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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知道霍去病这个名字,因为一个地名,一眼泉。其实,在历史的光阴里,是因为这个人,才有了这眼泉名,这个地名。
在那个传说中他倒入御赐美酒的清泉中,丢进一枚钢镚以祈好运。那钢镚左右摇动,“之”字下落,阳光忽闪忽闪刺目。年少的我,在脑海勾勒出大漠里,少年将军挥刀杀敌的英姿,无数次,滔滔不绝,一如那眼泉,永远都“汩汩”地涌出泉水一样。
清泉的前面曾经有一尊2米多高的石像,霍去病手扶佩刀眼望南方,是守护“酒泉”的神。南方,极目处,是终年白雪盖顶,苍松挺立的祁连山,是他一次次从长安出发,驱逐匈奴经过的地方,也是小说中,他心爱的人自由生活的地方。
桐华小说《大漠谣》给了霍去病普通人的生活。
问小学生,陆游是谁,他们应该会用标准答案回答你:“南宋爱国诗人。”这个答案肯定对,但是陆游曾疆场披霜,在情场流泪,词翰双美,留下上万首诗词,这样一个人怎能用简单的“南宋爱国诗人”六个字拘固?
同样,在搜索引擎中输入霍去病的名字,首先就会出来“西汉名将、军事家、民族英雄。”这样的回答对吗?对,但是内心里却不甘心只让他这样单调耀眼。
在读过的关于霍去病的历史记载中,他的皇后姨母,皇帝姨夫,大将军舅舅卫青,其他如别的姨母,姨夫,表弟,继父,儿子,孙子,甚至同父异母弟、后期的权臣霍光,都出现在他的人物关系中,唯独找不到关于他的儿子的母亲,一星半点的记载。有的,也仅仅是“相传为侍婢所生。”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据史书记载,元授二年,元授四年,霍去病在两场对匈奴的战争中共斩获敌军十余万人,汉武帝御赐给他一座宅邸时,霍去病如是说。历史的解读中,给了少年人充分的爱国情怀,这也是千年来国人最愿意赋予他的豪气。可是,这些标签背后,他终究也是个气血方刚的少年郎君。他的姨母卫子夫以美貌获皇帝宠爱,舅舅卫青从长公主养马人,而娶了长公主,就从这些基因分析,他的容貌不会差,还应该是很不一般的美。他有盖世的功勋,受皇帝盛宠。这样优越的条件加持下,他怎么能缺少仰慕和追随他的女子?
小时候,看那尊英武的霍去病雕像,也许是为了突出他在战场上的英武成熟的气质,那石头雕出的霍去病的脸不像个二十岁青年,加上石头因为时光侵蚀变成不太光鲜的暗青绿色,那尊像也更像是三十多岁的中年大叔。立在雕像前,在敬畏中,我会忍不住鼻子发酸——他不该只属于战场。后来明白了,我是暗地里希望,这位披了风霜沧桑的少年将军,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因为,他值得。
史书里没有,小说里有。
感谢作者桐华,在小说《大漠谣》中给了霍去病一个曼妙的爱人,一场刻骨的爱情,不至于让一个生命驻足在二十四岁,在“酒泉”边站立两千年的将军,太过孤寂。
小说里,西域女孩玉瑾,遭父母抛弃被狼群收养,七岁时被养父解救。养父是汉人,追随和亲匈奴的心上人来到大漠,是匈奴王子的老师。匈奴王族政变,玉瑾的养父和她的朋友身死,她重新回到狼群。但,养父的遗愿是希望她回到大汉。偶然中,她驱狼解救了私服侦查、被沙盗追杀的霍去病,也在偶然中受到商人孟西漠的帮助。三个人的感情纠结,以孟西漠离开收场。
小说中的爱情故事,以壮阔的历史大事件为背景。汉武帝时期,公元前117年间,我们熟知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在小说里出现。
小说不是历史,但小说可以让历史人物丰满,让历史人物有血有肉。历史在史书里面是一个朝代和期间人物的过往,在小说里,历史是塑造人物的强大的场。
大漠里的狼孩玉瑾,来到长安后叫金玉,她学会做生意,学会跟宫廷权贵打交道,周旋于政治阴谋中。
金玉是幸运的。
她虽没有爹娘,却有狼群的生活经验,练就她豁达、自由、洒脱和坚毅的个性,她有学识渊博的养父教她读《尚书》、《春秋》、《国策》、《孙子兵法》,她有孟西漠的感情做后盾。这些都不算,她最幸运的,是被作者安排成了少年将军霍去病心爱的人。
在小说里面,作者用现代人的眼睛让历史缝隙中那些璀璨的光,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是读者的幸事。
历史中的霍去病,虽然是私生子,但是生活无忧。他出生的第二年,卫子夫得幸于武帝,他全家贵幸,他十二岁时卫子夫封后,霍去病成为最重要的外戚家族成员。
在小说里,霍去病的亲戚们,皇后、皇帝以及舅舅,还有军中将领们包括李广、公孙敖,全部都是真实姓名。但,小说不是历史。小说中的战争是爱情故事的背景,小说是讲感情的。站在小说的立场看霍去病,他不但聪明勇敢,还是个对待感情专一,很会讲情话的人。
作者精心为他塑造爱人,一个配得上他的优秀的爱人。
霍去病自小随舅父卫青学习骑射,击术等,未满十八岁就出征大漠,勇冠全军,获封“冠军侯”,自此无败绩。他的光辉来自大漠,他大部分时间在大漠度过,心胸自然似大漠一般宽广坦荡,他所爱之人也必然不能是个小心拘谨的人。他是长安别具一格的存在。天子眷顾,富贵滔天,外戚的身份又使得他离不开家族、宫廷权利漩涡的斗争。因此,他的爱人也不能是没有判断力和缺乏智慧的人。
金玉有狼的野性,有大漠天高地阔滋养出来的心胸,洒脱不羁。金玉的养父对她的学业很重视,对她很严苛。关于学习和金玉与养父的相处,书中有精彩的对话。
玉瑾想参加晚宴,想与匈奴王子和左谷蠡王一同玩耍,养父不允,急地揪自己的头发。养父说:“如果还不能背出《国策》,即使头发全揪光,今晚也不许你参加晚宴。”
她瞪养父,“小人,你就是书中的小人,我现在就背。”
养父含笑问:“国策?”
