绿,自然的红,自然的熟,顺天时,应地气,这种草莓和大棚里的不可同日而语。
正如现在好多去棚里采摘只是多个娱乐罢了,它永远不能感受到田园里的辛苦,汗水和快乐。那种烈日下的劳作,清风拂来,茫茫田野,心灵开阔,既有农家苦,又有农家乐。摘草莓是轻松的,是有艺术气息的,赏心悦目啊。一个个果果,等着你,如等着心上人,小心摘下,轻轻放下,万般呵护不惊蝉翼般。它的绝色,芳泽,让你忘了它只是一种可食用的水果。
以雪白为背景,是天然地作之合。盛于玻璃皿中,能本色地不遮其色。在阳光明媚的某个下午,素色的窗帘,白色的纱幕,镂空的白色桌布,置一盘这正红的草莓,放一杯乳白的酸奶,一本笺书,着一袭真丝裙,坐于飘窗,才始品美味,冶心灵,啧啧,这才是有质感的生活。一粒草莓慰心伤,甜甜酸酸任我尝。
据说蓝莓的营养价值更高,看野外生存栏目,直接把它的汁抹于野鱼上,开始烤,这种自然的组合经人工调配成了美味。只是蓝莓不常见。但它们作为莓类物种贡献多多。爱上草莓,想起它,生活也似蜜甜,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送时种时可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