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听一个前辈说的故事。
大概在两三年前,在昆明,有件案子闹的挺沸沸扬扬的,有的朋友可能听说过。
就说那一年抓了个杀人犯,看着挺老实的一人,从他家里,就他住那屋儿,挖出九具骸骨,清一色女的。
审问他的时候,他说,自己专门挑坐台小姐下手。他杀人不是为了财,也不是为了色,就为了快感。
听说,他作案的过程是这样的,先找个坐台小姐,谈好价钱,带回家,然后杀害。但有特色的是,他不光把尸体埋在自己屋里,还把被害人的小手指露在地面上,像个小树枝,然后用纸杯罩住,等他领第二个受害人回来的时候,他会先揭开纸杯给受害人看。反正最后,他屋子里有九个倒盖着的纸杯。
听说审讯的时候,他说起这些事,没有丝毫的惧怕和悔意,反而像是一个猎人,再向人们介绍自己的猎物,充满了骄傲。
今天的故事就到这儿。最后,告诉大家一句,听说心理变态的人,平时看起来和正常人是没分别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