洒脱的性格加上学识傍身,来到长安后,在孟西漠的帮助下,她很快适应大都市的生活,并且成功经营了孟西漠的歌舞坊。
后来,无论是安排李妍进宫和后期跟李妍的权谋周旋,还是家族中权利的翻覆以及应付皇后的算计,她都反应机敏,展现出不一般的才智。
除此外,金玉还是天姿国色的美人。小说以别人的眼,写金玉的美。
见过无数美人的歌舞坊坊主红姑说过,“有些才艺和灵秀的姑娘,长相不够好,长相好的,又缺乏调教歌舞的天资。而金玉模样好又有歌舞潜质。”在红姑眼里,金玉的美和才能,是有资格做“红颜祸水”的。
就连小说中美若仙子下凡的李妍,也一再堤防金玉被皇帝看到,担心皇帝会喜欢金玉,从而抢了自己在皇帝那里的盛宠。孟西漠,初见玉瑾时,她是一生褴褛,尘满面,即便这样,孟西漠也被她的天生丽质打动,送给她华贵的楼兰服饰。霍去病更不用说了,从大漠邂逅,惦记到长安,就算知道金玉对孟西漠的感情,也一直不离不弃。甚至后来,霍去病知道公主来见金玉的时候,紧张地赶来解救。他怕金玉的美貌被公主看中,步卫子夫和李妍的后尘,被公主送给皇帝。可见在霍去病眼中,金玉有多可人。
这样的金玉才配得上少年将军霍去病。
两个人各自优秀,又相互扶持。
霍去病的才能不是凭空而来。他出生在长安,从小锦衣玉食,想要纨绔,恐怕在京城他想做第二,就没人敢做第一。但是,他有雄心壮志,不想以天命的富贵公子自居,而是从小以舅舅为榜样,励志平定匈奴。
志大才疏,这样的事情没有出现在霍去病身上。匈奴人的活动范围广阔,以蒙古高原为中心,控制河套及鄂尔多斯一带,向西跨过阿尔泰山。声名显赫的李广将军,都几度迷失在大漠,作为侧翼而不能给与霍去病应有的接应,一次次失去封侯的机会。公孙敖,与卫青同时期的合骑侯,屡立战功,他照样会在大漠迷路。这些比霍去病年长,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将军,他们都会在大漠迷失方向。霍去病能一次次孤军深入,在茫茫大漠找到匈奴,成功击破之。为什么霍去病不会迷路?
