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商道之和光同尘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元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但凡渊博之人,往往有个小缺点,就是多少有些矫情,孔孟老庄都是如此。像这一篇,老子提起笔来,琢磨来琢磨去,感觉有些不对味,结果来了一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明于道者不多立言,立言的往往不明于道。可琢磨了半天,老子还是忍不住立言的诱惑,继续往下写。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元同。”和光同尘啊,古往今来大大有名的一句话,就古往今来知名度来说,其实比“难得糊涂”要大上无数倍,只是这百来年没文化的人太多……那么这句话,史上已经有无数人做过阐释,比如:堵塞授受赐予的接口,关闭出离混沌无名的门径,消磨过分突出的锋角,排解纷挠的矛盾纠结,收敛过于耀眼的光芒,同一切存在浑为一体,这就叫做达成了浑融一体的“玄元大同”境地。
意思是这个意思,但是到底如何发挥、运用,那就真的叫修行在各人。举个极端的例子,每当外敌入侵,咱们这个民族总是不缺汉奸的。那么有文化的汉奸,总要找点理论依据,安抚自己那颗已经不知道塞哪儿去了的良心,和光同尘就是一条,敌势浩大不能挡,那么为什么不承认现实,通过合作来保全民众保全民族元气云云。至于平日里官场、商场中人,把同流合污美化为和光同尘的更是大有人在。老子如果有知,听说后来不肖子孙是怎么念经的,估计能蹦回来抽他们一大耳光。和光同尘,是德,是术,在它之上还有个叫做道的东西。做事可以有技巧,但做人不能无底限。对于一个人来说,在他的心底总是有些要守护的东西的,否则与只知丛林法则的禽兽何异?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
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
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嗟予遘阳九,隶也实不力。
道是个玄之又玄的东西,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果能手握天地之机,能够发挥自如扭转乾坤,自然能做一番如郭子仪戚继光一般的大功业。可是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这辈子也达不到这个高度,比如文天祥与四行孤军,一个是写诗你不行,一个是打仗我不行,那么一个就写好自己的诗,言好自己的志,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个光洁的名字;另一个则一寸山河一寸血,不求谁能记住一个小兵的名姓,只求给后来人留下一个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机会。脚踏实地,做一些能做到的事情,与小节上对得起个人良心,与大节上对得起天地祖宗,完成一个大写的“人”字,这不是已经是合天道顺人情了吗?
回到正题上。刚才说了,和光同尘,是一种德,也是一种术,怎么来理解这种说法呢?
首先,经营商业的目的是什么?是赢利。那么怎么能达到赢利的目的呢?自然是达成交易。而且是要长久赢利,不是玩票那种做一单算一单。那么要做长久生意,在当下社会分工日趋复杂化精致化的情形之下,就意味着要与上游供应商、协作商、下游分销商、终端消费者,甚至是友商,保持一种整体良性互动的关系,甚至是形成利益共生关系。那么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最难相处的是人,人与人之间最难处理的关系就是利益纠葛,那么在这种情境之下,“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就是要收敛自己过于锋芒毕露的个性和作风,纾解与利益相关方的枝节纷争,越是处于优越地位,越要敛起光芒,不要动不动就拿灯塔、舵手、引路人自居,对于一些无伤大雅的习俗惯例以及人情世故的常态心理,则要予以充分的尊重,毕竟人是趋同生物。老话说和气生财,也就是这个意思,人脉、口碑、渠道的商业价值,其实完全是靠个人素养与心态来维护的。这个就是和光同尘在术的方面的运用。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