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并不太想写,周六周天需要加班,今晚得做计划。但是吧,不写心里是过不去的,为什么呢?还是简单写写吧。(是水文)
今天早晨孩子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一个小男生看着对面坐的小男生,和我说:老师,他的小手离开勺子了!嗯,对,就是这一句话,足够我今天活生生的心里堵了一天。当时我的心情吧,又无奈,又生气。对于这种“告状行为”,首先吧,你得知道我无奈什么?小朋友吃饭的时候手离开勺子一下怎么了?这是很正常的事吧,其实对面坐的小朋友也懵了,估计怎么怎么也没想到,飞来的横祸呀,一时间孩子竟然都不知所措了。生气呢?因为什么生气,一大早上的,你不好好吃饭,你盯着对面小朋友看,人家手就是离开一下勺,你就要赶紧告诉老师?你说我能不生气。“嗯嗯,好好好,你也赶紧吃”“拿好勺子赶紧吃饭吧,一会老师要收餐盘了哦”当然,我也是几近无奈的敷衍式回答。
早晨来心情也挺好,但这事确实也挺堵。孩子的思维吧,作为家长或成年人可能不理解,其实我最近也能明显的感觉到,这一个个的,升到中班之后,这事那事,着实“告状行为”这事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事情越来越多,老师每天处理的这些个小纷争呀,都是异想天开,天花烂坠,扑朔迷离,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什么,孩子长大了,对吧。
插一句题外话形容孩子们每天告状这点事的频率之高哈,如果老师处理一条告状行为,算绩效一毛钱,那估计一个月下来,这点小钱钱比孩子人头费要高。当然啊,我把这个工作看作是信仰+奉献,对吧,多的不说了。
接下来简单聊聊孩子的这种“告状行为”啊,其实我估计家长应该也能有感触,毕竟自己家的孩子什么变化,做家长的最清楚。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们要承认,孩子长大了。升到中班了,明显的一些变化还是要有的,正常发展。但是家长也要理解,孩子每天回家跟你告的这些状吧,事情的真伪,事情的过程,事情的程度都是有待商榷的,所以吧,当大人的,你可千万别回家听到孩子说,今天xxx打了我一下,我和老师说完,老师没管。然后你就火冒三丈的绕过老师,放学给对方家长一顿质问。或者呢?恐吓老师一顿。犯不上是第一点,第二点吧,成年人还是要有一个较明确的是非观的。太冲动不好,反应太迟钝不合适,真发生孩子说的这样的事,先问问老师具体情况是应该的,但是问完之后,老师和孩子说的,完全不一样,事情一百八十度的转弯,这个做家长的还是要先有个准备的。
告状行为这件事吧,在心理学上,属于情绪、情感这块。为什么是这块,我一会说说定义,你就明白了。但是首先我们得知道,情绪吧,是无意识的,说白了,说白了,受大脑里面的东西控制还有神经系统。情感吧,是有意识的。所以,情绪不是作为人特有的,情感才是,对吧。那么情感这个东西,它有什么用?定义哈: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需要而产生的内心体验,是人对客观现实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反应。这里有几个关键字,自己重点感受几遍。我们还是要明确,孩子也是人,不能因为一些家长认为,这还是个孩子啊,就把孩子区别与人,成为独立的个体。当然,我还是比较支持,孩子是“缩小了的成人”这种说法。
接下来说一说,反复提到的“需要”,孩子究竟需要什么?其实班级孩子最初的这种“告状行为”的初始呢,是在一些由隔辈带的孩子身上,然后逐渐爆发。所以懂吧。其实呢,大多数孩子的需要呢?是希望得到来自成年人的“关注”与“良好评价”。情感中呢,有一个是高级情感,高级情感呢,分为:道德感、理智感、美感。而儿童的道德感是在成人的道德评价影响下形成的。(这句话画个重点,自己体会,自己反思,有些时候孩子做错了,家长嗯嗯嗯,好好好的敷衍,后果。。。对吧),道德感呢也是由自己或者他人的言行举止是否得当而产生的。简单说,中班孩子!我认为你这个事做的和我做的不一样,不行,告诉老师!之后就会出现一个情况,用自己的标准看自己,都挺好。用自己的标准看别人,全是问题,不行我还得找老师告状,回家我还得告诉爸爸妈妈。孩子心里想什么呢?我不打小朋友,所以我不碰小朋友,他刚才碰我那一下,在我这就属于打我!
