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的《窦娥冤》以窦娥衔冤的三桩誓愿的实现造成了与“东海孝妇”故事类似的扑朔迷离的离奇效果,不同的是,窦娥之冤得到重判,正义重现人间。判案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父亲,一个“身居台省,职掌刑名,势剑金牌,威权万里”的肃政廉访使。这个正义与理想的化身,为案件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但剧本毕竟是剧本,大团圆结局可能是作者对乌托邦的渴望,同时也是对现实的无力反抗。作者虽然通过浪漫主义的手法将窦娥冤案纠正,不能逆行的,却是生命本身。只是,这无价的生命换来了窦天章君子形象和正义面孔遮蔽下的“清官”之名吗?
提到清官,世人皆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等词形容之,比如包拯、海瑞、况钟等。但何为清官?在《金文最·西京副留守李公德政碑》中,作者认为,“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此说较为全面,内蕴道德修养、务职态度与能力、学识制度积累及运用等多重标准,有一定的公信力。若按此解释,《窦娥冤》中的窦天章能否称其为“清官”呢?
笔者认为,窦天章与的文本中的梼杌显然不同,他的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丰富性。他“幼习儒业,饱有文章”,“自到京师,一举及第”,才能学识固然不容质疑;他节操坚刚,廉洁清正,得到皇上赏识,加封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之职。观其德,察其行,可谓颇具儒家谦谦君子风范:他身居高位,权力在握,却体恤民情,心忧天下,初来楚州,就心系三年亢旱之灾;他关怀下属,体贴入微,令张千“自去歇息”,并令州中大小属官免参;他勤勉为政,不顾年纪高大和鞍马劳困之苦,即夜就秉烛阅卷,“日断阳世,夜断阴曹”。乍一看,可谓“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啊!但,果真如此吗?
一、以情代理的办公态度
如果在审案过程中情绪和情感上了上风,务必影响办案质量,与客观事实有所出入。当“一起犯人窦娥,将毒药致死公公……”的文卷映入眼帘时,窦天章第一反应却是犯人与自己是本家,家族宗亲思想暴露无遗,亲疏厚薄的人伦关系难免不与正义的天平发生偏离。紧接着,他就将文卷压在底下,一来因为此文书已问结,二来人感昏沉。如果以此案了结为借口,凭情绪随便翻翻,不以谨小慎微的职业素养一律认真对待各种案卷,如何履行“随处审囚刷卷,体察贪官污吏”的本职?作秀式的表演自然难以发现异议并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与渎职何异!待窦娥的鬼魂出来挑灯作怪,使他看到同样的文卷,他才惊觉有鬼,“便无鬼呵,这桩事必有冤枉。”有所疑必将解所虑,奇怪的是,他并没在此案停留,而是“将这文卷再压在底下”,准备另看一宗。直至窦娥反复作怪并以女儿的身份“现身”,他才似醒非醒,重视此案来。
案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窦娥将原委一一道出,一边哭诉的同时,并伴随控诉愤懑的情绪,“我不肯顺他人,倒着我赴法场;我不肯辱祖上,倒把我残生坏。”言外之意:做女儿的都谨遵父亲教诲,践行三从四德,可为何它们却成了杀身之刃?是啊,若不是窦天章交给女儿的这些儒家道德,她或许就不会就义而死,从某种意义上说窦天章是女儿冤死的帮凶之一也不为过。作者隐去了窦天章的心理描写,他因愧疚而生赎罪之心也未可知。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也忍不住做哭泣状,立刻将此案定性判断为窦娥“屈死”。如果仅凭是因窦娥的特殊身份就下此定论,那么他和梼杌的偏听偏信无异。不同的是,梼杌贪污的是财,他屈就的是情。而父这种女关系暗含了某种偶然性,若非此般关系,此案就一闪而过,永沉大海了。
而在审案现场,当张驴儿将合药人推脱给窦娥时,他说:“想窦娥是个少年寡妇,那里讨这药来。”一个“想”字,主观臆测,一意孤行,立刻将女儿排除在作案人之外,甚为荒谬。
