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放假没什么事,就睡很晚,也起很晚。电脑手机都刷到发热,盖着棉被吹着空调。深圳的空气开个窗子都让我觉得房间里会长出蘑菇来,我闭塞着能闭塞的日子,不过还有好友要见。
也没什么必要的事情,就是找家咖啡厅,点一杯冰饮,不诉苦,不憧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漫无目的,毫无逻辑。
她手机忽然响了,是一个同学国庆节要结婚,邀请她过去,我满带醋意又略微幸灾乐祸的问,哎哟,怎么没叫我呢,真是,能收的钱都不要,傻帽!
她笑笑,把手机递给我看。老实说我不愿意看别人手机里的聊天内容,因为那一定是冗长的、隐私的甚至还能透露出性格里隐晦的阴暗面的东西。一个在你面前称姐到妹的女孩子,可能不允许自己的男朋友加你微信、一个大男子主义的家伙可能对自己的老婆叫宝贝darling亲爱的。我一般只看一眼备注即可,因为那够简洁,概括性也很强。
就如同我妈看报纸都会选择题目吸引人的部分去阅读,她不管版面,她只管喜欢。
所以我们可能给大boss大主管备注成吸血鬼欧也妮资本家,也可能给某个快递小哥外卖小哥备注成大帅哥看你一眼就心安等名字。
人生到处都是以小见大。
国庆节要结婚的这个男生,在好友的手机备注里是:他。这个字,从每一笔横平竖折里,透露着暧昧。还记得那个小段子,有两个字,是你恋爱时最愿意听别人提起的,也是你分手后每次一听到都难过的抓心挠肝的,那两个字是:他/她呢?
我此时此刻也想问,他呢?
他是我朋友的初恋,大学毕业后一起去了上海,是家中的独子。你们也知道在上海打拼可能更难于北广深。毕竟当我在北京已经租得起二环的两室一厅的时候,她们还挤在1380块一个月的弄堂里,三层楼,12户,共用两个卫生间、一个浴室,洗澡或者上厕所久一点都要被人家问候祖宗十八代的。
男生爸妈在家里安排好了公务员的工作,两个人也都放弃了在大城市安身立命的愿望,灰溜溜的打算会男生的老家领证结婚。
然后就是俗套的门户观念,男生爸妈觉得女生家里无法安排一个体面的工作,要求他们分手,最终男生妥协了。
前后不超过12天。
她带着箱子从男生家那个城市的旅馆里走出来的时候,她爸妈在电话里说,孩子你回来吧,这个男人配不上你。男生追她到火车站,撕了她的火车票。然后递给她一张飞机票。她跟我说她以为男生是来挽留的,是来道歉的,是来求婚的。她想好了一百种哭的很漂亮确保自己不会流鼻涕的美丽样子,结果自己给自己编的剧本,从序言开始就特么跑遍了。
她当着男生的面撕了那张飞机票,那时候,他俩都还没坐过飞机。
她改变了行程,来了深圳,住在关外600块钱的一室一厅里,屋子里经常厚厚的一层灰,她办公桌的抽屉里有睡袋、毛毯、茶叶、咖啡……三年之后,我从北京调到深圳的当天,她住在福田的华强北,那个被叫做深圳最繁华的地方,三室一厅,一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健身房,厨房里有十几种锅具,可她连荷包蛋都没有做过。楼下的保安见到我们都会敬礼,而且个个一米八以上,颜值极高。
这真是个励志的故事,在一无所有的城市里,这碗鸡汤真暖胃。
从咖啡厅回家,我俩堵在路上,旁边恰好是个公交站,她心血来潮的说,咱俩下去坐公交吧,我说好。
拍开了公交车的门,谁都没有公车卡,毕竟已经太久不做公共交通了,两个人一共四块钱,问司机可以刷银行卡吗?司机把白眼翻到了天上,我俩翻遍了包,投了张50的。
站在一对情侣旁边,俩人有些腻歪,男生的手不是特别老实,但也不是特别过分,属于可以忍着不吐的恶心范畴。那个女生长的很清秀,男生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有些老气横秋的样子,满身烟味,我想躲远点,可好友完全不动弹。