所以,有些小朋友就惨了。有多惨呢?开篇提到的,一不小心勺子松手都是错的,都被告诉老师了。(估计那小朋友心里没有在想,还好他没发现我在呼吸,要不呼吸频率不一致,连呼吸都是错的)。当然,告状这种行为更多的发生在小男孩身上,小女孩之间不是没有哈,少!没啥性别差异,普遍现象。当然,原告被告,原告被告成被告,被告变身原告的,一审不服二次上诉的都有。胆汁质的活泼点的孩子一天就有意思了,只要一动,就成集体诉讼了,反正打官司不要钱,我们组团找老师告状去了(打官司成本高是有道理的。。)
也不能太泛泛的谈。当家长吧,虽然没了解,但是你得知道有。就按照公式啊,定义啊,那么去理解就对。什么呢?皮亚杰定义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具体点,一:单方面的尊重,绝对尊重。尊重谁,成年人,大人说这事对,这事就对,大人说不对,就是不对。二:从行为物质后果判断。今天小朋友的间点没拿好,掉在地上了,别管掉的小朋友有意无意,这事就是滔天大罪。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倾向。这个两方面举例,如果一个小朋友小a被小b碰了。和老师告状,如果哈如果,老师说,这个事情小b不对,那么小a就会百分百认为,是这个事,就是小b不对。但是如果老师犯了大忌说小b不是个好孩子,那在小a眼里,小b就别想翻身了。所以,当家长也一样,可以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个事那个小朋友做的不对,但是如果告诉自己家孩子,那个小朋友是个坏孩子,这就是非常片面且不可取的。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种什么情况呢?一个小男生,看“奥特曼”这种动画片看多了,想和小a玩的时候,先来一套帅气的出场动作,再加上听起来很唬人的“呼呼哈哈”的配音,然后小a吓了一跳,误以为要被伤害,赶紧找到老师,“老师,那个xxx要欺负我”如果老师调查完事情经过,知道这个小朋友就是想整一套帅气的出场,想一起玩,然后告诉小a,没事,他就是想和你一起玩。小a听完会慢慢试探性的一起游戏。但是如果老师没有调查清楚啊,一顿批评这位假扮“奥特曼”的小男生,在小a心里会怎么认为呢?这个小男生心里会怎么样呢。同样的道理,对于家长,当听到孩子说,今天那个xxx吓唬我,抬起胳膊要打我,还要追着我打。家长听完心里会怎么想呢?会怎么说呢?对孩子会有什么影响呢?当然啊,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还是要有一些明确的是非观念,不能受到一些错误的主观思想引导,单纯的认为,“哎呀,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引导好,是这个园所的教师素质、师资力量问题等等”我们还是要明确的知道,这个皮亚杰是个外国人,写的这个定义也不是信口开河,也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针对你一个老师一个园所,而是全世界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都一样,发展到这了,这就是实际情况。
接下来说说,怎么处理,怎么看待。正确引导,对吧。不能盖棺定论,不能听完孩子说,就激动的今晚就告诉老师,老师,现在就打电话给那个孩子的家长批评他家怎么教育的孩子,你不打电话你把手机号给我,我自己处理,你老师工作做的肯定也是有问题,一丘之貉,什么也别说了。首先很不可取啊,作为一个成年人,激动会失去理智是我们都懂的道理,老师处理也是要先明确,孩子的“需要”,是希望引起老师关注呢,还是“评价”呢?问问两个小朋友,事情的经过呀,有没有受伤啊,是故意造成的呢,还是无意呢。当然啊,不能排除,有的小朋友老师问的时候哪哪都挺好,等家长问的时候,头晕目眩、恶心干呕,真出现这种情况,难道我们还要给上升到刑事事件?但是啊,经验之谈,纯粹的经验之谈,孩子没有这种情况,但也会出现这种回答。玄学,怪谈,不便多言。
其实呢,归根结底,还是要理智的看待“告状”这一行为,对这一行为,理清逻辑,连起来看,由是否满足“需要”而引起的情感中的道德感的反应,由于孩子还不能明确具体动作属于碰和打的范畴。有些时候吧,孩子:我就是不想让你碰我这一下,你碰我这一下正好是你赶上了,你这就是打我。碰这一下的孩子吧,我不知道啊,不是你刚才碰我吗,是你要打我呀。当老师的你就理这个逻辑吧,不是不作为,对吧。孩子能处理这些纠纷,大人不插手,让孩子自己处理,哪块不通了,大人指导一下。而且,别的小朋友也有优点,万一人家放下勺子是因为吃饭快想换个姿势呢?不能用批评别人的办法来抬高自己,对吧。当然,还有的小朋友,一边哭,一边转着弯绕着圈不说具体事情,就说被欺负了,你一边说一边哭,老师也听不懂呀,先别哭,有什么话好好说,大胆说,直接说,详细说完你就不一定想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