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去与留,也是经过一番争议的。那时大概是母亲在医院刚生下我,却还未把我抱回家里的期间。那个时候我还小,或许还尚未睁开眼睛,或许还只会饿的直嗷嗓子。这些不都是没可能,至于那个时候的事,我是听父亲告诉我的,虽然没有求证于母亲事实的真假与否,但我还是比较相信父亲所叙述当时的故事情节,有理并有据。我没必要也没道理不相信生我养我的亲生父亲。直到后来,我发现我的某种动作或习惯,比方说咳嗽,都与父亲是同一种声带上的节奏规律。这便更使我有理由相信我不是被讨要或者收养的了。
说到收养,便不得不提到我的父亲。大抵也是因为收养这个问题,才使得我的去与留的问题变成了一个字的事实——留。在这件事上,我是由衷地佩服我父亲的勇气与抉择。大概也是我能够与父亲谈得来并且一直爱着他的原因之一吧,我一厢情愿的这么认为。
我的父亲(本名姓陈)不是本地人,当然,这个我母亲也是知晓的。60年代的时候,河南地区闹灾荒,父亲便是那个时候跟随我的奶奶逃荒的。也就是如今陕西黄河滩的某个地方,奶奶把父亲送给了当地的刘姓人家收养。当时说好会经常回来看自己的孩子——我的父亲。但这一去,却将是一辈子的悔恨。
父亲在家中当时排行最小,上面有三个哥哥,前两个与后两个兄弟是同父异母的,所以老三和老四,也就是三伯父和我的父亲,关系便是最好的,大抵是同一个母亲所生。
我没见过父亲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奶奶。但我却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见过我的三伯父,用河南话叫“三大爷”。不过印象不是很深刻,直到去年大爷和大娘来我们家看看,我才能够把过去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与现实中老人家的模样重新组合。
听父亲说他大概在五六岁的时候被奶奶送给别人家收养,期间奶奶也曾回去看过父亲。大概在几年之后,收养我父亲的老人死去,加之当地要建水库而必须征用黄河滩的大部分地方。我父亲便随大流向渭北平原迁去,这一去,便与奶奶一别将有十年之久。每每说到这里,父亲都会眼眶红润。或许是回忆中的某段故事将他触动,情不自禁地暗自伤神起来。
父亲心痛的是,他与自己的母亲一别竟长达十年之久。骨肉分离,相思之苦一直在折磨着彼此。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移民中有批在回乡返途中巧遇并告诉了久觅孩子而杳无音讯的奶奶,说当地有位跟奶奶所描述十分相似的小伙子,才使得奶奶重燃希望之火。万般打听,几经周折。终于母子团聚,骨肉相见了。
讲这段故事,父亲只想告诉我一个道理:再也不想更不会骨肉分离,亲人分散了。因为他自己曾经经历过,那种滋味,并不好受。以至于当母亲在医院极力想把我跟别人家的妮子交换时,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
其实母亲也是想要个女孩子的,但我的到来并未给大家多少心理上的安慰。倘若当时母亲生下的真的是个女孩子,其场面无非是母亲长吁一口气,父亲高兴地直吻这第三胎。噢,我家的狗妮子!也就仅此而已。
的确,也就是一时的情绪罢了。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子,我一向温和慈善的父亲,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去抚养自己的儿女。因为我了解,所以我爱他。
虽然没有听到父亲嘴里欲喊的“狗妮子”,但我的乖巧还是会同样赢得父亲的赞赏——狗娃子,乖乖的哦。
狗娃子中的“狗”字,在当地方言里面念二声,大概是乖的意思。狗娃子呢,大概也就是乖孩子吧。是种昵称,也是大人对孩子的一种无形的爱意。
也应当感激父亲使我留了下来,不管风雨,同甘共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