她忽然问我,喂,你说奶茶有钱有颜,为什么嫁给刘强东啊?我告诉她,这是任广大网友脑洞开到天际都没有撕逼出的答案,借用傅园慧的一句话吧,鬼知道她怎么想的、鬼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她给我看那个“他”的朋友圈,饶是婚纱照这么唯美这么精修的照片,也能看出男女深深的不配,女生的手臂修的精细,可是男生搂着她的那张,手都没有在背后合上,这体重,不可说啊不可说。
好友说,他挺渣的,就像是致青春里阮莞喜欢的那个男生,最后为见他一面送了命。我觉得他比那个赵世勇还不如,可我还是爱他,如果他叫我去抢婚,说不定我真的会去。
回家后,我在同学群里发起了个问答,题目就叫做,你想嫁给初恋吗?百分之九十的人说,想,但是不能。另外百分之十是拉仇恨的,人家嫁给的就是初恋啊,好讨厌的。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青春里爱上陈孝正并且被他爱上的,他正直、善良、有前途、有上进心,许多女生爱上的第一个人,往往有些上不了台面。
可能因为他抽烟的样子很帅,不像其他男生看起来那么脏,可能他会唱周杰伦的歌,可能因为他会变刘谦那个橡皮筋的魔术,或许会解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或许会打篮球,或许运动会跑步得了名次,或许就像那句有些俗套的话那样,那天天气不错,你恰好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
我们总是这样,最好的时光里,做着无比错误的事,并且铭记一生。
我们的初恋,往往也没多见得了人,可能根本不敢表白,可能表白被无情的拒绝然后昭告天下,我的一个同学甚至跟我说,好希望当初YP横行,妈的老娘现在就想睡他一次。我见过她的现男友,长相堪比李易峰,我也知道她暗恋的初恋,长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我调侃她,你都睡到这么帅的了,怎么审美还一点都不提高啊。她语音回我,擦,老娘现在睡到这个,因为我也腰细腿长巴掌脸好么。可当年,我那个怂样,也就配喜欢那熊样的,我现在随心所欲了,可我照镜子老觉得自己这脸是老天给的。不瞒你说,我喜欢他的时候,最知足。
这倒是句大实话,我没多忘不掉你,我只是忘不掉那时候的自己。
虽然那些嫁给了初恋的人,也未必过的好,可是得到了再丢掉和从未得到,是两码子事。
最近言承旭和林志玲的新闻传的沸沸扬扬,十四年啊,十四年前我们还看流星花园呢吧,还每天解一元一次方程合并同类项呢吧,英语书上学的是李雷韩梅梅和那只鹦鹉叫Polly吧,那青春,好刻骨啊。
我也和广大网友一样希望他们在一起,毕竟,太多人走散了,太多人早断了,有这么个不离不弃的存在,真的很不容易。
没有谁是最好的,如果我想结婚了,你恰巧在,恰巧愿意,又恰巧参与了我的过去,那我还要怎样更好的幸福呢?
就像有人说的,20岁的林心如不想嫁,30岁的林心如不敢嫁,到了40岁,可能已经有些许的皱纹了,可能怀孕也会受很多的罪,可是她想嫁的时候,有个人娶,这就足矣应对所有岁月不怀好意的翻云覆雨了。
当有人嫁给合适,有人嫁给应该,有人嫁给父母的“你要听话和懂事”,还有人能嫁给初恋,这真的有种中了奖不敢声张的喜悦。
何德何能,无怨无悔。
太多人因为步伐、距离、阶级、家庭、理念、目标而分手,分手很少因为不爱,只是因为仿佛看不到尽头。有妹子跟我说,回到家看到男朋友在打游戏,旁边放着一厅冰可乐,袜子是那种劣质的白色,厨房里的碗还是早上离开的样子,每天吃的米粉都是有很重味道的塑料饭盒,她就没有过下去的勇气了。
初恋,其实是最好也是最坏的时机。
好在那时候我们不懂爱情,所以全心付出,不问结果;坏在那时候我们懵懂无知,看不到哪怕一丁点未来。
所以你看,那么看不到未来的日子,我们若能走到最后,是怎样的幸运呢?
真想嫁给初恋,看看他会不会有啤酒肚,会不会还是那个骄傲的少年,会不会还能解出很难的方程式,会不会一牵手就红脸。
真想嫁给初恋,让他看看我如今的美艳,我也已经能够独当一面,看我开车果断利落的样子,我能有条不紊的工作生活时常被人夸赞。
好可惜,我看不到,你也看不到了。
我想嫁给初恋,你呢?