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就京东涉及高管裁员的事情发表了相关文章后,有人来咨询我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对此,我对一些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以及支付标准进行了整理,也对一些常见的情形进行简单的指出。
一、有哪些情形可以拿到N,即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换而言之,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支付工资标准产生争议并不属于此种情形,例如如何计算奖金、提成。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不包括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的情形,未足额缴纳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的违反是指违反禁止性强行性规定!管理性规定要区分情形的以及相应后果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司法解释一明确规定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要注意有些地区的法院裁判标准不一样。不能直接去法院诉讼,而是先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然后才能去法院。这些地方做法是有问题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能够依照以上十二项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项我全标粗了,别怪我没提醒。
(14)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仅就满足以上三项的情形下劳动者才可以主张代通金,即N+1。不要搞错。
(17)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依法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没有维持工资报酬或提高工资报酬,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这项我全标粗了,别怪我没提醒。
(19)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我再三强调一下。若要订立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要计算这部分成本。
(2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一)计算年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有个小小的提示:有些特殊情况下,支付年限可以超过十二个月!
(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补贴和津贴等货币性收入。平均工资是按照应发工资计算,应发工资指的是税前的工资。重点又来了,年终奖也要包括进去一起进行计算,但要分摊到之前对应的期间进行核算而不是按整体期间平均核算!差别很大。平均工资的计算标准与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不一样,不能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