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识花蜻蜓
【壹】
前些日子,在简书上写了一首诗——《你不知道我爱你》。大意是:对你的爱,已随着我的血液入心,流至身体的每一部分。我爱你至极,没有退路,可是你竟不知。
诗意很俗,用词很俗。万分之幸,还能有人看进心里,说句喜欢。
大概喜欢这首诗的人,都是我有酒,你有故事的同学。曾经,以为你就是我的城堡,我的王。却不曾想,你突然离开,世界轰然倒塌,我竟在这废墟里,久久回味着从前的繁盛,忘不掉,离不开,任你音容不散,折磨我度日如年。
认识那个姑娘,是因为一句评论:"怎么办,我还是忘不掉他?”人生中,结识千万人,能记忆的不多,忘不掉的就更是寥寥。
"分手两年了,为什么想念有增无减,为什么还会心痛,夜夜泪流满面?”她问。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在一段感情里,爱的越真的那个人,一定是伤的最深的。劝你忘记,劝你去过自己的新生活,这话本身毫无说服力,道理都懂,能做到的话早就做了,何必凄凄惨惨戚戚。
【贰】
不如听一听我朋友的故事吧。
我的朋友叫青玉,人如其名:貌美如花,温润如玉。大学开学第一天,一个男孩从她手中接过重重的行李箱,踏过层层阶梯,一口气把她送到了五楼宿舍,她在身后紧跟着,看着他俊美的轮廓,有力的臂膀,眼睛里含着笑意闪着光。就是那一刻,她就毫不犹豫地决定了大学里的感情归宿,时刻准备着投入他爱的怀抱,恨不得以身相许,荣辱与共。
从此,他的身影聚集了她眼睛里所有的流光异彩,而别的男生,全是黑白。虽然,他好像并不记得她。
她在凌晨起床,只为远远地看他在操场跑步;她在食堂打饭窗口前,竖着耳朵踮着脚,默默记忆他喜欢的饭菜;图书馆里,她永远坐在他后三排的位置,一抬头,就看见他的侧脸在夕阳的余晖下青春飞扬,她的心,就一阵小鹿乱撞。
这世上还有什么会比爱情更美妙呢?那第一次的脸红耳赤,第一次的怦然心动,第一次的暗送秋波,第一次想和一个人厮守终生。在青玉心里,恋情还未开始,就足以让她一生无法忘却。
有心人,春常在。转机出现在那年的元旦。
元旦晚会上,青玉一袭白色长裙站在台上,柳腰红唇,歌声婉转,宛如花中仙子。一曲结束,台下男生轰然起哄,纷纷起立鼓掌,问她名字的,要她号码的,大有人在。
青玉说:“其实,她并不喜欢唱歌,能够站在台上,全是自己的孤注一掷,只为能让他看到自己,讨君欢心。”没有人知道,她苦练了几个月的歌曲,是为他一人唱的。那冷的让她瑟瑟发抖的白色裙子,也是为他一人穿的。
晚上,她一个人坐在操场边,望着满天星辰,想起下午他在一群男生之中,为她欢呼雀跃,不禁,红了脸庞,笑出了声。
"同学,这么晚了还在操场,下午你在台上表现的真好。"一个声音传来,青玉抬头,望向那熟悉的面孔,内心一阵骚动。
多少个日夜,就是这个面孔,让她喜,让她忧,让她欲罢不能,让她迷了心智。如今他又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么近,仿佛一个趔趄,就能吻上。
她吞吞吐吐地回答着,嘴里说的什么,毫不自知。只听见,他笑着说:“做我女朋友吧。”
昏暗的路灯下,他的眼神跳跃,看不出是真心,还是说了句玩笑话。她来不及细细揣摩,惊讶地“啊?”了一声,就看到他乐呵呵地跑开了。
那一晚,她辗转反侧,又喜又悲。喜的是朝思暮想的男神向她表白了,悲的是还未来得及同意,人就消失了。就像一场梦,做了太久,醒的太急。
【叁】
第二天,她在食堂吃饭,坐在老位置上,抬头却不见他。低下头,味同嚼蜡,眼睛干涩。不知何时,周围一阵骚乱,只见他缓缓向她走来,如电视剧中光芒万丈的男主角,顺手将背后一束玫瑰送到她的眼前,喊着她的名字说:“做我女朋友吧。”
她颤颤地站起来,眼泪夺眶而出。
他一时不知所措,语无伦次地说:“你别哭啊,你不同意,也别哭啊。”
她赶忙抹抹眼泪,又哭又笑不住地点头,说:“好、好。”生怕一个犹豫,眼前的人又不见了。
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从此他们吃饭、学习、出游、逛街,出双入对,慕煞他人。她为他洗衣服,帮他剪胡须,费尽心思为他恶补英语……,他们约好一起考研,考同一所学校,到那座美丽的城市看海。
她沉浸在他温柔的臂弯里,一遍遍问他:“你爱我吗?爱不爱我?”
