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世间的人和事,都有其属性,又各有其Tag(标签)或特性。就像工农兵学商一样,他们都是人,但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其身份地位又各不相同,因而其身上表现出来的特质也各不一样;就像世间万物一样,飞鸟走兽花木虫鱼,因其生存的环境不同,其呈现在世间的形象也丰富多彩。人和事都有其多面性和复杂性,虽然有时候我们可以望晕思风、见微知著,但更多的时候,表象和本质还是存在着千差万别的情形。
凡是略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文学的评论中有一个观点,那就是文如其人或者叫人如其文,这句话对吗?对,也不对。说它对,是因为文章透漏出来的信息是人生活的反映和思考的结晶,他带有作者的某种生活印痕和思考方向,这是不争的事实;说它不对,是因为文学虽然来源于生活,但她确实又高于生活,是作者对生活的加工提炼和深入思考,又不同于生活的原装翻版。从这个意义上说,又不能把文学中反映的人和事机械地和人的现实生活简单地画上等号。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商人重利轻别离”的情况,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没有正常的情感;在生活中存在着“言为心声”的事实,却也有“文过饰非”的虚拟勾画,这些都是人作为人所表现出来的复杂性和多面性的真实体验。
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打动人,无外乎其表现的人和事与我们的生活存在着某种相似性,无外乎情发于心而隐于文,能让我们读后产生心灵的强烈震撼和共鸣,这是文学感动人的地方,也是文学容易让人产生对号入座错觉的地方,唯此,文学才能打动人、感染人、吸引人,才能体现文学的真正力量。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当年在解放区演出歌舞剧《白毛女》的时候,演员陈强扮演黄世仁,由于逼真地演出了地主欺压劳动人民的真实状况,很多解放区的群众义愤填膺,纷纷向台上投掷石块等,用以表达自己的愤怒,如果不是我们的政治宣传人员一再解释这是演戏,以致于中途就差点被群众暴打。现在我们都知道,陈强之所以会有如此遭遇,不是陈强真的很坏,而是因为他的演技确实高超,艺术表现能力达到了足以以假乱真的程度。我们不能说因为兰陵笑笑生写了《金瓶梅》,他就是西门庆一样的淫棍,也不能说因为曹雪芹写了《红楼梦》,他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就像现代作家周梅森、王跃文一样,我们也不能说因为他们写了大量的反映腐败问题的官场小说,就说作者也是高官或者腐败分子。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将艺术与人生、文学与真人等同起来的做法,其中确实存在着很大反差。对于作品中的人与事和作者之间,在象与不象、是与不是之间,我们只能说作者经历过或者曾经认识过、感受过或者思考过,但是绝对不能就此简单地认为象或者不象、是或者不是,因为为文和为人毕竟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把二者简单地等同,其实正是对文学本质认识肤浅的表现。
文学评论是对文学思想、内容、观点和艺术表现本身的评论,运用“知人论世”的评论方法去探索作者为文的心路历程和思考轨迹,或者评判作者艺术表现水准的高低,这些都是正常的文学评论表现形式;如果从作者的为文去推究作者的为人,甚至对作者人身进行无端妄测,那就有失文学评论的主旨和本意了。
文学是文学,作者是作者,你可以不同意作者的认识看法和观点主张,但是不能以自己的观点评判强加到作者的身上。文学评论虽然表达的是个人观点,但是也能反映人的思想认识状态,它更多地应该界定在对文章本身的评判上,而不应该是“偷窥”一般地去腻想作者是否怎么样怎么样!
从高雅角度认识,文学和文学评论都同属于艺术的范畴,文学不简单等同于现实,评论也不能用侮辱和谩骂来代替。那种认为写坏人就是坏人、写好人就是好人、写情人就是有情人、写小偷就是盗窃犯的观点,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不能说是对文学的正确认识。
作为一个略微喜爱文学的人来说,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写写博客,逛逛论坛,发点小文章,品评一下同好的作品,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实属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无论谁的文字说中了谁的心事,或者点中了谁的伤痕,大家都当作“本文纯属虚构,切勿对号入座”来欣赏,本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沉思一想,文章写出来评判的尺度就把握在读者的手中,就像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形象,作者是无法左右读者的看法的。论坛也好,博客也好,微博也好,都是文字的乐园,是文学朋友和谐交流的理想地带,大家在这里用文字交流,用心灵沟通,彼此找到分属于自己心灵的那份感受,一起分享文字的快乐!
谨以此小文,献给大家,愿与大家同乐。希望这里的每个朋友天天都有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