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悠扬的挽歌——读王安忆《长恨歌》

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作者用女性特有的温润的笔触,叙写一曲挽歌。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

一、小说的梗概

小说写王琦瑶从十六岁到五十六岁四十年的生活。王琦瑶生于上海,长于上海,死于上海。她是一九四八年“上海小姐”的第三名,正值芳华之年,成为上海要人李主任的外室,李主任死于飞机失事,只给她留下一房家具,一匣金条。

五十年代,王琦瑶在上海的一条普通弄堂——平安里开启了她的新生活。她靠给人打针和静脉注射维持自己的生活,期间结识了她生命里的第二个男人,有钱人家庶出长子康明逊。可惜,康明逊不敢也不能娶王琦瑶,只给她留下一个女儿。

苦恋王琦瑶十几年的程先生,看出王琦瑶对自己只有报恩,毫无爱情,选择离开。

王琦瑶独自靠打针、编织毛衣抚养女儿,长大的女儿随其丈夫去了美国,王琦瑶又回到孤身一人的生活状态。她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比她小近三十岁的老克腊出现了,经过短暂的“恋情”,老克腊回归自己的生活。王琦瑶因那匣金条,死在女儿同学的男朋友“长脚”手里。

二、生命的挽歌

王琦瑶从青春年少走到迟暮之年,除去上海小姐第三名的短暂风光,她的生活就是柴米油盐人间烟火。小说用了很多笔墨写王琦瑶对时光流逝的感悟。

她和李主任短暂的“夫妻”生活,是看着透过窗帘的光影,从上午到下午,从日出到日落,数着光阴的影子度过的,她的青春在等待中流逝。当她真正恋爱的时候,想要走入正常的生活时,只得到了一个孩子。当她给女儿买嫁妆时,才惊觉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走。有谁能挽住光阴的脚步呢?

当她体会到“当年的生活”又回来的时候,她已人到中年。做为一个“过去”的人,她虽然保持着苗条的身材,姣好的容颜,白发无情地替代了青丝,曾经的“上海小姐”只剩下一个虚名。她参加舞会,她教导年轻人把握服装的潮流,她请年青人上门吃喝欢笑,甚至还和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年轻男人有了一段关系,终究,岁月无情,生命走向衰老。

的确,人生大部分时光是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的。年轻时,早晨打着哈欠去上班,漫长的上午终于过去,下午的时光在煎熬中踱着方步。夏日,吃过晩饭,太阳还明晃晃挂地在西天,和同事骑着自行车去兜风,转了又转,才刚见暮色。那时,时光的脚步如此之慢,一天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

人到中年,时间似乎加快了脚步。还是上班下班忙里忙外,还没来得及做想做的事情,夜已深沉。再往后,也会像王琦瑶那样,热闹的白天过后,只剩下空虚和孤独的难眠之夜,生命在平凡平淡平常中,或慢或快地流逝了。

时间,只是人类按照自己的认识规定的,对地球而言,人生百年又算得了什么?生命,终究在时间中走向死亡。

三、美好的挽歌

作者笔下的美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主人公是美丽的

王琦瑶参加上海小姐评选,没有后台,没有资本,全凭个人的外貌和服装取胜,她本身代表着美。

电影导演邀请她试镜,才发现她的美不是电影镜头下的美,转而将她推荐给了摄影爱好者程先生。程先生将她的照片推荐给杂志,她成了杂志封二人物。她参选上海小姐,位列第三,被称为三小姐。当她的女儿薇薇正青春时,她和女儿走在街上,人们会认为她们是姐妹,足见王𤦺瑶的美。

上世纪八十年代,上海出现公共舞会和家庭舞会,已年过半百的王琦瑶,以曾经的“上海小姐”的身份为各种舞会增添色彩。

这样一个美了一生的女人,却因为一匣为数不多的金条,被一双手扼住脖子,失去了生命,不正是作者为美写的一曲挽歌吗?

