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体兴趣爱好的角度探索职业者的职业性向问题,他明确提出了职业兴趣的人格观,使人们对职业兴趣的认识有了质的变化。霍兰德的职业兴趣理论反映了他长期专注于职业指导的实践经历,他把对职业环境的研究与对职业兴趣个体差异的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先后编制了职业偏好表和自我导向搜寻表两种职业兴趣量表,作为职业兴趣的测查工具,霍兰德力求为每种职业兴趣找出两种相匹配的职业能力,为职业者的兴趣测试和能力测试的结合在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的实际操作中起到了促进作用。
首先,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对于大学生的职业选择具有重要引导作用。职业兴趣是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职业兴趣测验与评价可以帮助职业者认清自己的职业性向和职业兴趣爱好,从而获得个体最适宜的职业情境并给予最大的能力投入。根据霍兰德的职业兴趣理论,个体的职业兴趣性向影响其对职业的满意程度,当个体职业兴趣类型和所从事的职业相匹配时,职业者的潜在能力将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工作业绩也大为提高。在职业兴趣测试的帮助下,个体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职业兴趣类型和在职业选择中的主观倾向,从而在纷繁的职业机会中找寻到最适合自己的职业,避免职业选择中的盲目行为。对于即将步入社会从事职业活动的大学生而言,他们尚缺乏职业经验,而且对自己的未来职业还没有一个系统的把握和认识,为此,通过霍兰德的职业兴趣理论对大学生职业性向和职业兴趣进行可能的测试,并帮助他们做好职业选择和职业设计,可以引导他们进行职业模拟与选择,并促使他们调整职业性向,使大学生从整体上认识和发展自己的职业能力。
其次,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为“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成为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提供理论依据。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个过程与职业者个人的职业爱好与职业能力密切相关。
因此,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自我,为自己进行准确的职业定位,把自我认知与职业选择结合起来,是大学生职业教育的基础和关键。从本质上来看,准确定位自己就是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自我的兴趣、价值观和性格等作一个全面的了解,认清自己的职业适应性,达到主客观的统一。为此,学生工作中,要明确学生的职业性向,引导他们确定正确的职业方向。职业方向是由职业者所学专业与职业兴趣共同确定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毕业后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所学的专业来选择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根据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调整自己的职业兴趣和个性,修正自己的专业定位,不断调整自己的职业。
第三,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为职业者的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1)大学生职业选择首先是认识自己。大学生要认识自我,必须根据自己的心理及生理特点,了解自身的能力、兴趣、资源、以及自己对成功的期望与夙求,采用各种测试工具和手段进行心理测量,对自己的能力倾向、家庭背景、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工作经历等各方面的自身信息进行客观综合的衡量与评价,充分显现自身的实践经验、兴趣爱好以及社会工作水平与能力等,对自己的优势和缺点有一个比较客观清晰地认识,明确其职业发展目标,确定自己的行业选择范围和职业发展方向。大学生职业兴趣的测试可以以霍兰德编制了职业偏好量表和自我导向搜寻表两种专业的职业兴趣测量表为测查工具,采取各种科学手段对职业者的各种心理特质及心里倾向进行评估与测量,结合职业特点,分析个人特质,帮助职业者进行职业选择与职业调整。
(2)认识社会各职业的行业性质与从业环境,即明确社会有哪些紧缺行业、各行业需要什么样的职业者、有哪些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以及个体心目中理想的职业以及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与条件等。
(3)寻求职业与个体的理想契合点,以满足并力争实现“人职匹配”的职业原则。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在认清自我、认清职业的基础上,实现人职匹配,即个人人格类型与职业选择相一致或相近的工作环境。根据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职业者所选择从事的理想行业应根据自己人格类型中与Holland理论中的六角形的一个顶点相一致,若不能重合,则应该根据自己的人格类型,选择与之相邻的两个顶点之一类型的工作。职业定位过程中要考虑性格与职业的匹配、特长与职业的匹配、专业与职业的匹配等,良好的职业定位是以自己的最佳才能、最大兴趣、最有利的环境等信息为依据的。
(4)职业的校正与调整。其实,一个人的职业选择与发展应该是一个不断试错不断摸索的过程,在这个试错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身的价值观、天资、需要、能力等慢慢地形成较为明晰的与职业选择与发展相关的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这里的“上层建筑”实质上是指意识形态。“不同的占有形式”即包括私有制,也包括公有制。在私有制和公有制的不同的社会生存条件下,耸立着的各种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就指全部社会意识,即包括错误的意识,也包括正确的意识。因此,这里的意识形态便具有了中性的品格。除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与《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概念之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概念得到最经典表述的是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在这里,马克思通过高度抽象概括的方式,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解释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变革,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作了经典的阐述,同时也论述了意识形态概念。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意识形态必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中确证自己的意义。《序言》将社会从结构上划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其中经济基础就是社会的经济结构,亦即社会存在;上层建筑则包括由政治、法律组成的政治机构和政治制度以及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亦即社会意识。这样社会就被理解为一个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三个领域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三个基本领域中,经济处于基础的决定性的地位,上层建筑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变更。作为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存在基础上的社会意识,无论在外延上还是内涵上都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包括正确的、错误的,肯定的和否定的全部的社会观念、思想和理论,即包括全部的社会意识。“如果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意识,那么就不能设想意识形态的内容仅仅是虚假意识,它的对象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它的功能仅仅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从逻辑上看,意识形态作为全部社会意识可以包括所有社会阶级的观点、思想或理论体系,其内容可以是虚假也可以是真实的,其功能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进步的。泛泛而言,‘意识形态’这个词并不表示任何特别的性质。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中性的意识形态概念’”。除了否定和中性的意识形态,在马克思那里,是否还有肯定的意识形态概念呢?在我们看来,纯粹肯定的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那里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有肯定的意识形态概念,那也是在中性中的肯定,即中性的意识形态概念中包含着肯定的一面。但是,无论意识形态的涵义具有怎样的异质性,是否定的还是中性的,他们的理论或实践旨趣都具有同一性,都是为产生自己的那个阶级服务的。随着个体对自身的认识不断加深,职业者就会越发明显的形成一个占主要地位的职业取向,当职业者必须做出决定时,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的职业中的那种具有核心价值的东西或价值观,就形成了职业者的“职业锚”职业者通过自身“职业锚”的不断完善逐步修正自己的职业选择,进而寻求到个体职业兴趣与职业环境的最佳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与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