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叶
序
做了一面的好人,就有可能在其他一些人面前成为“坏人”。
可能,我是有些挑剔,有些完美主义。
可这一切,都只是我自己想象当中的吧。
刚刚过地铁安检的时候,我根本就懒得拿下双肩包,过那个无聊的死机器,因为每天我都在这里出现,每天我也都背着这个包,除了偶尔换一本书,又或者一件衣服,这包几乎再没什么东西了,可我早已习惯。
我就径直的往里走,人身安检的小姑娘,给我扫完,我又继续往前走,另外那些聊天的小伙子小姑娘突然的注意到我,叫我拿下双肩包,我并没有停下,只是继续往前,举起右手摇了摇,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个小姑娘坚持的跟了上来,这个小姑娘有点脸生。我和她说包里没东西,她说没东西也得过。平时那几个,因为常常最后一班车,要问我往哪个方向,也就记得我是往郊区的,但这个小姑娘,让我必须拿下包的态度,我也只好折回过给她看,但此刻我没有想什么的脑子,被一腔不耐烦的热血冲满,我问他为什么人身安检那个扫描仪就不能直接扫,非得过那个该死的机器,她说不可以,我说为什么上海的可以,你们家不可以,她说这个真不可以。
我也无可奈何,疲惫得不想多说什么,包也过了,小姑娘说了声“谢谢”。
我刷卡进站,下了扶梯,往前走到凳子上坐了下来。拿出耳机的瞬间,我想,自己似乎也不是“完美”的人,更谈不上“绅士”,“君子”。我脑补出民国文人应该会如何,或许他们不会不耐烦,或许他们会和工作人员道歉,说不好意思,晃神了耽误人家工作了。我想,或许他们还会折回,跟人家道歉。可我并没有如此行动。我在想可能我平时也会“冠冕堂皇”的批判某些行为,但似乎,我们也常常会忽略自己的行为。反而所谓的严于他人,宽以待己了。
似乎,是会常常把自己当做上帝,至高无上的去审判别人,而这一切似乎是为了给自己“自由”,开脱自己,给自己方便之门。如今想来,短短二十几年,干过这样的小事多之如蚁,那么承认自己是凡人以后呢?就更肆无忌惮的对自己放宽要求?让自己随心所欲?
对,这世界是没有“原则”的,这些原则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可大多数人是没有“耐心”坚持的,坚持住好,甚至坚持住坏。于是有了“心理”审判。人,最可怕的是有记忆,有这个“七维”穿梭的能力,也时常怀念它的美妙,因为记忆公平的记录一切好坏。
心理的难逃,是人世一切最高最有效的“审判法则”,正如电影《嘿玛,嘿玛》所阐述之意,当然如此立意的文化产品,不胜枚举。于是,人的自我“认知”,便是最有效的审判工具。
人不是上帝,无法也不能立即给他人的行为审判。传统美德的传颂,是提供给人,自我认识的标准,只能自己参照,因时因地因因心情可能就不同,无法去做别人的审判长,执行人。似乎只有自己。
我喜欢上公共交通,尤其是深夜里,独自安静做固定下来的一件事,听个频道,或者戴着耳机什么声音都没有,写写心里不必去思考成型的事。
我很有几次想要躺在地铁站里长凳上的冲动,但现在清醒了想来,现实似乎不会接受你的“矫情”,尽管你视之为自我的“强调”和小浪漫,总之不去想,单纯想做的事。但现实是,工作人员把好意告诉你,没有末班车了,然后把你轰出去地铁站,你反而陷入另一个麻烦里,睡在大街上的长凳上,此刻就不是睡在地铁站里的那种意境了。
也许你还无法体会得到,但,将来某天你有所感受了,你可以留言,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的。
晚安,生活愉快。
2017.10.10双十革命,许久未写东西,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