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六章 正道
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上一章中韩非子从“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到“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的实史中得到一条圣人(法术之士)治国的根本道理,就是“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意思是本来就有使人不得不爱我的办法,言下之意就是法术之术依法治国的主张能得到君、臣、民的喜欢与拥护。这里的“不得不爱”是一种主动的喜欢,发自内心的愿意,没有一丝的强迫与强制。而这其中的道理就是律法的公平,执法的公正。有这一前提与基础,臣子尽职尽责就是“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意思是君主不依赖臣子出于对君主的爱而为君主效力。君臣都严格依法办事,超越了人为情感因素,这就是圣人的治国之道。
“恃(shi)”意思是依赖,仗着,是说人(人心)有所依赖与依仗。我们常说有恃无恐,意思是人有依靠就不会恐惧。韩非子非常清楚人心,明白人心的脆弱,也知道人只所以有群体的自然属性,就是因为人需要依靠。而正是这种“恃”的特性,才会有人类社会和各种团体、各种关系。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一个人真的活不下来,而且没有关系,人也不会繁衍。当群体扩大到足以安定时,更重要的“恃”产生了,就是群体依靠什么才能得以生存与平安;群体里的每一个人依靠什么才能得以生存与平安?韩非子给了的答案是依法治国。
韩非子从“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看到“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意思是依赖别人出于爱而为我效力就危险了。是啊,多少的故事告诉我们当初说“我是为你好”的臣子最后都成为弑君之臣。这种建立在人际关系上的效忠是最没有保障与可信度的,因为人性是不确定的,是可变的。契约论就是建立在人性的可变的基础上产生的,国家中各种关系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下来。法家思想提倡各种关系最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以法律为基础建立信用体系,用信用代替人情,这就是中国文化中以信立人的理念。
韩非子从“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中明白“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意思是依靠使人不得不为我效力才能平安。从历史中可以看到秦国的强盛是因为商鞅变法,虽然商鞅最终被车裂,但商鞅绝没有做有害秦王的事。韩非子是想告诉我们,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中,臣子依规按职尽责,这才能保平安。这种平安对君臣来说都是应得的。
国家律法的作用是确定关系与规范行为,创造臣子正真行事的环境。韩非子在这里并没有回避君主的亲戚所拥有的特权,所以他说“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意思是君臣之间没有骨肉之亲,如果凭正直态度可以得利,臣下就会尽力来侍奉君主;凭正直态度不可以求安,臣下就会营私来侵犯君主。可惜了,韩非子在这里没有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观点,要不韩非子依法治国的主张就完美了。韩非子提出君臣之间并不是骨肉之亲,说明当时君主的骨肉之亲还是有特权的。除去君主骨肉之亲的特权处,就臣子而言正真得利必然竭力事上,如果正真有危臣子必然是行私干上。
《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依赖别人出于爱为我效力就危险了。
在公司管理中,老板还是要依靠制度来选人用人,那些依靠人情或是关系进入公司的人,表面上看似是为老板好实则是老板与公司的危害。正真依据制度选出来的人,他们珍惜机会按职尽责,有危机感会每天会努力奋进,有感恩心每天会认真工作,这些人才是公司安全与发展的动力。老板要明白是公司用人而不是老板用人,这两则是有明显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