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十五年•祭仲杀婿》
原文: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译文:
公子突即位当了郑伯,拥立太子忽的祭仲还在朝中掌权。郑伯很不放心,便拉拢祭仲的女婿雍纠,叫他杀掉自己的丈人公。雍纠接受了任务,便请祭仲到郊外赴宴,准备下手。
雍姬觉察到了这个阴谋,忙回娘家问娘:“父亲和丈夫比,哪一个更亲?”娘道:“可以做丈夫的男人比比皆是,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相比呢。”于是她便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了父亲:“雍家的筵席不在家里办,却要到郊外去,您可得当心啊。”
于是祭仲先动手杀掉了雍纠,将尸首摆在周家的池塘边示众。郑伯知大势已去,只好出国逃亡,临行教人带上雍纠的尸,指着死尸道:“密谋让女人知道,死也活该。”
后记:
伯,郑伯,公子突,在宋国支持下,当上郑国的国君,史称郑厉公。杀祭仲不成,事泄后出逃,昭公复位。
祭仲,春秋时郑国的大夫,拥立太子忽(昭公)。
这是一篇关于人伦道德大讨论的文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君臣和亲情,哪个重要。
雍纠做的选择是为了君王的意志,去大义灭亲杀自己的老丈人。他的出发点想必就是忠孝不能两全,忠君为上。
而公子突(二公子)当年,是在祭仲发动政变(当然祭仲这样做是被逼的)推翻公子忽(大公子)后才坐上郑国的国君,没有祭仲,就没有他的王位。“狡兔尽,良弓藏”,君王权术的背后,血雨腥风。
2.父亲和丈夫,哪个重要?
“如果你女朋友和你的母亲一起掉到河里,你会先救哪个?”
雍姬做的选择是为了父亲,同意杀掉丈夫。理由仅仅是一句:“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可见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了血缘可以凌驾于爱情之上的论调,两者并非是平等的关系。
雍姬是个聪明的女子。雍纠和公子突的谋划,事先他是没有告诉妻子实盘的,他是在被雍姬灌醉后才吐露了实情的。
酒是粮食精,也是穿肠毒药,不可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