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书的时候,找到一本《泰戈尔散文诗全集》,93年买的,记得如此之清楚,因为扉页上就写着我的名字,购书日期及购书地点。
年少无知的我曾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喜欢的书,慢慢建立自己的藏书库。那时候的我极爱看散文,这本散文集就是我大学时期用生活费买的。
之所以写上书名,一是为了记录购买的信息,二是因为私心,签上自己的大名意味着宣布对这本书的所有权。实在是不喜欢别人借书,不愿意,也因为深知,借出去的书十之八九都回不来了,这些书都是我极为喜欢和珍惜的,但是又不懂得拒绝别人,只好签上自己的大名,希望能时时提醒借书人这本书的出处和它的主人,希望能手下留情,看完,及时还给眼巴巴,小心翼翼等待它的主人。
望眼欲穿的大多数结果是书再也回不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找不到了,我简直不能理解,好好的书,我恨不得像爱人一样对待,而他们怎么说找不到就会找不到呢。
还有一些书,在反复讨要后回来了,只是拿到手时,你就已经知道,这已经不再是你借出去的那本了,书被折了,蜷缩在一起,怯怯的对望着你,好像在哭诉你的无情,怎么就这样明珠暗投,丢给了别人。
有些书,连借书人都忘了,搞笑的一次,有一次去朋友家玩,无意看到了自己很久以前借出去的那本书,主人看我很感兴趣,就说,喜欢就借走看吧,直到看到扉页我的大名,尴尬的一笑
对不起,一直忘了还了,也没有再看过,还以为是自己买的了。
也有运气好,碰到极为爱书的,不仅及时归还,而且还悄悄给它裹了一层爱的外衣,碰到这样的知己,我只能连连道谢,珍惜,不是每个人都懂的。
而这本泰戈尔散文集,曾经被借出,但是没有及时被归还,而且还被借书人随手放在一个行李架上,和其他的一些杂物废纸挤在了一起,自己都忘了。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宿舍有人买来香肠想烧烤一下,实在找不到足够可以烧的报纸放在铁盒子里来烤香肠时,被某人无意中发现了那堆杂物废纸,当即扯了一些页拿去烧烤了。
等我发现熟悉的书去抢时,已经来不及了,第一章吉檀迦利已经被撕去了大半,被摊开的页上,也被火熏黄了。
抢过书,我愣了许久。也是从那一刻,我心底暗暗发誓,这辈子决不把心爱的书再借给别人。
一页页翻开书,抚摸着焦黄的书页,用手指划过被撕去书页的边缘,往事历历在目,依稀都还能闻到烧焦的味道。
之后一直想着再买一本替换,最终还是只保留了这个版本,一直跟随着我四处奔波,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