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一则“一男子当街殴打二十年前老师”的视频在微博刷屏。视频中,该男子当街拦下骑电动车路过的老师,一边掌掴老师头部,一边叫嚣“还认识我不?知道为啥打你不?”
相信初看视频的人都会觉得气愤,一个年轻力壮,一个年老力衰,在双方实力不均衡,特别是一方是老年人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实在让人不齿。
可就在舆论一股脑讨伐打人男子的时候,该男子妻子的一封“道歉信”让舆论有了反转。道歉信中称,男子人格没有问题,当街打老师事发偶然,一时冲动,不是蓄谋为之,另外,信中对打人原因也做了说明。
原来,该男子小学时经常被视频中的老师殴打侮辱,“揪耳朵踹头、面向黑板举起双手踢踹”等一系列现在看来算是“变态暴力体罚”的行为给男子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以至于至今仍会被噩梦惊醒。
道歉信中的一句“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算是为该男子冲动行为的解释和说明。
信中还指出,事情发生后,家人主动联系老师二十余次想表达歉意无果,现在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当事人家庭都为此感到后悔。当年该男子的同班同学也主动联系当事人妻子,表示愿意为当事人出庭作证,指证当年暴力侮辱辱骂体罚学生的老师。
该案件今天就要庭审了,律师要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事情发展到现在,网上舆论已从讨伐打人者变成了痛斥当年体罚学生的老师。有自媒体还为此做了“你会原谅当年打你的老师吗”的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仅有10%的人会选择原谅,而大部分都坚决地选择了不会原谅。
这让我想起了我上小学时的一些经历。
那是九十年代的农村学校,就在我们村东头,一共五个年级,接纳了来自周边三四个村庄的学生。
九十年代初的农村学校不仅教学环境差,桌椅板凳历经多年磨损已坑洼不堪,广场上除了一面旗杆连一样体育设施都没有。师资力量也差,记忆中经常换老师,整个学校也就三四个老师,且大都是民办老师以及退休返聘教师,有正式编制的老师因为条件差常常待不了几天就走了。
那时因为学生人数少,一间教室往往有两个年级。事情发生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当时我们与三年级在一间教室。我遇到的体罚学生的老师教我们两个年级的数学。
他是一位男教师,五十多岁,样貌已记不清,只记得人高马大的,讲课的印象也没有了,唯一记忆深刻的是他体罚三年级的一位男生的情形。
他把那个小男孩叫到讲台前,先是用力踹了一脚,很大劲,男孩往后趔趄了下,低着头,红着脸,然后又一把拽过来,揪着头发将脑袋往窗框角上撞,是的,不是窗户,是尖尖的的窗框角,只听咚的一声,像是什么重东西从高处掉下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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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们还小,不知道这是在体罚,只是心生恐惧,不敢出声,呆呆地看着早已红了眼眶的小男孩。
一定非常非常疼吧,我们想。
事后男孩的头上起了很大一个包,肿了好多天。
从此,数学课是我们教室每一个孩子的噩梦。
这件事如果发生在现在,学生肯定会告诉家长,家长也会投诉到学校,这名老师也将面临失业的危险。可是,那是九十年代初,老师在孩子甚至家长眼中是至高无上的存在,老师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孩子学习不好就应该严加管教。那时也根本没有“体罚”这个词,老师打学生甚至是理所当然的,包括这种恶意的变态体罚。
所以,学生们不会反抗,也不知道如何反抗。
二十多年过去,不知那个小男孩还会不会想起三年级时的那一幕,有没有在心里留下阴影?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可有多少老师打着教学的幌子肆意欺凌学生,就因为学生们没有还手之力?
当事人妻子信中的一句质问非常有力:就因为是孩子就可以肆意妄为吗?!就因为是孩子就可以不顾尊严地恶意侮辱吗?!
二十年前受辱,二十年后打人,是受辱给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大,还是打人造成的社会影响大,相信人们心里自有判断。
情归情,法归法,打人固然不对,相信法律也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但我们早已有了判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