其次,城市的壮美

外滩,黄浦江水,欧式风格的建筑,小小的里弄,西餐厅,淮海路……作者通过王琦瑶的眼睛,展示着上海的美。无论是夕阳西下,还是华灯初上,用作者的话说:那美是在芯子里的。面对老去的建筑,她无限感慨;面对新建的高楼,她并无喜悦。她怀念旧上海叮当而过的电车,正如她怀念自己的青春。

第三,人物优雅的美

二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写旧时代的笔墨不多,但那个时代留下的优雅,体现在女人的服装上,体现在吃的食物和吃相上;体现在说话的艺术上;体现人们对于自己伤痛的隐忍;体现在绝望而不绝情的涵养里。

王琦瑶眼里的八十年代的年轻人语言粗鲁,吃相难看,吃食不讲究。王琦瑶喜欢吃,也会吃。她不仅自己会做点心、汤锅、待客的菜肴,还能娓娓道来各种菜品需要的食材;她讨厌现在的厨师靠味精给菜品提鲜,用猪油给菜品增味。正是因为吃过上好食材做出的菜品,才能有如此的见解。

程先生也是旧时代的过来人。程先生苦恋王琦瑶十几年,无论是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春风得意之时,还是怀孕去典当行卖旧衣服的落魄之际,程先生一直站在她的身后,做为她坚强的后盾。程先生对王琦瑶爱而不得,伤心伤痛之极,却从未说过一句伤害王琦瑶的话。为了逃避痛楚,他选择优雅地转身离去,但不是绝情地甩手了之,而是将王琦瑶托付给了她的同学蒋丽莉,独自守着那份不可及的恋情,走到生命的尽头。

美,是这部小说流动的旋律。大到上海选美服装潮流,小到一餐一饭婚服头发。人们说,生活中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也是一修行,一份修养,美源于内在,终于外现。

小说里的另一个人物老克腊,二十六七岁的年龄,看似不为流行潮流所动,听爵士乐,满心怀旧复古,但是,他对美的追求只停留在表面,因缺少内涵,终于归于俗套。我理解,作者塑造这个人物,正是和程先生的真优雅形成鲜明对比。美,终结在“时尚”的浪潮中。

四、爱情的挽歌

《长恨歌》里的爱情,既有执着,又有世俗,二者相依相融,像一株双生姐妹花。

对爱情的执着体现在两个人身上,一是程先生,一是蒋丽莉。

小说写了一个不闭合三角恋:蒋丽莉爱程先生,程先生爱王琦瑶,王琦瑶不爱程先生,却将程先生视为自己最后的退路。

程先生爱王琦瑶,爱到为她放弃自己的爱好——摄影,爱到要做王琦瑶和别人生的孩子的父亲。他的爱是崇高的,他对爱的追求宁缺勿滥:王琦瑶,我爱你!你可以不爱我,但我不要你的感激,不要你的同情,不要你的施舍。宁可只是我爱你,但是只要你对我不是爱,那我可以转身,独自去吞下这份爱的苦果。

人,都是矛盾体。当王琦瑶成为三小姐 ,玩起了“失踪”的时侯,程先生勉为其难地接受了他的爱慕者蒋丽莉的爱情。他和蒋丽莉成双入对地出入电影院、咖啡馆……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终究,他在爱和醋意中选择了消失。爱情,再伟大的爱情也不能免俗,最终,以程先生的落荒而逃结束了和蒋丽莉的这段感情。

蒋丽莉爱程先生,爱得天昏地暗,爱得诗兴蓬勃,爱得醋意大发,最终苦寻程先生不得,在社会更迭之时,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退而追求和社会发展同进步,选择了一个南下的山东人结婚。她虽然生了三个儿子,却并未享受到做母亲的快乐,在矛盾和病痛中走完了人生。

王琦瑶呢?和李主任在一起,是现实清醒,是追求实际,一半是虚荣一半是懵懂。

王琦瑶走近爱情,是和康明逊的相遇。王琦瑶,美丽不失风情,精明而又实际。在她狭小的社交圈子里,她喜欢康明逊,因为他们是同类人——走不出旧时代的阴影,又生活在新时代的气息里。她虽然喜欢康明逊,也在算计着如何成为康家的媳妇,可惜,即使她怀孕了,即使康家知道了康明逊和她的关系,她依旧成为了一个单亲母亲。

所以,作者笔下的爱情既有崇高如程先生,更有世俗如康明逊王琦瑶蒋丽莉等等。

面对现实生活,有多少人能将爱情看得至高无尚呢?没有爱情,还有生活;没有爱人,还有人生。活下去,是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卑微还是苟且。爱情,只是人生的调味剂,有哪道菜没有主要食材而靠调味剂声名远播呢?活着,才是人生的真谛。

