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挺有成就感的!好像第一次读这么长的小说,在微信读书上显示633页。而且还能在一周内读完在。
毛姆的写作手法确实引人入胜,读的时候心情对主人公的看法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改变。
在读第一部分的时候,读到主人公克里斯兰德人到中年为了画画而抛弃弃儿时,心情是气愤的和不能理解的。在我的观念里,纵然理想再伟大,他也不能这么自私丢下他所有的生活说走就走!因为他已经成了家,是对家有责任的,如果他还未婚还没有家还没有那么多责任,那么如果他不顾一切的去追求他的理想,我是可以理解并会感到钦佩!所以读第一部分,我觉得主人公是自私自利之人,就算他再天才,对主人公的看法是存保留意见到。
读到二部分毛姆描写到,主人公为了绘画吃尽了苦头,为了画画他毫不在意生活的落魄和人的别人的看法!我就慢慢被作者带着走,诧异于主人公他尽然能为理想做到如此的淋漓尽致,说实话我心里是佩服的。第二部分,作者把主人公的生活写的丝丝入扣,引人入胜,像一部生活探险记,你永远猜不出主人公下一步会怎样!作者把主人公的性格塑造的很好,有点神秘,有点不羁,有点讨厌,又不得不让你对他感兴趣!读第二部分,我对主人公的兴趣越来越浓,想把作者一样想把他为什么放弃所有来画画的动力找出来。但是在这一部分,我还是对他人品不敢苟同,我认为是因为他直接导致了勃朗什的死亡,但他可以当做跟他毫无关系。
第三部分写到主人公终于找到心灵的家园,一个世外桃源的小岛,在那里他又娶了一妻并且育有子女。他的妻子给他最大的自由,对他百依百顺。在这里他们生活得像土著人,但也是在这里主人公画画的灵感得以涌现,画技突飞猛进。在他生命的最后,生命垂危时他仍在作画,在他住的草屋里的墙壁作画。墙壁做满了画,那是一副惊鸿巨作。作者描写到主人公穷尽一生想要表达什么,现在终于做到了!他满足地死去,临死前叫他的妻子爱塔把这草屋用一把火烧尽。名利地位与主人公来说,他根本不在乎,他只在乎他能不能画画,能不能画出他索所要表达的!尽然他做到了,那么那副画对他来说也就没关系了。或许他知道那副画的价值,所以才要毁了它!
《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毛姆介绍得让人可恨,可敬佩。虽然你对他的所作所为会嗤之以鼻,但你却也会为他的才华而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