二、治女彰志的清名情结
因此案较为一波三折,中间的小插曲颇具戏剧性。例如当窦天章知道鬼魂是窦娥的时候,第一句话便问药死公公的是不是她。不知是出于一时恍惚还是怎的,窦娥却答到:“是你孩儿来。”窦天章一听,厉声喝住,并以其犯有的十恶不赦之大罪自绝于女儿。试问,一个十六年为寻女“啼哭的眼目昏花,忧愁的须发斑白”的父亲,怎会如此前后大变脸,如此决绝?即刻说道:“你是我亲生子女,老夫将你治不的,怎治他人?”并用三从四德的道德框架绑架窦娥,看是似有大义灭亲之势!可话锋一转,却是“到今日被你辱没祖宗世德,又连累我的清名。”好一个“世德”与“清名”,它们能超越世间伦理宗亲关系和生命本身,这或许才是“窦青天”追求的本质。他下定决心如果女儿有罪,绝不手软。此时此刻,窦天章的“狐狸尾巴”可谓暴露无遗,一个自私自利、虚伪透顶的官员形象跃然纸上,他到底是为政清廉、铁面无私呢还是治其女之罪以夺得功名呢,答案不言自明。
三、苍白乏力的问证策略
“从因果范畴的意义上看,案件侦破是一个运用既有认知技术手段,对已逝事实进行有限度的探知和再现,以确定嫌疑人与案件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有效进行,必然包含技术手段、问话策略、心理博弈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而窦天章的审案过程则显得单一无力,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职业知识与经验的匮乏。他“明知故问”的提问方式更叫人贻笑大方。他在确定女儿冤死后还有点将信将疑,但只用了“这楚州三年不雨,可真个是为你来”的问题立刻消释了自己的疑虑。答案自然不言而喻,他不过是借鬼魂之口进一步夯实自己的结论。如果说此时他还处在情绪之中的话倒情有可原,可关键在于,同样的问话方式又一次摆在张驴儿面前:“敢是你合的药么?”不管真相如何,对方肯定不会这么轻易且迅速认罪,并以子不会害其父的伦理逻辑推开责任。此时,天章便束手无策了,直呼鬼魂前来自辩。如何与凶暴奸邪斗争到底,将其绳之以法就成了一个悬置的问题。刘鹗认为:“天下大事,坏于奸臣者十之三四;坏于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倒有十分之六七也。”乃是颇有见地之说。
四、借鬼辩是非的能吏迷局
最荒唐的莫过于,在案件公审现场,张驴儿屡不承认害死父亲一事,“青天大老爷”惊慌失措,自感无力,只得唤女儿阴魂前来作证!就算裁判者能够利用鬼魂神灵以“用谲”的方式甄别信息,诱使真正的罪犯落入陷阱,但非鬼魂自行前来自我辩护!毕竟鬼魂作证有无说服力,至今都是一个谜,因为它虽不能被证伪,也不能被证实。但其在现实中的可行性几乎趋于为零。若无才无智无谋无略,决胜的信心是依附在何方神圣助力呢还是依靠鬼魂现身说法呢?只是,如果天地鬼神真能明察世上是非,主持人间公道的话,窦娥为何在赴死之前发出“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的激愤之词!相信天地鬼神和衙门官员能伸张正义,无疑是“荒诞、愚昧、可笑的、古人认知能力低下的表现”。借用阴间鬼魂力量来判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的存在。你看,现实生活中梼杌之徒依然一路高升,张驴儿等肆无忌惮为非作歹,社会真相依然是“衙门自古向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然而,个人力量有限,鬼神力量虚无,真正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的恐怕在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提升了。
在当代,道德修养与执政能力是检测一个官员合格与否的两个并列的指标系统,既要求个人道德修养的日臻完善,也必然包含办案能力的日益精进,所谓德才兼备,二者不可偏废其一。从此意义上说,窦天章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格之神,却是一个昏庸无道的下级官吏。但此弊一出,直接将其道貌伟岸的人物形象拉下神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