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
三、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厉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四、诉讼
诉讼时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手段,大多数情况下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最终办法
包括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五、诉讼管辖
最重要的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六、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七、一般地域管辖是以被告住所地为依据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依据的确定管辖。
八、适用特殊管辖的情况
1、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地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地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打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6、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九、诉讼参加人包括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十、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