作为战略战术,一场战争都会打配合,有主力有助攻,在打击敌军的同时也要保存自己实力。没有人愿意让一只部队孤军深入,那样虽然听上去英勇、壮烈,但是,也相当于带领将士以身涉险。霍去病每次能在没有援助,孤军奋战的险境中成功。
霍去病就算天赋异禀,也不是神仙,大漠的地形不会自己跑到他的脑袋里。小说做了较合理的解释。首先,他应该亲自去大漠摸过底,像小说开头,他就是便装在大漠遇到的金玉。除此外,在小说里,金玉对于霍去病,不是花瓶一样的存在。金玉读过兵书,加上对大漠地形熟悉,她和霍去病玩沙盘推演的游戏。推演的过程无形就是知识与实况相结合的教学过程。这些对霍去病在大漠作战都有帮助。
小说的男二,九爷孟西漠,没有跟金玉走到一起,但他是得到金玉的崇拜和爱的。他是霍去病的强力竞争者,是作者笔下金玉和霍去病爱情道路上的道具人。
竞争者越强大,胜利越珍贵。九爷就是这样强大的竞争者。
九爷与金玉在大漠相遇早于霍去病与金玉相遇,在相遇出场时,作者在他身上颇费笔墨。
那天的天气薄雾轻寒,落叶轻舞,彩云追着鸟儿飞翔。这样的好天气铺垫出将有好事发生。月牙泉边九爷与金玉相遇。九爷的一袭白衣首先映入金玉眼。在金玉眼中都是柔和亲切舒服熨帖的白,是“似把秋夜的月色捣碎浸染而成”的白,看,多么富有诗意。“眉目清朗如静川明波”,再看身姿,“俊雅若芝兰玉树”,只是静静坐着,金玉都仿佛看到“朗月出天山,春风过漠北。”就连说威胁人的话都是温和、气定神闲地说出口。
可以说,一瞬间,金玉就被九爷的气质和容貌征服。
九爷是何时被金玉吸引。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与狼相伴,乐观,豁达,直率。在金玉驱策狼兄,仰天长啸之时,九爷的宝马被狼的叫声震慑,显出狼狈。金玉扬威,放声大笑。九爷被这种“肆无忌惮的爽朗笑声惊住”,他神情微怔。那时,震慑他的,除了女孩子驱狼能力外,应该还有她的不羁和洒脱,以及奔放和活力四射,而这些,恰恰都是九爷所不具备和向往的。
九爷多金,他的资产可撼动长安城的商业,家族更是与皇家有密切关联,而且,他与大漠各个少数民族部落有相助之宜。可以说,大汉和大漠,九爷通吃。
在长安,是他在第一时间给与金玉呵护,让金玉有了脱离狼群后,人与人之间的第一份称为“依恋”的感情。金玉不知,但那就是她的初恋。
初恋美好,“几回花下坐吹箫”,小说里,金玉屋顶观月,九爷月下吹笛,就像寒冬白雪中,石府里依然翠绿的竹林般美好,也如灿烂的鸳鸯藤上,那一朵朵金花和银花的馥郁。然而,初恋注定是用来怀念的。
九爷考虑自己与皇家的牵扯,怕影响金玉,还考虑自己身残怕误了金玉,屡次逃离金玉的表白。
九爷对金玉的爱,一点不输霍去病。这是他作为霍去病强大竞争对手的另一个方面。在他幡然醒悟时,外散全部家产,打算找到金玉后与她回大漠生活。然而,未时已晚,机会被霍去病牢牢抓住。
为了帮助金玉,他以身试药,牺牲自己的身体救治霍去病,彻底失去站起来的可能。理由是,不愿看到金玉难过。九爷的爱是成全,是给与。
最终,九爷的爱,以对那套初遇时赠与金玉的楼兰衣裙的解释收场。那衣裙,原本是他得友人相赠,日后送与爱人的。
她曾为他静夜守望,为他学一曲《越人歌》;春秋漫过,她曾为他植下鸳鸯藤,种下情谊;他病中,她日夜相守。这一切都成了永恒,留在他心中和往后的梦里,当写下“相见无期”的绝别信后,当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吻了金玉后,孟西漠独自隐入大漠。他把灿烂的明天留给了他的爱人和她爱的人。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金玉和九爷的爱情多美妙,和霍去病的感情就显得多难得。
关于爱情,小说中还有一对。金玉的养父和匈奴的阏氏。
这是个希望晚生几年的人。那样,大汉有良将强兵,不用怕匈奴,不用以和亲的方式换来短暂的和平,他喜欢的姑娘也可以留在长安,不用千里迢迢来做匈奴单于的阏氏。
汉武帝在公元前133年决定放弃和亲政策,以军事手段解决北方匈奴威胁。在此之前,一位贵族女儿作为和亲政策的牺牲者,成为匈奴阏氏,她也是金玉养父的心上人。这位养父追随心爱之人来到匈奴,又在匈奴王权交迭时,随阏氏赴死,留在大漠。小金玉其时不懂大人之间的感情,但是,“维士与女,伊其相虐,赠之以芍药。”她却读懂了养父教于她的诗,爱了,就要“共效于飞”。
还有一个想早生几年的人,匈奴左谷蠡王伊稚斜,金玉在大漠的仰慕者。他说,那样,他可以看到匈奴对大汉示威。他骨子里流淌着称霸草原,制服大汉的桀骜的血液,只是可惜,他出生时,大汉出了一心制服匈奴的武帝,有了骁勇善战的卫将军。
一时的错过,就是一生的错过。养父和阏氏是,金玉和九爷也是。
小说以真实的历史事件,真实的历史人物,佐以平凡的小人物,让历史人物丰满,有血有肉。
史书记载,霍去病疑似逝于疫病。小说中,霍去病真受伤,真病危。九爷跟金玉用他人代替霍去病,以疫病的伤情死亡瞒天过海,霍去病得以金蝉脱壳,与金玉隐于大漠。
小说不是历史。小说终是给了少年将军一个曼妙的爱人,一场盛世之恋。酒泉的那眼泉,可以见证,敦煌的月牙泉,与他们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