所以,程先生在爱而不得中选择转身,蒋丽莉在自以为无爱的生活中为人妻为人母,王琦瑶在百般挣扎费尽心机后独自抚养女儿,康明逊享受了情感的快乐和痛苦,退出了王琦瑶的生活。王琦瑶女儿的父亲成为了一个“吃苏联面包”“死在西伯利亚”的子虚乌有之人。

小说写出了生活的无奈,也写出爱情的无奈。爱情的无奈延伸到下一代。在王琦瑶眼中,薇薇只是有了婚姻,有了人生的依靠,她甚至觉得女儿的婚姻是女婿出国的一个筹码。爱情,对王琦瑶而言,是一件奢侈品,这也是作者为爱写的挽歌。

五、市井生活

王安忆以江南女性特有的细腻温婉,娓娓道来生活在上海弄堂里千万个王琦瑶中的一个。

开篇,作者毫不吝惜笔墨,写了流言、弄堂、鸽子和闺阁四个章节。这些看似闲笔,实则为小说的走向做好了铺垫。

流言,滋生于角落,在姨娘们的口中传播,在麻将桌上上扩散,作者写流言,也是在写人性。

人性中亘古未变的一点,是人们喜欢探寻别人的隐私,并将其以“不要告诉别人”为由,“小心翼翼”地传播岀去。传播流言,没有害人之心,但却可能引发不测。

“长脚”扼住王琦瑶的脖子前说:李主任去了台湾,每个月给你寄美元。不然,这么多年你怎么生活?早已死于飞机失事的李主任,竟然给王琦瑶“寄美元”,王琦瑶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

而这流言的芯子,是上海小姐王琦瑶成为要人李主任的外室,一年之后,李主任死于飞机失事。王琦瑶后四十年的生活,固守着李主任留下的一匣金条,仅有两次将金条换成现金,一次是年幼的女儿生病,一次是带着女儿和未来的女婿去杭州旅游。她是依靠双手,养活自己和女儿的。

流言多么可怕,犹如蜘蛛网,由细细的小小的一个网心,不觉间变成硕大无比目不可及的网,编织这张网的,是无数只耳朵,无数张嘴;流言又像是静水中投入石头,波纹慢慢扩展,无论石头大小,波纹却越来越大。流言,虚中有实,实中含虚,真里有假,假里含真。

弄堂和流言密切相关。弄堂的后弄是传播流言的地方,那是社会底层民众出入的地方。但是,流言不仅是地位低微的人闲来没事的谈资,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当年,王琦瑶成为李主任外室的“流言”,就流进了颇有资产的蒋丽莉家的客厅,蒋丽莉不得不亲自去验证关于王琦瑶流言的真伪。

流言还紧紧追随着流年,适时地发挥作用。有关王琦瑶的流言产生于四十年代末期,六十年代初期,它终止了王琦瑶跨进康家的梦想,八十年代中期,它让王琦瑶死于非命。

鸽子,盘旋于城市的上空,不仅见证城市的变迁,见证市井生活,见证黑夜里罪恶、阴谋、死亡,它们还代代相传,生生不息,这是否也像流言,只要产生,便会一直流传?

闺阁,随着社会的发展消失了,但闺阁情始终存在。女孩子们在未成年时,最好的朋友是同性朋友,这种闺阁情不在乎门第,不在乎学识,甚至不在乎性格,却可以相伴一生,如王琦瑶和蒋丽莉。尽管她们中间出现了程先生,尽管两个人因大环境的变化,走着不同的人生道路,可是,她们的感情维系到蒋丽莉生命的终点。

小说开篇的四个章节,看似各有题目,实则穿插相连,为主人公的出场写足了背景,更是作者对社会的深刻认知。作者用细腻的文字,为这部挽歌般的作品定下了语言基调。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6,013评论 6 481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8,205评论 2 382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2,370评论 0 342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5,168评论 1 278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4,153评论 5 371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954评论 1 283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271评论 3 399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916评论 0 259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3,382评论 1 30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877评论 2 323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989评论 1 333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624评论 4 32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9,209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199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418评论 1 26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5,401评论 2 352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700评论 2 34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