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信息】317-向知一-文章仿写
【作业要求】根据课程Day4所讲内容,仿写一篇你擅长的类型文。可找一篇大号或爆款类型文进行仿写,须附上所仿写的文章地址。字数2000以内。
【作业如下】
题目:当了美国总统又怎样,晚年还不是穷得响叮当
1
熟悉川普的人应该都知道,他在做总统之前做过很多电视节目,其中一档真人秀综艺《the apprentice》曾火得一塌糊涂。
节目中,川普担任主持人,从全国选拔出十几个优秀的商业人才,让他们互相竞争。最终的决胜者可以成为川普旗下公司25万美金年薪的执行经理。
这档节目从2004年开始录制,中文名被翻译为《名人学徒》或《飞黄腾达》。
《飞黄腾达》第一季第1期的时候,川普把所有参赛队员分成两队,然后带着其中一队去参观他的豪宅。
镶砖的大门、有喷泉的水池和金光闪闪的扶梯唬得大家一愣一愣的。
我懒得截动图,想进一步了解奢华程度的,可以去B站看完整视频。
虽然弹幕里吐槽他又土又low,但这种直接又炫富方式,真的让人血脉贲张,心生嫉妒啊!
不过,在美国短暂的历史里,并不是每个总统都像川普一样,资产遍布世界各地,富得流油。不少总统就曾因为缺乏财商而破产,穷得响叮当。
这些人里面,最有趣的莫过于尤利斯·辛普森·格兰特总统,以下简称为格兰特。
2
格兰特1822年出生于俄亥俄州的一个普通家庭。
他毕业于西点军校(陆军军官学校),是第一个访问中国的总统,与时任清朝北洋大臣的李鸿章留下了珍贵的合影。
他也是第一个访问日本,会见了明治天皇的美国总统。
作为美国第18届总统,格兰特是个很复杂的结合体。
一方面,他是南北战争里的战争英雄,没有他就没有南北战争的胜利。
另一方面,他在赢得共和党提名后,在位八年,在政绩上毫无作为。
他纵容贪污腐败,还因为向南方奴隶主妥协,而被共和党谴责。
南方的民主党也不买账,说他领导的联邦政府对南方过于剥削。
总之一句话,这位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从美国军事院校毕业的军人总统骁勇善战,但实在是差点打理国家的天分。
3
除了缺乏管理国家的才能,格兰特也没有经商的头脑。后者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可见端倪。
格兰特小的时候,父亲让他去买一匹马。
临走时,父亲告诉他出价范围:最低出价20美元,最高可付25美元。
结果到了市场,格兰特立马就如实地,把父亲告诉自己的话告诉了卖主。
也是傻得可爱。
最后,格兰特用25美元买回了一匹马回家了。
他父亲倒是没生气,只是教育格兰特,下次要知道讨价还价。
但长大了的格兰特显然没把自己归为没有经商头脑的那类人,因为不做总统以后,他居然开始做投资了!
其实一开始,格兰特根本没想过搞投资。因为那时候不甘心被拉下马的他,还有一颗在政界限东山再起的心。
为了在1880年的总统选举中再次脱颖而出,格兰特卸任后两年内完全没闲着。
从1877年到1879年,他带了夫人和小儿子先后到世界各国访问。足迹遍布欧亚非三大洲,后来还去了拉丁美洲。
为了宣扬自己的名气,也是很努力了。
4
1880年,格兰特第三次参加总统竞选。
结果是残酷的,经过35次投票较量,他被对手打败了。
这一次,格兰特终于死心了,打算开始享受晚年生活——如果没有他儿子搞出来的那堆烂摊子的话。
格兰特有个儿子叫巴克(Buck),顶着“格兰特儿子”这个响当当的名号,肯定会招来大把关注。
在所有接触自己的人里,巴克最喜欢的一个人叫瓦德(Ferdinand Ward)。
大家都知道,在华尔街混的人都不简单。而瓦德当时就是在华尔街工作。
再加上瓦德演技了得,伪装出一副聪明绝顶的样子,单纯的巴克岂是他的对手,很快,巴克与瓦德成立了“格兰特与瓦德”公司。
格兰特看儿子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便拿出了自己的全部财产投资他的新公司。
不仅如此,他还拉上了自己的很多昔日战友入伙。
连“不要把鸡蛋放进同一个篮子里”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格兰特不亏钱,天理难容啊!
之后,瓦德打着格兰特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拉起了一张旁氏骗局的大网。
至于什么是庞氏骗局呢?
简单说,就是传销组织那种不断拉下线的商业模式。懂了吧?
终于在1884年,“格兰特与瓦德”公司倒闭了。格兰特破产了。
以前的房子再也住不起,格兰特搬到了郊区。还不得不把自己的勋章、佩剑都全部抵押(其实就是卖)给政府换取生活费。
曾经风光无限的总统,一夜之间,成了落魄的负债人。
5
看美国总统奥巴马夫妇最近几年出书、到处演讲,就知道,演讲和出书这两项活动是美国总统的保留节目。
不过格兰特一直不屑于写自传。可话虽这么说,在突如其来的破产情形下,除了写自传,难道还要其他办法吗?
被逼无奈的格兰特和马克·吐温(对,就是你们知道的那个大文豪马克·吐温)签了合约,终于开始动笔了。
要不说“没有最惨,只有更惨”呢,格兰特刚决定写自传不久,又被被诊断出了喉症。
一开始,他还能自己手写文章,可等病情加重,他只能通过口述,请别人记录这种方式赶进度。
也许是想到自己离开后,妻子一人将无依无靠,负担所有债务,格兰特坚持到了写完整本书的4天后,才离世。
作为一位总统,以这样声名狼藉的方式离开世界,着实不太光鲜。
可像有的评论家一样,用简单的“失败”二字去定义他的人生,我认为也不完全妥当。
惠特曼说:“当失败不可避免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我觉得,用这句话,形容格兰特的一生,再适合不过。
PS.这篇文章是根据阿何老师的那几篇人物文章为范本写的,但写着写着好像和范文结构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