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脱离高考的于姑娘,走进了大学的校园。她是个乖乖女,一直听老师父母的没有谈过恋爱。人人对大学的向往大概就是能谈一场毫无顾忌,无比浪漫的恋爱。
于姑娘是个不起眼的女孩,一头黑长直,微胖,皮肤微黄。她拖着行李来到大学的那一天,不会想到,上帝在和她开玩笑。
入学第一天的下午,他们第一次开班会,她万万没想到竟然看见了自己的小学同班同学(异性)。她听到熟悉的名字,简直不敢想象。她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那个小学同学回头看了看她。多么令人尴尬啊。于姑娘回想自己小学的时候,一个野姑娘,皮肤黝黑,瘦的像猴,脾气暴躁,大嗓门的小姑娘。变成了现在微胖,不爱说话,文静的姑娘。
她在诧异之后的反应是开心,有以前的朋友在,不是挺让人开心的嘛。但她18岁了,她明白要尊重人家,万一人家根本不想和别的同学说自己是他的小学同学怎么办。还是按下不表吧。
他们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北京普通的二本学校。北京的新生要住在离学校40分钟车程的校区。想想都是一件糟心的事情,每天要5点多起,赶比较早的班车,这样才不会迟到。当然也可以不坐班车,有直达的公交车,人多到崩溃。
说回于姑娘,她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她有一双杏仁般的大眼睛。加上浓眉和高鼻梁。她喜欢观察人,会在拥挤的公交车上猜想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嘛,会是那个学院的那,学什么专业的那。
我们来说说她大学里的第一位马珈铮。她们源于一次饭局。她们宿舍有一个姑娘和马珈铮宿舍的一个男生是高中一起上来的,男生追了女生一年,女生就是一直没给答复,男生想着一起是因为高中不让谈,现在大学了,吃顿饭他灌点酒,没准酒后她就能吐真言,给他个答复。她和马珈铮算面对面坐着,席间于姑娘只顾着吃,啥也没想,在她印象里那个男生只是不停的和朋友喝酒。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马珈铮喜欢上了于姑娘。
现在回想,大概是宿舍里每个女生都指责痴情男灌酒不对,只有于姑娘说“你这么做有没有想过你的兄弟们!他们陪着你在这里胡闹,只为了成人之美”其实于姑娘打心底的心疼陪着痴情男的舍友,饭钱要他们出,喝了那么多酒,第二天还要上课。
这给马珈铮这个复读2年才考上这所大学的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可惜吃这顿饭的由头是因为他要再去复读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