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事实证明,社会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才会更加幸福安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着眼长远、整体筹划,又要立足当前、扎实推进。时刻把百姓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尽心尽力惠民生,尽职尽责促和谐,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把各项惠民工作办实办好。
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必须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切的利益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把当下最急迫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找准、办好,才能通过办好一件又一件实事,多解决一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具体的改善和提高,是发展成果真真切切地反映在群众的笑脸上。
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尽心尽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必须要适应社会建设的新特点、新趋势,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着眼于实现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有机统一。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三句话,我们一直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干的,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再到二十大以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总结这一百年来的发展经验,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以说,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使命所系、初心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