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近两年的工资终于把本金结清了,违约金赔偿金加班费什么的,都没给。我终于受不了去要工资,结果换来的是公司强行辞退,我要一张辞退证明,都不敢给,生怕我拿去劳动局。
可是,你们都忘了,姐是人力资源管理师。对于这种问题,我需要那张纸吗?不过就是要你一个态度,可惜,你不敢。越是看起来强势的人,他的内心越是脆弱。你所呈现出来的,正是你一直欠缺和追求的。
2009年我跳出亲戚的家族企业,自己找了一家房地产集团公司,直到这个月,我一直都是在房地产行业。8年的经历,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瞬间觉得自己这么几年都像是白白度过了。
“打工没有出路”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这句话。其实,相比之下,我觉得头脑贫穷更是可怕。
我把欠薪要到了。对于违约金,赔偿金,加班费,社保欠费,很多人劝我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我想问:为什么?这是法律问题,跟人情道理有关系吗?你饶了他,最后谁吃亏?很多人工作十几年,居然不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比这个更可怕的是,背后的法律意识。换句话说,你可以不懂法律,现在是法制社会,可不可以稍微有点法律意识。不要让我这样利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人反而被堪称神经病!
过了30岁,我想为自己活着,我想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余生。不是我的坚决不要,是我的请全部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