他捏捏她的小脸:“小傻瓜,当然爱。”
这话,她问了两年,这脸,他也捏了两年。
爱情走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不能承受我已无处可躲。
分手来的毫无预兆,措不及防。或许是她自己入戏太深,为他的敷衍找借口,为他的改变找理由,直到亲眼看见他同那个女孩走在一起,他眼里满满都是宠溺,那是她曾经拥有过的。
她愤怒,她哭泣,她要向他讨个说法,却在他们那忘乎所以的亲吻中,定住了脚,闭上了口,转身离开。
分手,需要理由吗?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性格不合、理念不同、你很好,可是抱歉,我不喜欢了、我爱上了别人……,结局已定,理由纵然千千万万,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他鼻泪交加,把理由说的天花乱坠,下一秒,依然是分道扬镳。
【肆】
离开他以后,她痛苦万分。她发现,之前对他的过分在乎,使得她而今连一个能说心事的好友都没有,所有的苦酒要自己吞下,自己消化,欲火焚身或是浴火重生,跟本无人问津。
更要命的是,她还要接受他人貌似关心的询问,忍受偶尔地在校园撞见他们,女孩撒娇地在人群中向他索要亲亲,他捏捏她粉红的脸蛋回以轻吻。每当这时,她恨不得上前给她一巴掌,或者,一头扎进面前的河水里。
然而,她什么也没做,是懦弱,也是为了自己那仅存的最后一点尊严。
直到有一天,收到一封信,信中说:失恋的人,大都有三种后果。
第一种:哭哭啼啼,又恨又怨,把自己搞得惨不忍睹。没过多久,却发现自己没有他也能好好活,于是,重新回归生活,重新谈个恋爱,日子平平淡淡,大多数人皆如此。
第二种:大抵是真的用情过深,所有的筹码都押在一个人的身上,离开他,生活再无光亮的可能,甘愿殉情。让对方充满愧疚,甚至一生难以安宁。
第三种:同样是用情过深,伤之过重,但痛过哭过之后,她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学习,提升自己,有一天,再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绝地反击的机会,而不是让对方后怕,幸好当初甩了你。
信的最后,署名:父亲。看完这些话,她如同五雷轰顶,幡然醒悟,决心改变的那一刻,她一抬头,发现一缕曙光照了进来。
从那以后,她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业余时间泡图书馆,查资料,戴着耳机练英语听力,倦了,就去操场一圈圈地跑步,累倒在地上的那一刻,血液沸腾,仿佛一切都重生了。
想他的时候,她就写文章,写她卑微的暗恋,浪漫的求爱,写她爱的如何竭尽全力,伤的如何死心彻底,直到有一天,再偶遇他,再也没有任何冲动,再想到他,词句也贫乏无力。
【伍】
上天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上进的人。她不仅以高分通过四级英语考试,且披荆斩棘,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那个梦想中的大学。写下的文章,在各大新媒体上发表,反响良好,没有人知道,那个新名字的主人是她。
研究生面试通过的那天,她一个人去了海边。这曾是他们共同的梦想,说好了一起来看海,如今,一切已沧海桑田。
他并没有考研,因为那个女孩不舍他走,不愿异地恋。所以他毕业了。
读研的那两年,她更忙了,考完英语六级,要参加司法考试,要参于课题的研究,要帮一个初中生补习数学,要完成儿时的梦想学习画画,还要忙着随导师去全国各地参加答辩比赛,每次都拿奖拿到手软。
我问她:“你还会想他吗?”
她笑了笑说:“我现在哪有时间想啊。”
是啊,学的知识越多,你眼里的世界就越大,就越觉得自己渺小无知。越是看到那个多姿多彩世界的轮廓,就越想要去求知,去探索。
世界何其大,世界何其精彩,你怎忍心永远困在过去,像笼中野兽,凄怨的控诉自己的命运呢?
所以,姑娘,失恋了可以哭,但是深夜过去,还有明天,哭完以后,擦干眼泪,要问问自己,是否甘心被人抛弃?是否永远在这被抛弃的岁月里一蹶不振?
相信我,你的未来真的会很美,不信,快去努力看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